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花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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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金粉案

花花公子菲尔斯来上海居住有两年零七个月了。在这个离故乡万里之遥的城市里,他并没有感到丝毫不适应。因为在这个被称作“东方巴黎”的法租界,他拥有在老家该有的一切:花园别墅、豪华马车、私人保镖,外加一个忠诚的仆人鲍伦;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购买钢琴、手表、珠宝、翡翠等;现在,奢侈品不再是其唯一的爱好-----最近他又迷上了一位有着天使般白皙皮肤及金发碧眼的高挑个儿女孩,她是一名高级妓女,人称维莎小姐。他们频频出席各种私人派对,夜夜厮混,乐此不疲。

菲尔斯的挥金如土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在上流社会的各种社交场合它总能成为最耀目的那个角儿。沉睡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他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这里的生活的确舒适而安逸,当然更重要的是远离了那个一唠叨起来就没完没了的老父亲,不论他做什么,总是不遂这糟老头的心愿。当初选择结识上海真是个明智的决定,他常常这样想。

菲尔斯的祖上在拿破仑帝国时代是个赫赫有名的军火商。除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家族事业外,在法国老家安茹,菲尔斯以他个人名义还经营着一百二十阿尔邦(1阿尔邦=50公亩)的葡萄种植园,每年最多可产近九百桶葡萄酒。这样的话,仅此一项赚来的钱就足够他在外面潇洒地挥霍了。

纳兰花四人是在昨天傍晚进的城。在酷热天气下长时间旅行让同伴们疲惫不堪,于是他们决定就近找个旅馆安顿下来暂作休整。

位于莱恩街的这家旅馆费用昂贵,但环境设施优越,对劳乏了一整天急需调理的旅行者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拉开窗子,便望见马路对过的一排建筑中西混搭,这在传统中国人眼中,竟是如此的不伦不类。对面是法租界地,与那边仅一街之隔的中国居民有了和洋人频繁接触的机会,但一些思想保守的地方居民认为,洋鬼子们奇异的服饰、礼仪和习俗让他们无法接受。

在法租界地,每当一座破旧的中式民宅被拆除,不久就会有一幢西洋楼拔地而起。

这天清晨,“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使纳兰花从睡梦中惊醒,以为是旅馆侍者,“不是付了三天的房费吗?这会儿又来干嘛!”他想着爬起来去开门。

来者竟是一位高高瘦瘦的西洋人。纳兰花一愣:“你是?嗳,看着怪眼熟的......”

那洋人先施了一礼,用生硬的中文说道:“谢谢您还记得我。那天在松江府官员的招待宴席上我就坐在您的对面。”

纳兰花一觉醒来只觉得头昏脑胀,洋人接着说:“纳兰先生,请叫我贝里兹吧。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介绍的还不够清楚,现在我该告诉您其实我是法租界区警察厅的。”说着伸出了右手。

纳兰花更加茫然,并没有意识到要同他握手,只问:“可您是如何找到我的?到底有什么事呢?”

贝里兹说道:“噢,是这样,我可是费了好大周折才打听到您现在的住址的,而且是这里的中国官员建议我来找您的。当然,我曾听到他们说起过关于您在BJ皇宫里的几件小故事,确实,我觉得都很有趣。幸运的是,您现在住的旅馆离我的辖区很近,而我恰巧又遇到了一桩极其难解的案子。呃,如果我无法成功破案,那将会给我带来大麻烦。所以,我需要您的帮助......”

“好吧,贝里兹警官。我现在感觉头脑清醒多了,如果您愿意的话,就请进来吧-----您总得把这件事的具体情况介绍一下。”

“噢,不,纳兰先生,”贝里兹心急地说,“我必须告诉您的是,这件案子非常离奇,而且时间紧迫,恐怕我们立刻就得走!马车就等候在旅馆楼下。”纳兰花与同伴们交待过便同他一起出发了。

早晨的街道行人极少,马车在路面上快速行驶。

“纳兰先生,本案有您协助侦查我感到很高兴。”贝里兹点燃一根烟斗介绍说道,“昨天晚间八点半左右,在布尔街上的埃姆巴沙俱乐部发生了一起凶案,我之前已经说过了,案子非常离奇。您知道吗,案发以后警察厅派去了专业侦探调查了有足足三个小时,竟然一无所获。凶手拥有极高明的作案手段,愣是没能留下一丝一毫的犯罪痕迹。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警员一直守在案发的房间里已经有十个小时以上了,我敢保证再没人动过现场。”

