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无记名投票方式,即选举人在选举时不公开署名投票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可以使选举人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免除顾虑,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可以使党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使选举体现党员意志;可以使候选人不知道谁不赞成自己,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法规的行为,特别是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同举手方式相比,无记名投票方式更为庄重,计算票数较为准确,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可以激发其主人翁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