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任务
2014年9月,新疆出台《关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布局了一批标志性、示范性重大项目。(11)
(一)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总体思路
按照“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要求,以“三通道”(能源、交通、信息综合大通道)为主线,以“三基地”(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为支撑,以“五大中心”(交通枢纽、商贸物流、金融、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机械装备出口、轻工产品出口加工、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加工、建材产品出口加工、化工产品出口加工、金属制品出口加工、信息服务业出口、进口油气资源加工、进口矿产品加工和进口农林牧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开放步伐,充分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作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是用3~5年的时间,夯实基础,打开局面。包括编制完成“五大中心”专项规划,明确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思路和重点任务;优先启动医疗服务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文化科教中心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中通道功能得到完善提升,南、北通道建设全面展开,新疆段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面向国内和周边国家的现代商贸物流网络初步形成;新疆能源资源战略地位得到巩固,能源通道建设和能源安全得到提升;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得到加强,国内外市场得到拓展;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初具规模。
中期目标是用5~10年的时间,重点突破,互联互通。包括以铁路建设为突破口,以中巴铁路建设为重点,建成中巴经济走廊,通往印度洋的大通道基本畅通,初步形成与周边国家高效便捷的运输体系;进一步拓展与南亚、西亚和东欧等国家的贸易合作,加快推进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基本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区域国际金融中心,使人民币结算规模、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完成国家重要能源资源基地、能源大通道和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
远期目标是在21世纪中叶,深化合作,全面收获。包括“三通道”“三基地”“五大中心”和“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全面建成;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安全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全面建成;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得以实现,产业集群、城市群互动发展,经济融合进一步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基本建立;与沿线国家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地位充分彰显。
(三)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任务
交通枢纽中心。推进关键通道和重点工程建设,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及亚欧非之间的交通网路。对内重点打造“一个核心”“两个环线”:“一个核心”即打造以乌鲁木齐为核心的立体交通枢纽,“两个环线”即建设环塔里木盆地和环准噶尔盆地的综合交通环线。对外畅通蒙疆、藏疆、青新、兰新“四条出疆通道”和中巴、中塔阿、中哈、中吉乌、中俄蒙“五条国际通道”,同时加强民航、口岸、管道基础设施建设。
商贸物流中心。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为依托,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面向国内和中亚、西亚、南亚与欧洲国家的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体系。对内加快形成环乌鲁木齐商贸物流核心圈,培育形成喀什—克州、伊犁—博州、克拉玛依—奎屯—乌苏、阿勒泰—北屯、塔城、哈密、巴州、阿克苏、和田九个商贸物流产业集聚区。对外加快建设一个自贸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个经济开发区(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四个边境合作区(伊宁、博乐、塔城和吉木乃边境合作区)、八个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喀什、伊宁、伊尔克什坦、乌鲁木齐、塔克什肯、吉木乃、巴克图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
文化科教中心。发挥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语言相通、文化相近的优势,密切人文交流,厚植民意基础。一是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共建合作计划,建设中亚文化交流合作中心。二是推进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建设,打造一个中心(乌鲁木齐)和两个分中心(喀什、塔城),加大科技交流和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共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三是积极与沿线国家开展留学互访和合作办学。四是建立与周边国家旅游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
医疗服务中心。围绕周边国家实际需求,加强国际医疗技术、医疗人才、医药产业和公共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提升新疆医疗服务的影响力。重点以乌鲁木齐及周边城市(含昌吉、石河子)为主,依托现有重点医疗机构,建设一批集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国际医疗中心。以和田、喀什、阿勒泰、伊宁等城市为辅,开展以中医、维吾尔医、哈萨克医为特色的国际医疗服务。
区域性金融中心。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增强金融持续创新能力。一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速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融资、清算、外汇交易等金融平台的建设。二是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政策,将乌鲁木齐打造成中亚区域人民币交易和结算中心。三是加大以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沿边区域金融创新力度,充分发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示范功能,在合作区内实现金融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1)张春贤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EB/OL].天山网,http://news.ts.cn/content/2013-11/18/content_8953485.htm.
(2)指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技中心和医疗服务中心五中心;国家大型油气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和大型风电基地三基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的一通道。
(3)曾菊新.空间经济:系统与结构[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6:163-165.
(4)中亚经济带、环中亚经济带和欧亚经济带的提法和范围引自:胡鞍钢,马伟,鄢一龙.“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内涵、定位和实现路径[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3.中亚经济带包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中亚五国;环中亚经济带包括:中亚、俄罗斯、巴基斯坦、印度及土耳其、伊朗等西亚国家;欧亚经济带包括:环中亚地区、欧洲和北非。
(5)八大经济区: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北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和山东两市两省;东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江苏和浙江一市二省;南部沿海地区包括福建、广东和海南三省;黄河中下游地区包括陕西、山西、河南、内蒙古三省一区;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西南地区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三省一市一区;西北地区包括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两省三区。引自:中国(大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分析,国研网数据库。
(6)8个国家分别是: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
(7)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M].苏剑,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202.
(8)冯德连,葛文静.国际金融中心成长的理论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4(06):43~47.
(9)林毅夫,苏剑,译.新结构经济学:反思经济发展与政策的理论框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321.
(10)金融中心信息网.第七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CFCI7)发布:19-20.
(11)“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及其以下(一)(二)(三)部分的具体内容引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情况[EB/OL].http://www.china.com.cn/zhibo/zhuanti/ch-xinwen/2016-06/22/content_387191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