他“噗噗”吹了口烟,继续说:“死者是尊贵的阿索·德·弗雷奈昂伯爵,他的死震惊了整个上流社会。说真的,我已经后悔接手这个案子了,它是如此的让人困惑。当然,如果本案能够圆满解决的话,我想我很快就会得到晋升......不过,我有必要告诉您,埃姆巴沙俱乐部是全上海最有名的富人俱乐部,要成为会员就必须缴纳极其昂贵的会费。显然,能出入这家俱乐部的人非富即贵,他们拥有显赫的头衔和让人无法想象的财富,那些自命不凡的家伙压根儿就不会正眼瞧我们当警察的。所以,没人肯配合我们的工作。”

纳兰花听完沉默一阵,开口道:“听您这么一说,这件案子确实难度不小,同时也完全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马车大约行驶了二十分钟后,在一栋两层高的白色洋楼前停下。

“纳兰先生,这里就是埃姆巴沙俱乐部。”二人跳下马车,迎面走来一个打扮时髦而又帅气的年轻人,他就是有名的公子哥菲尔斯,而亲昵地依偎在他身旁的那位便是维莎小姐,后面跟着仆人鲍伦。

“嗨!菲尔斯先生,您玩的还尽兴吧?”贝里兹急忙脱帽立在过道边上冲他点头问好。

这对高傲的情侣自顾自地说说笑笑走着,并不理睬他。忽然菲尔斯不经意间瞥见他身边的纳兰花,便当即停下脚步,冲他们大声吼道:“噢!上帝!我都看到了什么?贝里兹警官,你怎么会带中国人来这里?简直不可思议。难道你们都没有注意到门外标示牌上写着‘华人与狗禁止入内’吗?喂!伙计,我建议你们中国人要养成用牙膏刷牙的习惯......而且你们洗澡从不使用香皂,不是吗?噢,真是糟糕透了!”

维莎小姐随意朝警官抛了个媚眼,贝里兹心里乐开了花,走进她身边说:“噢,亲爱的维莎小姐,您真是太漂亮了!”

望着他们离去,贝里兹红着脸说:“抱歉,纳兰先生,我本人就刚才菲尔斯先生对您的羞辱深感遗憾。”“好吧,贝里兹警官,”纳兰轻松一笑,“接下来我们该进行正事了吧。”

“当然,纳兰先生,请跟我来。”贝里兹领他走了进去。

现在是早晨九点一刻,整栋楼内灯火通明,到处都弥漫着酒与色的气息。疯狂了一夜,聚会刚刚结束,名媛显贵们陆陆续续离开。

两人来到位于二楼的一间秘密包厢,贝里兹介绍说:“这是伯爵先生的专用房间。”

这是仿照凡尔赛宫廷风格设计装潢的豪华套房。一个又深又大的壁炉格外引人注意,壁炉对面一侧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幅俗艳的油画,正下方是名贵的沙发和橡木桌以及其它造型精致的摆设品。饰有锦绣花纹的落地窗帘把这间包房封闭得密密实实,使得天花板上华丽的水晶吊灯更显璀璨夺目,照耀得人头晕目眩。

“纳兰先生,请看这里-----”贝里兹警官指向猩红地毯上蜷缩着的一具尸体说,“他就是弗雷奈昂伯爵。”

这是一个大约六十岁年纪的男性,他充满恐惧的面容与一身质地优良的丝绸睡衣搭配起来看是那么的不协调,他还光着双脚,压在身下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一枚刻有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头像的古老金币-----像是死都不肯松开这点儿钱。

位于外间的尸体却是面朝里间,他那双黯淡的深灰色眼睛死死盯着里面,或许还有什么让他不甘心而难以安然离去。

贝里兹说:“很明显这是一起劫财杀人案。伯爵先生的保险柜被洗劫一空,也许里面只存放了少量的现款,令凶手很失望,继而又恼羞成怒,开枪射杀了他。”

接下来,纳兰花用了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将整个房间的每个角落都细致地检查了一遍。

不过看他沮丧的表情就知道对此也是一无所获,他说:“贝里兹警官,这件不同寻常的案子确实让我感受到了巨大压力,凶手是如此狡猾,应该是个惯犯,他的作案水平十分高明,堪称完美,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贝里兹深吸完最后一口烟,将烟斗小心地放进大衣口袋里,说道:“纳兰先生,其实我早该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因为我们警察厅的专业侦探对此也无能为力。”

