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系殖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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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交易策略选择(上)

就在这时,晨曦又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本机的能量储备,即将达到1单位银河联邦标准能量,当能量储备超过1单位标准能量后,本机将可以开启‘小队传送’功能:传送物体的体积扩展至10立方米,传送总重量最高可达5吨,‘小队传送’的能量消耗为0.5单位标准能量。”

这个小队传送功能来得非常及时。

5吨的传送重量,已经足够让陆洋买辆车,去外星飙车玩了。而一提到买车,陆洋就想到了晨曦正在帮他开发的量化交易系统。

这可是他在地球上发家致富的最大依仗!

“晨曦,你的量化交易算法,开发进度如何了?”

“本机已经遍历了华国股票市场、华国期货市场、比特币期货市场、各主要国家股票市场、外汇交易市场、国际期货市场的大多数公开历史交易信息。请问您希望将哪些资产类别,纳入到您的量化交易策略中?”

资本市场绝对不是靠外挂就能横行无忌的,里边的水非常深。比如选择什么样的交易品种,就是个很大的学问。

陆洋稍微思考了一下,就首先把海外资本市场排除了。

毕竟一旦涉及到外汇兑换问题,事情就会变得很麻烦。主要麻烦包括两点:

第一点,是华国不允许居民将外汇用于投资。

华国规定,个人一年的外汇转出总额不得超过5万刀,转出的外汇理论上不得用于投资。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华国无法监控境外银行的资金账户,外汇一旦转到了境外,就可以说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完全脱离了华国官方的监管范围。

虽说华国官方无法监控公民在海外使用外汇的实际用途,但如果一个华国公民在海外投资赚了钱,想要把这笔钱再汇回国内的话,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可以说是很危险的行为。

近年来,很多华国公民,都喜欢以境外旅游的名义,将钱转到境外,然后实际上,却用来投资外国股市。但当这些人想把投资收益重新汇回国内时,一旦被官方的外汇管理部门注意到,有关部门就会直接部分、甚至全部没收这笔汇款。

这样的惨剧并不是个例,在华国海外投资圈可以说时有发生。

除非陆洋每次采购穿越物资前,都先肉身翻墙到国外。否则钱汇不回来,投资收益率再高也没有用。

第二点,是华国每人每年5万刀的外汇额度限制,目前很难被绕开。

虽说每个人每年5万米刀的境外汇款额度,对于普通人来说肯定是足够用了,但对于烧钱能力惊人的“穿越事业”来说,却远远不够。

有人可能会想,那我找亲戚朋友帮忙,每个人给我往境外汇5万刀,玩蚂蚁搬家的游戏,不就可以绕开外汇管制了?

抱歉,这种事普通人能想得到,官方有关部门当然也想得到。

首先,全球目前每一笔跨境汇款都是通过“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信协会或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系统”也就是SWIFT系统进行的。这是一个国际银行间非营利性的国际合作组织,它依据全世界各成员银行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共同利益,按照工作关系将其所有成员组织起来,按欧洲小国比国的法律制度登记注册,总部设在比国的布城。

无论你在华国哪一家银行进行跨境汇款,所有的交易信息,都要首先经过华国的外汇监管机构集中处理,然后再统一发送给SWIFT系统进行确认。

而华国的外汇监管机构,自然配备了专业的反洗钱预警系统,一旦连续有2笔以上汇款,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汇往同一个账户,就很有可能会触发反洗钱预警。

举个例子,很多做境外投资的人,都喜欢用境外旅游的名义向境外汇款,企图规避官方的外汇管制。然而如果反洗钱系统检测到,有两个不同的自然人,同样以境外旅游的名义,向同一个境外银行账户汇款,就很有可能会引发监管机构的怀疑。

想想看,哪有两个表面上毫无关系的人去国外旅游,还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的道理?

你说你俩是亲戚?

抱歉!找亲戚借用外汇额度的行为,更是明令禁止!

那很多人可能又说了,那我开几十个不同的海外银行账户,不就可以了?

但事情并远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如果这几十个海外银行账户的开户人,都是你本人的话,同样会引起外汇管理部门的警惕。

其次,就算你想找几十个表面上和你毫不相干的人给你开户也没那么容易。因为近年来,华国大幅收紧了“远程开立境外银行账户”的相关规定。

早些年,华国人还能身在境内,通过著名的东方之珠城,远程开立境外银行账户。但是现在,哪怕是东方之珠城的银行,99%也都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境外开户,不再支持境内远程开户业务。

所以,你想要找几十个表面上和你毫不相干的人,帮你转移外汇,首先还要买个机票,把他们全都送到国外去给你开户,这个操作的麻烦程度,绝大多数人都难以克服。

总而言之,对于普通个人来说,进行大规模的跨境汇款,是操作难度相当高的事情。

即使是企业,直接进行跨境资本流动也不是很容易。跨境直接投资现在被卡得非常严,不仅需要层层审批,还需要一些政策层面的支持,才能做到(参考福X玻璃米国建厂)。

至于其它合法的资本项流动,陆洋能想到的,就只有通过在鹰属开曼群岛或者鹰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一些离岸公司,并在境外以红筹股等方式上市,然后通过分红的形式,将境内利润合法转移至境外。

说句题外话。

其实在当前华国,钻这个红筹股制度漏洞的企业真有不少,最典型的就是某些红筹地产公司:明明上市公司已经快要资不抵债了,还在大手大脚的分红派息,通过分红的形式把上市公司掏空,然后派发给大股东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最后把一地坏账留在了国内,让银行和全国人民买单,大股东拿到分红在海外逍遥

陆洋对这种公司的评价只有八个字:无耻之尤,祸国殃民!

言归正传。

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真想直接把一大笔钱,凭空从境内汇到境外,在目前的框架下好像就只能走违法犯罪的歪门邪道了,就比如虚假贸易这种。

正因为如此,作为守法好公民的陆洋,从来就没考虑过做境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