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提出
2013年11月,新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迅速提出:努力将新疆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技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建设成国家大型油气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建设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核心区,切实当好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力军和排头兵。(1)这是新疆积极主动、紧跟国家战略,明确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并且明确了“五中心、三基地、一通道”(2)的建设内容。
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提出“加强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物流,立足区位优势,建设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这使新疆成为国内首个被国家明确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定位的省区,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为新疆的未来发展,既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战略新要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是新疆对在参与国家战略构建中找准自我定位、谋求快速发展、分享政策红利的积极响应。“核心区”定位的提出,既是新疆对自身发展优势的客观认识,也是新疆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的判断。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三部委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作用,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可以在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在这份《愿景与行动》中,新疆和福建分别被赋予“一带一路”的核心区,成为“稳定西北、经略东南”的重大举措。由这份《愿景与行动》也可以看出,国家认同新疆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可以在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新疆提出“五中心”建设中的金融中心和医疗服务中心,并没有被国家采纳。这说明,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既要充分肯定自身优势,也要清醒认识所面临的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