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常识和独立宣言
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本人的同意,不能把任何人置于这种状态之外,使受制于另一个人的政治权力。
任何人放弃其自然自由并受制于公民社会的种种限制的唯一的方法,是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他们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以便安稳地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
当某些人这样地同意建立一个共同体或政府时,他们因此就立刻结合起来并组成一个国家,那里的大多数人享有替其余的人做出行动和决定的权力。
——约翰·洛克《政府论》
约翰·洛克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家,他官方认证的身份,是经验主义的祖师爷。经验主义是有关人的认知的一种学说。西方人嘛,最早信奥林匹斯诸神,后来又信基督,当时他们认定,人的很多认知是生来就有,携带在基因里的,是天赋。上帝造了万物,在造的时候就给予了他老人家认为适当的配置。经验主义这派认为,上帝没那么辛苦,人生下来就是白纸,后来的知识性格思想种种,皆是成长中对外部世界的反应和吸收。
经验主义跟本书关系不大,约翰·洛克对美国历史的影响,还是因为他关于政治和政府的研究,也就是这部著名的《政府论》。整本书的中心思想非常容易提炼,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人是生来自由的,拥有生命、自由、财产三大权利,但为了保护这三大权利不受其他人侵犯,大家就选一些为大多数接受的人,组成一个政府,保护大家的权利;政府是民众间根据契约产生的,当大多数人发现政府不能提供大多数人需要的保障时,这个政府就可以被炒鱿鱼。
列克星敦的枪声让殖民地激愤,有些按捺不住的民兵从四面八方赶到波士顿增援,局势显得更加紧张了。1775年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再次召开。
怎么办?宣战吗?当然不,到此时此刻,与会的绝大多数代表都没想到要跟国王翻脸拼命,按老规矩,他们又通过了一份看起来很的《橄榄枝请愿书》,再次向英王宣誓忠诚,并希望大英议会能认真考虑殖民地的诉求,平心静气解决争端。
美国人此时很纠结,他们一方面组建民兵组织军备,跟英军动了手。马萨诸塞议会因为波士顿局势向大陆会议寻求增援,大陆会议立马通过了任命43岁的弗吉尼亚种植园主乔治·华盛顿为大陆军的总司令,6月上任,对抗英军。另一方面呢,还跟英王抛橄榄枝。英王并不傻嘛,听其言观其行,你们这帮小刁民一边组织军队在波士顿与英军总部对峙,一边你们说自己忠诚日月可鉴,谁信哪。
大陆会议和英王,你来我往,预备缠缠绵绵到天涯,可波士顿的战况却是一触即发的。列克星敦一战后,英军退守波士顿,美国民兵非常高效地将他们包围,并在邦克山附近的布里德山上设置了据点,不久,3000英军向1000民兵发动了攻击。
邦克山战役是北美独立战争开始后,双方第一场正式的战役,虽然从士兵素质、战备等方面来看,显得一点儿都不正式。
殖民地民兵浴血奋战,造成了1000多英军伤亡,可毕竟实力上的差距太明显,最终邦克山和布里德山两个阵地还是被英军占领。
战斗中,殖民地战士们表现出来的战斗精神让盖奇将军害怕,他发给伦敦的战事报告中说,在对付英国人的时候,美国人表现出了反抗法国人时从来没有过的精神和斗志!
可以想象,邦克山的事传到伦敦,橄榄枝肯定就变成了烧火棍。实际上,在橄榄枝送出后不久,听说英王对请愿书看都不愿看,大陆会议已经发出了另一种声音,宣告北美大陆可以拿起武器对抗英王暴政!虽然拿起武器,但,依然没说要独立!
只要没说独立,其实一切都可以挽回,英王和伦敦的大部分人被北美“刁民”气糊涂了,失去了冷静的政治思考,先是英王宣布北美大陆为“叛逆”,居然开始在欧洲大陆招募雇佣军平乱,3万来自德意志黑森的雇佣军被派上了美洲大陆;随后又通过了《禁止法案》,禁止与殖民地的所有贸易,封锁港口,并宣布殖民地的船只在海上不受大英政府保护!
显然是不能调和了,大陆会议预备怎么办?“美国人”有什么打算呢?
1776年来了,年初,一本小册子在北美大陆风传,这本册子应该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本实至名归的畅销书,因为它出版一个月就卖出了12万本!不要嘲笑这个数字,以今时今日的中国,13亿人口的规模,能卖到10万本的书都算是让出版社狂笑的畅销书了,当时的整个北美,不过200多万人而已!