纳兰花望向死者胸口处的枪伤,鲜血浸染了睡衣一大片并淌在地毯上,他的目光再次移向死者手中握着的那枚金路易。

这枚金币似乎突然间引起了纳兰花的极大兴趣,他拿在手里端详良久,并向贝里兹警官提出有必要请专业人士对这枚古币鉴别出真伪。

“可这一点对我们查案很重要吗?”贝里兹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样子。纳兰花说:“当然了,我们不应该忽略任何一个值得怀疑的细节,尤其在本案毫无进展的情况来看,即使您认为这是无价值的。”

“但愿这枚金币能给我们带来好运气。”贝里兹说,“纳兰先生,我得告诉您我所知道的,弗雷奈昂伯爵在圈子里确实是个出了名的吝啬鬼,他视钱如命,甚至连一个苏(1法郎=20苏)都很在意,而且所有人都相信这老头私设有一个秘密金库,为的只是在半夜里偷偷地欣赏......”

纳兰花来到窗子跟前,拉开厚实的窗帘,面前是一块密封的大玻璃,他问:“贝里兹警官,第一个发现伯爵死亡的人是哪位?你们警察厅约谈过吗?”

“哦,是维莎小姐就是刚才在外面撞见的那个漂亮女孩-----在昨天深夜十点左右发现的,据说当时她的尖叫声响彻整个大厅,所有人都听见了......我们对他讯问了一个多小时,她只管哭,什么都不肯说,后来是菲尔斯强行把她领走了。噢,对了,我还是把菲尔斯先生、维莎小姐和弗雷奈昂伯爵他们三人的关系透露给您吧。菲尔斯一直迷恋维莎,但维莎沉迷滥交,她曾一度和伯爵先生交往,或者还有其他伴侣。但您知道伯爵先生是个爱财如命的人,当菲尔斯豪掷一百万法郎要求伯爵停止与维莎来往时,结果当然是伯爵爽快地答应了,菲尔斯和维莎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您从哪儿得知的这些花边新闻?”

“他们这点儿烂事儿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贝里兹警官,”纳兰花说,“这个房间已经没什么好查的了,我们可以离开了。”贝里兹随即吩咐几名同事将尸体转移出去。

他俩在通向大厅的楼道内见一位身穿十八世纪法国贵族传统装束的女人正搔首弄姿一副媚态,像在寻找新的猎物,碰上男人就要胡乱调情一番。

贝里兹一眼就认出了她,叫道:“嗨!亲爱的女士,您好吗?”

女人回过头看见这位警察,便故意摆出一副浪荡的表情,她手握一把精巧的折扇摇摇曳曳朝他俩走来。

“喂,纳兰先生,”贝里兹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她就是卡米拉太太,这娘们儿是个寡妇,钱多得您都想不到有多少,圈子里的朋友都叫她‘金币寡妇’,而且她还是这所俱乐部的发起人之一。”

卡米拉主动询问道:“警官先生,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噢,太太,很抱歉,目前还没有太大进展,不过请您放心......”

“咳,真让我吃惊!”卡米拉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连嘲带讽道,“先生,以您当前的探案水平我衷心建议您还是回到法国当一名狱警最合适了。”

“您说......狱警?”

“对!狱警。”卡米拉说,“我认为在监狱里任职将更适合您,因为您已经和那帮本土狱警一样愚蠢。如果您申请去了那儿工作,那么您和那帮残忍无知的笨蛋相比,或许更能显示您的出类拔萃。”

她挥手指向门口,要他们离开。但在她挥手的刹那间露出的光洁的手臂让贝里兹眼睛一亮。

“再见,卡米拉太太,您胳膊上的玫瑰花纹真漂亮。”贝里兹说着和纳兰花走出俱乐部。

接下来,他们来到警察厅。从上午十一点开始,纳兰花在警员的协助下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与此同时,之前那枚金路易经鉴定后确认为假币。

直到下午十三点刚过,便有一名警员传来警报,称半小时前,在威尔杰米路发生了一起凶案,目前有两名巡逻警察在看护现场,请求警察厅派人支援。

接到通知,贝里兹警官与纳兰花立即乘马车赶往案发现场。

威尔杰米路是一条弯弯曲曲而又狭窄的土路,平时很少有行人,很适合情侣散步。小道以西是个小公园,以东是一排低矮的居民楼,多数遭废弃而久无人居,这使周边的环境显得格外阴郁。

