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公民教育视域下的参与式公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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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会参与公益:新时代的教育呼唤

公益慈善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公益慈善事业。早在2002年他在福建工作时就指出,要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同时,弘扬优良传统美德,通过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集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提高。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强调,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习近平:《齐心协力发展慈善事业 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社会》,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6年12月13日,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102/64396/5164580.html。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不断满足人民在互帮互助、参与民主法治、构建公平正义发展环境、共享发展成果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而如何实现有序、良序参与,将公民参与慈善引向公益向度,是理论界需要回应的重要问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民族复兴需要具备公益精神的公民。培育能够积极参与公益的新时代公民,是教育界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

然而,调研发现,当下一些学校的道德教育仍局限于“爱的奉献”,志愿服务缺乏参与性,公益项目缺乏互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