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是植物?
植物和爱情一样,很容易识别,却很难去定义。在英国,人们在许多自然风光优美的景区入口,都可以看到一块要求游客避免“毁坏树木和植物”的标志牌。我们肯定要问上一句,树怎么就不能算作植物。植物通常被简单地解释为一种绿色的、不能移动的有机体,它们能够通过光合作用来养活自己(即自养生物)。这是关于植物的一种启发式定义,我们可以增添更多的描述来对其进行完善。有时,植物被描述为具有以下多种特征的有机体:
1) 含有叶绿体,具有对水和二氧化碳进行光合作用并产生糖的能力;
2) 具有纤维素构成的坚硬的细胞壁;
3) 可将能量存储为碳水化合物或者淀粉;
4) 进行分裂和分化的特殊组织(即分生组织)可持续生长;
5) 细胞中含有相对较大且充满汁液的液泡。
所以,树木显然是植物,而且就算其他有机体缺少上述一种或几种特征,我们也不难将其定义为植物。例如,兰科珊瑚兰属植物春珊瑚根(Corallorhiza wisteriana)能开出兰花般的花朵,能结出典型兰科植物的微小种子,也具有大多数陆生植物都有的维管组织。但是,这种植物却没有绿色的叶片,因为这种珊瑚兰属于菌根营养植物,它依靠能从森林地被物的腐烂物质中获取能量的真菌而生存。正是与真菌的亲密关系令这种珊瑚兰能够实现这一生存模式,而这也是兰科植物在不同程度上共同具有的特征。与之类似的是生长在牛津地区查威尔河畔的欧洲齿鳞草(Lathraea clandestine),它的花朵让人联想起毛地黄,但它既没有嫩枝也没有叶片。它的花朵直接从土壤中冒出来,因为这种植物的根能够渗入柳树的根,并从柳树的维管组织中转移营养物质。这两种植物都失去了光合作用的能力,但它们仍然属于植物,因为它们和光合作用植物有许多其他共同特征。
上述植物定义所存在的问题就是过于狭隘,因为它并没有将部分生活在水中的藻类考虑在内。为了给植物一个合理、明确的定义,我们需要考虑生物有机体的分类方式。在生物学中,相似的个体被归为同一个物种,而相似的物种又被归为同一个属,以此类推进而归类为科、目、纲、门、界。这种分类等级中的每一层次都可被称为一个分类单元,而关于分类的研究就是分类学。在19世纪之前,分类学家们尝试创建一种能够揭示造物主计划的自然分类。而自19世纪起,生物学家们就开始质疑物种是否能通过保留这些变化并将其传递给后代而发生改变和进化。
目前,生物学家们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来构建“生命之树”(或者说是系统发生),以此来展示所有生物体之间的关系。1859年,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之后,这项工作便实现了快速启动,而且至今仍在进行。进化树是《物种起源》中的唯一一幅插图,而第一版图书的第13章也对分类学进行了清晰的介绍。达尔文在书中探讨了构建一种自然分类的可能性,但是如今“自然”意味着进化过程的揭示而非上帝的旨意。目前,分类学的基础在于达尔文所谓的共同祖先学说。一个分类单元中的所有物种只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而且它们就是该祖先的所有后代。如果能够满足这种分类标准,那么该类群便是单系的。从物种到界,单系类群出现在分类的每个层级中。
图1 列当属植物Orobanche flava是一种寄生植物。寄生植物不能进行光合作用,但可以从其他植物中获取营养
如果我们将38亿年来的物种进化看作一棵分叉树,那么植物就是生命之树上的一组分支,而这组分支都能与同一个分叉点发生联系。当你试图确定究竟是哪个分叉点成为植物的起源时,争论便就此产生了。此时值得一提的是,真菌绝对不是植物。在生命之树中,真菌实际上是与动物并列的分支。尽管如此,在高校的院系组成中,真菌学家确实比较容易和植物学家(而不是动物学家)归为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