第72章 落英缤纷
春天是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
过了三月,进入四月,滨海的气候渐渐的好了起来,一切开始步入正轨。
四个月的时间,《花火》从滨海海事学院发端,先是周边,而后慢慢的扩展到了滨海其他的学院,又从学院下沉到各级蒙学,从最开始的200本,变成了现在的两万本每月。
一本15文,成本三文,发行的和经销商的利润扣完,每本书能挣5文,一个月下来是10万文,折合成银子是一百两,刚好是她们刚开始合伙时候投的钱,按股份分红,她每月这本杂志的营收是60两,拿出一半作为流动资金,现在她们存下来的流动资金不多不少,刚好一百两,虽然这不过是滨海城中一等闺秀一月的月钱,但它不是用了就没有的,是源源不断生机勃勃不断扩大的,足以让人自傲了。
“喝茶!”徐华为春华倒了茶。手里是一封投稿信,“天底下还有什么职位是让人上瘾的嘛,这就是了,这简直是书虫的福音!”
从开始为春华打杂到现在按月开薪,奉命读书,徐华竟在无意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自小她就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苗子,虽写的不如安雅,眼界不如春华,但她独特的天生的敏锐的触觉刚好挑出了最适合的爆款文章。
虽然文采不浓,立意不深,徐华挑选的却是大批学生最喜闻乐见的文章。
“可见天底下的人都是自个耽搁了自个,只要肯努力,站在风口上,猪也能飞上天——”
安雅调侃着,她写完稿,将自己的东西收在简易的布包里,准备去外面打工。
因为弄丢了春华项链上的佛像,她从那一夜哭过后开始,便在学院图书馆勤工俭学,现在是假期,更是寻了份送报和餐厅侍应生的活,咬着牙工作了两个月,受够了刁难,她的脾气倒是渐小,颇有几分外圆内方的意思。
“其实没关系的,你不用有那么大的压力,左右也是别人送我的。”说来可笑,真正的往那个圈子的顶层走这样一遭,春华对于奢侈品的态度确实超然。
她被慕容铧养刁了眼界,颇有几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豁达。
就像日常穿的一件衣服,朋友无意刮破了,自己是不会不依不饶的,朋友在她心中自然更重要。
“你有你的豁达,我有我的坚持,”安雅换上侍应生的衣服,披上校服,“你也是这样小心谨慎十几年得来的薪水,我真正的去做了这件事才明白你的不容易,实话说,我感谢这次遭遇,它让我从书本的空中楼阁落到了地上,生活本就是吃喝拉撒,精神超脱还须虚怀若谷,我是追求一个更好的我不是旁人眼中的才女。”
“这更好了,更和睦了,”徐华拍手笑,“你们可知道现在同学们怎么称呼你们?”
“你又有什么舌根嚼?”
“说什么?”
“说我们是——”徐华拿着水瓶开门,“是修道F4,你们品,你们细品——”
说完头也不回的跑开了。
春华同安雅相视一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们知道她们要的是什么。
“蒋学长打听到了有一件相似的玉佛,对方很喜欢我们的杂志,听说是我要,愿意用十金的价格卖给我,我可以免息分期付给他,说不定今晚我就可以还给你了,届时无债一身轻。”
十金是200两银,如果杂志的境况再好些,说不定她一年就可以还完,“希望不要差你那块太多。”
“好啊。”春华珍视安雅的心意,决定不管东西怎么样她都会很喜欢。
“我先前很讨厌你的周到,”安雅也复制了徐华的动作,扒着门说,“但我现在明白这是你对于我们的一份尊重,感谢你的这份尊重让我变成更好的自己。”
“你开心就好!”春华笑着拥抱了她,安雅回抱了她,同她挥挥手,往宿舍外而去。
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安雅坐在蒋帆的自行车后座上,显然,经过这些事情他们两人的关系进步很快,未知福祸,但安雅脸上真切的信任和开心,却是春华从没有见过的。
“春天来了,桃花开了——”打了热水来的徐华顺着春华的视线望去,见了蒋帆的车尾,顽皮的说,“像不像一首诗?”
“啊?”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ˉ▽ ̄~)切~~”春华还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来。
“切什么切,你瞧瞧你的生活,似沉睡的古墓一样呆板单薄——”
“好啊你,笑话起我来,看我不给你个厉害!”