这本册子就是著名的《常识》,作者托马斯·潘恩。
托马斯·潘恩是个裁缝的儿子,家族生意是紧身内衣,小生意,最多维持温饱而已。潘恩一辈子都没富裕过,即使成为美国史上第一畅销书的作者,他也没发财。
潘恩出生在英国本土,成年后干了不少工作,跟塞缪尔·亚当斯一样,属于干啥啥不成的,有政治热忱,喜欢街头行动,喜欢听政治演讲。总在这种场合晃悠,他就容易遇见政界人士,他遇上了真正的伯乐,大名鼎鼎的本杰明·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是我们熟悉的老朋友哇,他的故事,我们后面会详细说。作为北美殖民地的外交官,那段时间他是在英国活动的。潘恩当时是个税吏,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找个工作不容易,他还不好好干,说话也不注意安全,因为思想“反动”被辞退了,富兰克林看他可怜,给他写了封介绍信,他以“契约奴”的身份到北美打工去了。
潘恩之前写过些东西,也算是有点影响,要不然也轮不到他被政治迫害了,加上富兰克林这种级别的介绍信,比大学文凭管用得多,潘恩进入北美就到了费城,给《宾夕法尼亚》杂志当编辑,那是1774年年底的事。
因为这种生活经历,潘恩跟土生的美洲人不一样。美国人最早因为宗教迫害来到新大陆,跟自然争斗了快一个世纪,终于建立了自己的家园,勉强让自己吃饱穿暖,作为在新大陆土里刨食的乡下人,很多美国人还是以世界第一强国的子民为傲的,对他们来说,能平静地生活,殊为不易,就算有不公,也不期望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潘恩没有平静安详生活的经历,他在英国就生活窘迫,政府还迫害他,他离开英国时,心理上已经对那个岛国产生了莫大的嫌恶,来到北美后,他正好又亲眼见证了大英政府对这片平静土地的步步紧逼,所以,当他反思北美和大英之间的关系时,他可以彻底而决绝,没有拖泥带水的暧昧情感。
《常识》是什么书?彻头彻尾的反书,核心内容就是煽颠!在这本书里,潘恩以强大的逻辑和逐层立论驳斥了当时北美大陆盛行的“和解说”“效忠说”等消极态度。在潘恩看来,不管是英王室还是大英政府,都已经且会更加严重地成为美洲的发展阻碍和大敌,不能再对大英政府抱有任何幻想,独立是唯一的出路!
在《常识》之前,诸如此类的书不是没有,开篇引用的洛克的《政府论》就是对亚当斯、华盛顿等革命大佬都产生过影响的启蒙书,而殖民地不依不饶非要跟大英政府纠结出结果,也正是被《政府论》严重洗脑后的结果。不过,《政府论》这种书,从作者和内容看,都太高端了,没有一点哲学社会学基础的不会去读,它充其量就是影响了一批精英,而这批精英非常认死理的就是:不可与大英政府决裂,但他们必须内部改革。
《常识》没给人纠结的机会,潘恩没在英国议会要不要改革,到底如何才能使大英政府改良对殖民地的态度,端正对殖民地的统治方向这些事上浪费时间,他所有的论点论据都是基于:北美必须脱离英国政府独立,成为一个自由的主权国家。
《常识》最大的特点就是通俗易懂。老杨读《常识》是中译本,有个深切的感受,那就是,如同一个口若悬河又激情洋溢的激进分子在你面前演讲,声如洪钟,言语犀利,反应奇快,似乎你心底闪现一个质疑或者迷惑,他马上就会以非常清晰的论据让你打消疑虑,100多页的书读下来,擦一擦被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老杨一拍桌子叫道:这娃说得对呀!
就是这么个酣畅淋漓的阅读感觉,行文果决流畅,风风火火,情感四溢,没有丝毫矫揉造作。有些措辞虽然粗鄙,读起来却是相当过瘾,因为你想不到会在一本思想类的书籍上读到这样的句子,比如,文章的第一部分,先驳斥君王论,认为国王并不是无瑕的,也不是必须存在,提到英王威廉一世,潘恩是这样写的:“一个法国野杂种带了一队武装土匪登陆,违反当地人民的意志自立为英格兰国王,我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个出身卑贱的人。”再说到,有人说我们原来作为大英的子民,经济很繁荣,所以不能离开大英的庇佑时,潘恩的比喻也很形象,“那你还不如说,如果一个孩子是吃奶长大的,那他一辈子都不该吃肉了”,诸如此类,精妙有趣的句子非常多。
老杨读的虽然是中译本,其实原版也不难读,潘恩自己说了,为了照顾整个北美大陆的阅读水平,他刻意回避了深奥的词汇和句子,努力让这本小册子明白简洁通俗易读。据说这本书本来的名字叫《朴素的真理》,被一位叫本杰明·拉什的天才改成了《常识》,这名字绝对醍醐灌顶啊,一般人读完都会觉得,是呀,这些事不就是基本常识吗,我怎么原来想不明白呢?
老杨是个千里之外千年之后的外人,读这本小册子,都想拍案叫好,如果在当时当地的北美乡间,想到大英政府刚刚要跟我们收印花税,还派军队杀了我们老乡,再读这册子时,怎能不涌起对作者的滔滔不绝敬仰之情。
从《常识》的销量看来,跟潘恩共鸣的人不少,它出版于1776年年初,英美的战争实际已经开始,大陆会议的老少爷们对战争的目的还在纠结。是《常识》让他们终于算清楚了这笔账,因为《常识》说了,花这么大的代价,牺牲这么多人力物力,如果仅仅是为了促进大英政府改善态度,是不是有点不值呀?好吧,我们独立吧!
