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论语》之前,必须要先理解几个基本概念,不然很难学到其中的精髓。
一、什么是正确的道理,即何为正道
正道很难准确定义,因为它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从历史的角度看,即使在当时是天下人都认为正确的道理,但最多几百年后就会被推翻或做出新的解释。例如“四书五经”这些当时被认为极正确的道理,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得以修正。《论语》也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重新作注,以至单单解读《论语》的书,就有数千种之多。
关于正道的解读,不得不提到朱熹。朱熹的核心理念可以用“存天理,灭人欲”六个字概括,这是他所理解的正道。按理,人们遇到事情,一会考虑利弊得失,二会考虑是否符合道义。如果我们把自己思维之中考虑个人利弊得失的部分去掉,只留道义部分,即凡事以道义为原则,灭掉自己的私念,这就叫“存天理,灭人欲”。朱熹的这种理论不以自己的心为心,而是以天地之心为心,是一种“无我”的境界。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老人在我们面前摔倒了,要不要去帮助他呢?按照常理来说,自然是应该去帮扶的,但若考虑到后续可能遭遇的麻烦,有的人就会犹豫。这时如果灭掉自己的私念,试想遇到同样情况,圣人会怎么做?这就得到了天理的答案。所以,从朱熹的角度来看,天理即正道,是天下通行之理,不管信奉的宗教是否相同、社会理念是否相同,都应遵奉相同的天理。朱熹的这种理论因逻辑简单、明确,很易被人接受,所以造成的影响很大,亚洲的许多国家都遵奉了数百年。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复杂的,仍以老人摔倒为例。如果这个老人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恶人,新闻上刚报道了他的恶劣事迹,他是因吓得腿虚发软才摔倒的呢?这时,不同的人就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天理就不那么明显了。那这时该怎么办呢?为了应对复杂的情况,朱熹提出了“穷理”的办法。他以四书五经为基础,为这些经典重新作注,以求显明天理,并终生致力于此。朱熹以自己主观的理解注释儒家经典,范围狭隘,又把客观的天理主观化,就造成了其思想学说的局限性。
朱熹自认为是儒家正统,但后来又出现一个人,名叫王守仁,别号阳明,其思想学说别具一格,认为自己才是儒家的真传。王阳明的正道可用“心即理,致良知”六个字概括。既然客观的正道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他索性就不向外求了,而是完全向内求,以心中的良知为正道,这总该千古不易了吧!
对于老人摔倒要不要去帮的问题,从利弊角度考虑,不帮可能会承担舆论风险,帮了同样可能承担舆论风险,因为有可能会被人说是作秀,还可能会被讹诈,所以假装没看见是最省事的。但视而不见是违背良知的,良知可以允许个人私念的存在,却要以良知为主,不然它就会闹脾气,在心里留疙瘩。王阳明的理论以良知为中心,正道尽在自己心中。他说:“吾性自足,不假外求。”不管老人的身份如何、具体情况如何,先问问自己的良知,由良知来决定当为还是不当为。
王阳明和朱熹不同。朱熹把儒家经典通通注解了一遍,其理论在元明时期享受到极高的礼遇,而至清朝,很多东西就显得不合时宜了,还专门有人攻击他的学说。阳明心学讲究以心传心,不立文字,有门人私下记录王阳明的言论,他知道后说:“圣贤教育人,讲究因材施教,就像医生用药,都是根据病情而开药方,斟酌病情的虚实,病理的阴阳内外,而时时酌情加减用药,要点在于治病,药方并不强加固定。若是拘泥于一个方子,规定为成文的法则,很少有不会害人的,他日误己误人,这样的罪过又要怎么补救呢?”