春华伸手咯吱她痒痒肉,徐华闪身避开了。
“回头我们大战三百回合,”爬上自己的床很快的换了一身松花撒花轻容纱抹胸裙,梳了双丫髻,红妆染腮,金钿映眸,正是双十少女最天真烂漫的年华。
钟声一响,她急急忙忙的汲上蝴蝶落花鞋,披了茜红的宝相罗披帛,对着宿舍墙上方形的水银镜子戴上她珍藏的钻石耳坠,倒了些桂花油理顺了翘着飞散的头发,完美!
“今晚不用留我的饭,我们话剧社约好了聚餐。”大学生活怎么可能没有各式各样的聚会,有安雅这样日日打工的,有孙庆芳这样除了上课都在校外的,但更多的是徐华这样家境尚可,除了学习还有生活,正常的按部就班的大学生活,人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
至于春华这样的,向学院里已婚妇女们靠齐的少之又少,人称灭绝师太。
“自己注意安全。”
“安啦!”
徐华趴阳台上看了两眼,朝楼下挥挥手,顾不得春华,飞快的跑了下去。
宿舍里瞬间安静下来,除了钟声,依稀可听到炭笔划过蜡板的刷刷声。
还是太寂寞了啊!
如果能有个孩子还好些,但这样对孩子又何其不公?
或许,她应该养只狗,但十年,二十年之后应该怎么办?
不管了,先看书,一个人一辈子要吃的苦是有数的,不在这里就在那里。
还好,同她一样心有所属的人还有很多。
做定下一期的选刊,暮色渐合,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饭时候,一个人吃饭最没意思。
看着徐华摊在床上的几套纱裙,春华自己来了打扮自己的想法,不管怎么说,有钱是个很好的事情,她可以带来不少的快乐,她需要找些乐子来弥补情绪上的寂寥。
浅苏芳鸾色的修身西洋重工大摆裙,穿上修身的纨绔,配上短筒靴子,带上一把小型消音左轮枪,一个零钱包,永远不变的身份证和备用金,带上一顶千鸟格的贝蕾帽,披上斗篷,骑上徐华淘来的二手自行车,游荡在校园里。
滨海的春天来的晚,去的也疾,但这满城的花憋了整个冬天,开的就尤其的艳,即便是海棠、桃花,也有不输红梅的艳丽和热烈。
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春华不自觉的带上笑,喝一口酒,捧一卷唐诗,看一阙宣词,所有的喧嚣都得到了治愈。
“啪”
忽然的一阵闪光,只见纷飞的落英深处,身着西式燕尾服的程安之从花影深处走来,夕阳的光透过斑驳的树荫散落在他脸上,春华恍然想起原来在很久很久以前第一次去芙蓉园她就见过这个少年,当时只觉得阳光帅,没想到现在成为了朋友。
“这是相机?”
“相机?很有意思的名字,我们就叫它相机。”程安之微笑着走到她旁边坐下,自然而然的拿起酒壶饮了一口。
“我们两的爱好挺相似。”
春华有些不自在的收过酒壶,倒出些洗了洗瓶口,用没用过的杯盖子为程安之倒了一杯,递给他,笑,“这可不一样,你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有为青年,我,只是一个俗人,挣钱,挣闲,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她若是有为,就会想尽办法回忆记得住的所有一切来促进大宣的科技发展了,而不是偏安一隅,混吃等死。
程安之怡然一笑,“有趣的说法,但众生本就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若人人像你,也许就能达到老子说的无为而治。”
春华对自己的评价太低,他眼中的女子聪明(懂太多,穿越福利)、豁达、如花解语。
她能理解这世间所有的不平,善良而纯粹,看似柔顺谦和实则内含傲骨,不流于世俗,这在当下的女子中独树一帜。
“你夸的我自己都觉得脸红了!”
程安之顺眼望去,只见眼前如菡萏一样精致清秀的女子满脸染霞,正是风荷初绽,清艳绝伦。
心跳的飞快,忘却了言语,他掩饰的低头饮酒,顶着所有的家族压力顺势出来,也成了此生心中最正确的选择。
时光沉浮,此生此时有此时光,生而无愧!
漫天红霞在上,遍野清芳流雪回云,知己一二,闭眼听声,那年那月那日那花那霞那对青年在漫天落花中静静饮酒,那种闲适安宁抚平了世事的崎岖。
终究,春华挑破了这种春风沉醉的感觉,“你是不是在追我?”
程安之惊讶的看着她,搜索着她脸上所有的表情,终究失望而平静的说,“是啊!”
“可是,对不起,我有心上人了!”
“我知道,我还知道我本身也是你的朋友!”
春华也惊讶了,程安之一点没有贵族子弟那样的骄傲。
“爱情,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
“喝酒!”春华是认可这种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