要跟母国分手了,总要发个分手宣言吧,要是大英政府还存着对殖民地的恻隐之情,打仗的时候不肯下狠手就不公平了嘛。
来自弗吉尼亚的著名律师托马斯·杰斐逊因为文笔不错,接受了草拟独立宣言的任务,他花了18天时间写作整理润色,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都加入了自己的意见,1776年7月4日,这个众所周知的伟大日子里,费城的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正式向全世界宣告,北美大陆要不惜一切代价,争取属于自己的自由独立和幸福。
《独立宣言》无疑是世界历史上最值得记录的文件之一,内容很简单,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独立革命的基础:因为人生来平等,有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的存在就为保障这些权利,如果不能保障还祸害这些权利,人民有权废除并改变,成立符合广大人民要求的新政府,显然,这个论调来自约翰·洛克的《政府论》;第二部分,表达了殖民地百姓对英王的不满,列举了英王的斑斑罪行(其实大部分罪名应该问责大英议会),不管谁该负责,反正是英政府让殖民地的百姓别无选择,必须取得独立主权,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独立宣言》不仅宣布要独立,还给自己的新国家都预备好名字了,以后北美这片热土就叫“美利坚合众国”了,这个名字是潘恩提议的。
宣言发布了,矛盾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了,即使这个未来的“美利坚合众国”里还有大量的亲英派,对于这个宣言的发布捶胸顿足,如丧考妣,所以,未来的战斗中,不仅是北美的民兵要真枪实弹对抗大英的军队,北美大陆的内部,爱国者们还要对抗时时刻刻预备破坏革命的保皇党。
美国革命的各位先贤们,后来大都成为国父,受万世敬仰,并在建国后的美国历史中,再次出镜表演。只有可怜的托马斯·潘恩,他和他的《常识》几乎主导美国革命的道路,改变了北美历史的走向,可在以后的美国进程中,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出于对这位先贤的尊敬,我们草草了解一下他后来的故事吧。
《常识》之后,潘恩就成了职业革命家,这个革命家还是世界级的。
独立战争开打后,潘恩加入了军队,写了一系列的小册子鼓舞士气,这些小册子就是《美国危机》,洋溢着战斗的激情,战中华盛顿将军会向士兵朗读这些文字作为战争动员,跟《常识》的效果一样,再次证明了在煽动情绪方面,潘恩是个天才。
战后的潘恩志向远大了,他说,如果给他时间,他会给所有国家写出一本《常识》来。这话直接说就是:我有能力让所有老百姓造反(幸好这家伙不会用中文写作,要不然会被当时的乾隆爷诛了九族)!
他可真没吹牛,美国独立后,潘恩回英国定居,在英国大搞人权言论,被英政府通缉,他只好辗转到了法国。正得其时呀,法国大革命爆发了,潘恩当然是积极分子,被选入了国民公会。
潘恩虽然带头反对国王,可法国大革命,他却支持吉伦特派,不认为非要剁掉法王的脑袋,以致被罗伯斯庇尔送进了监狱。在狱中,他写下了《理性时代》一书。书的内容从副标题就知道了:关于真伪神学的探讨。
潘恩是个彻头彻尾的反对派,反国王、反政府,他还反宗教。他本人是个自然神论者,也就是说,他相信有个上帝,但不认同上帝安排了所有事,自然神论认为,上帝造物后就休假去了,让世界万物都以自己的规律运行。可以想到,18~19世纪,不管在欧洲的哪个国家,不管潘恩对任何革命或者人权斗争贡献过多少力量,他的这套自然神论,一定会让他很不受待见。
罗伯斯庇尔倒台,潘恩被释放,拿破仑当政又让他不满,法国也不好住了,只好又回到美国。如果此时美国能接受他,美利坚独立后,他就不用跑回欧洲了,晚年的潘恩并不好过,受尽了侮辱和白眼,还有人想杀他。1809年,72岁的潘恩在潦倒中死去,由房东太太埋葬了他。
这位革命家的悲惨没有因为死亡而结束,有位英国记者,是潘恩的粉丝,感念他生前凄凉身后冷清,就想把他的遗骨带回英国,发起募捐,为潘恩修一个纪念碑。遗骸是被装在一个小箱子里带回英国了,可对于潘恩纪念碑这个事,没人感冒。潘恩和一个盒子,在记者的院子里日晒雨淋的,记者死后,家产被儿子拍卖,这盒子死人骨头,没人愿意接手,再后来,潘恩就不见了。倒是隔了几年,有人宣布自己拥有潘恩的颅骨,还有人宣布自己拥有潘恩的手骨和大腿骨,听起来,这位欧美历史上影响了无数人的伟大斗士竟是被肢解了!潘恩是标准的“世界公民”,如今他如果真是散落在世界各地,这个结局算不算得其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