王阳明未注释过一本儒家典籍,只有与弟子的讨论、书信被辑录成书,流传了下来,颇有孔子“述而不作”之风范。照理说,以良知为正道是不受时代影响的,应能成为千古长存的正理了吧?但事与愿违,每个人的良知并不相同,“致良知”之学用来自己修身还可以,却无法形成统一的世俗标准,这种完全主观的唯心主义忽略了现实世界的客观性,也有很大的局限性。阳明心学的后学弟子修养不及,出了很多猖狂之辈,清朝也有很多人攻击这种学说,后来在国内也就逐渐衰微了。目前来看,朱熹的学说在韩国发展得比较好,王阳明的学说在日本发展得比较壮大。
王阳明和朱熹都攀附孔孟,但他们都只得了孔门的一部分传承,和真正的孔子学说还是有很大差距。那孔子的正道又是什么呢?用曾子的话回答:“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忠”由“中心”二字组成,可以理解为“中正之心”,用孔子自己的话说,叫“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以成就自己之心去成就别人。“恕”由“如心”二字组成,可以理解为如同自己的心,用孔子自己的话说,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当于换位思考,体谅别人。
忠恕之道还只是曾子的理解,孔子的正道其实只有一个字,那就是“仁”。“仁”是无法定义的一个概念,所谓“道本不可见,可见即非道”。我们却可以推测出“仁”的大概含义。数学中有一种方法叫反解法,既然“仁”的含义难以明确,我们就来看看“不仁”的含义。有一个成语叫“麻木不仁”,一个人的心如果麻木不仁是什么状态,我们大致能想象得出来,由此可以得知“不仁”的大概含义,也就知道了“仁”的大概含义了。
孔子曾说过“克己复礼为仁”。这句话可以作为朱熹“存天理,去人欲”的原型;又说过“仁者爱人”,这句话可以作为王阳明“良知学”的原型。所以,称朱熹为儒家正统,以王阳明为儒家真传,都能说得过去。
二、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即何为德行
符合正道的行为即是正确的行为。从朱熹的角度来理解,天理即正道,人们不能以天理行事,是因为在考虑利弊得失等人欲,去除人欲,以天理为原则行事,就是正确的行为,也就是儒家所说的德行。
从王阳明的角度理解,良知即是正道,一个人行事的原则由认知所局限,能觉醒多少良知就有多少德行,知行是合一的。良知在心中本已完备,却经常被私念所蒙蔽,所以要不断用行为去致良知,把良知之心擦亮,用儒家术语讲,这叫“明明德”,让自己的明德愈加明显。
从孔子的角度理解,在进行社交活动的时候,要以古代圣贤制定的礼为标准要求自身的行为,独处的时候要“慎独”,这是对自己外在行为的要求,而这些行为的本质必须是“仁”,表里如一,才是德行。
朱熹在不断追求正道,所以讲究“穷理”,可见他还未得道;王阳明注重“知行合一”,讲究“致良知”,需要不断地努力和实践,可见他已得道,但实行起来还有些吃力;孔子已经“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了,他和颜回已经达到乐道的境界,所以他说“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并不感到困难,因为不需要刻意为之。
三、儒学在当代的作用
现在一般把儒学划归在哲学范畴之中,儒学和哲学虽有一些互通之处,其实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哲学是思辨的学问,主要探讨世界的根本性问题,比如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生命因何而存在?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对于哲学中的很多问题,儒学已经有了答案。比如对于生命的意义,儒家讲要尽性,《中庸》里说:“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再往小一点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于生命的存在,儒家重传承,人皆由父母所生,所以要孝;父母又由他们的父母所生,一代代传承,所以要祭祖;再往前推,世间万物皆由天地所生,所以要敬天地。对于世界的本质,儒家以天地为一体,万事万物都是互相转化的,《易经》就是讲循环变化规律的书,易就是变,世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当然,儒学之中也有一些没有给定的答案。比如什么是性?人性是怎么样的?这些都是和哲学互通的地方。
儒学和哲学最大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哲学以思辨为主,做学问的方向是求解;儒学以修德为主,德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核心,做学问的方向是学做圣人,儒家学者皆以孔子为楷模而不断努力。如果把学问的方向都做到纸面上或者嘴皮子上去了,就偏离了儒学的正道。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可见,学习当以德行为主,知识为辅。治国之道也不过是“修己以安天下”而已。
儒学可作为法律体系的补充。现在世界通行的法律制度其实和朱熹学说的模式相类似,法律就是正道,对正确的道理一条一条规定得很明确,但对正确行为的规范却很宽松,所谓“法无禁止皆可为”,所以通过法律这个正道,我们得到的就不是德行了,而是自由。但这种自由又是相对的,因为这种所谓的自由仍然受法律的约束,只是比道德的约束稍微宽松了一点而已。在法律的实施阶段也和朱熹学说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因为正道是随时代变化的,所以法律需要不断地修正和完善。同时,客观的法律也需要法官进行主观的判定,主观的判定又受个人认知所局限,因而又有一审、二审、三审制度,但这还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冤假错案的存在始终难以避免。
从历史发展规律看,三百年左右就会经历一次改天换地,人类以这样的方式寻求革新和进步。自汉朝到清朝,中国经历了多次被外来民族掌控政权的情况,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文化习俗,却最终都融入汉文化,各民族还能和谐共存,儒学能得以作为正统官学两千余年屹立不倒,自有其优势所在。近人对儒学多有抹黑,甚至有人想斩断历史,割裂文化,这完全是推卸责任的做法。
当代人的命运是由当代人自己掌控的,历史是连续的、不可斩断的。历史的经验需由当代人来总结,历史的精华需由当代人来继承,历史的责任需由当代人来承担,历史的问题需由当代人来解决,未来的局面需由当代人来开启,这种承上启下叫作“传承”。除非种族灭绝,否则传承不应断绝。任何学科都有历史,传承历史才是科学。学习《论语》,可以让我们了解古代遵行的正道和德行,培养健全的三观和良好的品德作风,这都是极为重要的。
历来解读《论语》的学者,有重义理的,有重训诂的,有二者兼重的。本人却另辟蹊径,从逻辑上进行解读,偏重前后文之间的联系,同时吸收前贤精义,又重考文字含义,遂成此书。一千个人当有一千本《论语》,读者阅读本书时需注意思辨,切忌人云亦云。只要能抓住“仁”“德”二字的核心,应当不会偏离正统。
张荣昌
2020年9月5日于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