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忆庭训
陈明哲
我家中几代都从事财务相关工作,父母都是会计,一辈子在机关任职。或许是由于我叛逆的个性,也或许是由于我无知地自命“清高”,所以总是认为大丈夫怎能在锱铢细节上浪费时间。我从小就对与钱有关的事及学科避之唯恐不及,即便是长期就学、任教于商学院,这种想法也始终没有改变。
“反者道之动”(《老子》),这一“反”却让我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人生道路,成就了一个以动态竞争为主轴,整合学术与实务、东方与西方、主流与边缘的“文化双融”的生涯。
对于钱,从小父亲教给我几个观念,我确是始终牢记,奉行至今。首先是钱的事一定要跟人算清楚,一点也不可以马虎;其次是不可以欠人家钱(当然也不要欠人情);再次是若要借给人家钱,就要抱着这笔钱是送人的想法,不要期望这笔钱将来会被归还;最后是不该拿的钱绝对不拿。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地区贪污之风盛行,父亲担任会(主)计主任,这可以说是一个大肥缺。当时,蒋经国对公务员贪污深恶痛绝,一旦抓到都是严惩,甚至判处死刑,以儆效尤。我们家中的规矩是逢年过节不接电话、不开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厂商送礼,整个机关(或单位)大家都拿,实在难以推却时,父亲往往是先收下,再叫我们拿去慈善机构捐赠,并要求取得收据,留作记录,始终都是如此。
父亲一辈子两袖清风,虽然生活水准比不上很多同事,却始终安分守己,心安理得。他以身作则,让我看到了“和而不流,强哉矫”(《中庸》)的具体做法,也让我从小有了“度”的观念,对于我一生做人、做事在“分寸”上的拿捏,影响深远。
关于父亲奉公守法的行事作风,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当年他从林务局退休时,主动将长期居住的宿舍归还给公家。他可能是我所认识的亲戚朋友当中唯一如此做的人。
这件事也关联到另一件往事:我收藏的整屋子的珍贵书籍被充公丢弃。当年我出国前,我们所住的宿舍在新竹。父亲退休后,随着家弟搬到嘉义。为了避免他与家母难过,来美国后,我始终未敢搬动新竹家中留下的整个房间的书。其中很多书籍是我省吃俭用购买收藏的,有不少是我当年与目前在台湾大学任教的孙中兴教授,两人同食一份晚餐,省钱购买的河洛书局的昂贵的线装书,自然也包括了我写满听毓鋆老师上课的笔记与读书心得的挚爱的《春秋繁露》。同时,还有日记、照片、过去的成绩单等。这些珍贵的收藏都因为当时公家未尽职责,清理过户时未通知家父,全部被当作废纸丢掉。父亲过世前每提起此事,总是特别难过,一生依法行事,却给我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但这件事情的发生也使负笈异乡的我有了白手起家、一切从头再来的动力。
父亲身材瘦削,体形不是很好,我们两兄弟常笑他。但是,他乒乓球打得很好,是所任职机关的教练,同时也是篮球队队员。正因如此,我从小喜欢运动,只要是球类(或是一切圆的东西),我都喜欢;无论是打球还是看球,我都有很大的兴趣。也因如此,成为一个好的运动员或是保持良好的运动家风度,始终是我努力的目标。这也为我日后专业精神的培养,以及一生潜心研究战略思维、动态竞争,培养长期的兴趣,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我小时候原想成为新闻记者。在台湾台东乡下,竞争不太激烈,学习压力也不大,小学、初中时养成大量读报的习惯,最多的时候,一天可以看二三十份报纸。我常喜欢将自己对国际时政的分析与父亲分享,每当我有独特见解或分析到位时,他总会称许、鼓励。他欣慰的眼神,令我至今难忘。
祖父早逝,父亲从小独立。他年仅八岁时,曾独自穿越被日军占领的沦陷区,重返福州老家。2017年夏天,我陪母亲与家人首次回到榕城探亲扫墓,也参观了父亲当年在文儒坊出生时住的房子,一圆多年心愿。
父亲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也有他的坚持,终生不渝。我的精一知止与在很多事情上的坚持与恪守,其来有自。
母亲出身大家,好客,喜交友,乐于助人,很有人缘。她一直在公家机关担任会计,职位虽然不高,但退休时机关首长及全体一级主管特别举办宴席,为她送行,也为她平日待人、助人画下完美的句号。这件事是她退休后最大的安慰,她始终引以为傲。我从小喜好交友,重视人缘情谊,应该是受到了母亲较大的影响。
近日重读2009年所写的祭父文,深有感触,提笔略记父亲二三往事。缅怀庭训,感恩双亲。兢兢业业,冀望承传家风,毋忝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