死者经查名叫勒·布朗戈,是位著名的银行家。同之前遇害的弗雷奈昂伯爵一样,均是遭受枪击,而他被击中的是头部,因失血过多而丧命。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名死者身上同样找到了一枚伪制金路易币。

由于这一带人迹罕至,因此很难查到目击者,更没有人来主动提供线索,虽然警察厅已经在附近贴出了寻求证人的启示。

由于勒·布朗戈先生在社会上拥有响亮的名声,相信本案将引起租界内的巨大轰动。毫无疑问,这将是继弗雷奈昂伯爵被杀一案之后的又一起重大谋杀案。而且这前后两起案子发生的时间间隔不长,且作案手法相似,不得不让人考虑其相互间的关联性,难道会是同一人所为?凶手为何要连续制造恐怖凶杀?

死者趴在路边一侧,近身多处有血渍喷溅的痕迹。贝里兹警官对纳兰花说:“据说勒·布朗戈先生是个虚荣、放荡、阔绰的男人,并且嗜毒成瘾。”他同时对此作出初步分析,“这位银行家应该是在悠闲地遛马,瞧他这一身行头-----黑礼帽、高筒靴、鹿皮手套,还有支皮鞭。凶手朝他开了枪,马儿一定是受了惊吓逃跑了。”

随后,纳兰花沿着这条小道从头到尾做了一遍细致检查,由于道路与公园并无栅栏之类的障碍物间隔,他又进入小公园的边缘草坪上进行一番地毯式搜查,况且草坪本就不大。

几分钟后,纳兰花返回原处。贝里兹问:“纳兰先生,您有了新发现吗?”

“真是太幸运了。”纳兰花对他说道,“由于土壤松软,路面上留下的印记一目了然。根据我对马蹄印的观察,布朗戈先生最初是由北向南骑马慢行,马蹄印的间距较小且分布规律;但从那边开始-----”他指向以北不远处,“那一处的马蹄印间距明显增宽,且有重复和混乱的迹象,这说明布朗戈先生曾在这一地段与凶手有过交谈,后来由于凶手做出了很不友善的动作,比如掏出手枪恐吓,那会儿马儿已经有些失控,并在原地慌乱地反复走动;再往前,马蹄印就消失了。请跟我来,贝里兹警官,我相信在公园里会有重大发现的。”

与此同时,死者已被几名警员送至医院的验尸房做进一步查验。

果然,他们在公园东南角的一棵梧桐树下发现了一匹身形娇小的赤色马,他被牢牢拴在了树干上。

“马儿怎么被拴起来了?”贝里兹疑惑地说。“应该是凶手干的。”纳兰花说,“凶手能把一匹受了惊吓而狂奔不止的马儿制服,这说明什么呢?”贝里兹说:“我想凶手一定是个力大无比的人。”纳兰花说:“也许凶手和马儿是相互熟悉的。”

“警官先生,您看这儿-----”纳兰花指着马儿的肚皮说,“这儿有一片很清晰的马靴印,显然是布朗戈先生狠狠踢了它一脚。”说着又轻轻抚摸马儿柔软的皮毛,“这匹漂亮的马儿显然是刚洗过澡的,毛质如此光华松软,还散发着香波的味道,而且它颈背的鬃毛还被编成了麻花辫式。看得出主人是多么爱护它。”

“可这又说明什么呢?”贝里兹问。

纳兰花思忖着说:“我很奇怪,主人既然对马儿呵护有加,为什么又狠踢它肚皮呢?或者说,这只马儿根本就不是布朗戈先生的。”

“我想是马儿不听他管教了吧。”贝里兹说。“嗯,您说的也是一种可能。但是,警官先生,我们从另一方面想,很难想象一个男人会想到给自己的马精心编出个麻花辫。因此,我推测这只马儿的真正主人并非死者,而很有可能是个女士。”

“哇!”贝里兹突然叫道,“您瞧-----它后腿上溅了几滴血渍。”纳兰花笑着提醒他:“哎,贝里兹警官,您别老是站它屁股后头,当心它翘蹄子踹你。”

“噢,我只是想看看它身上是否还有其它痕迹。”

“我建议把缰绳解开让马儿自由活动,看看它会往哪儿去。”

“嘿!真是个好主意!”

绳套一松,只见马儿在公园里蹦跶两圈就直奔向大街。

“快!跟上它!”纳兰花大声喊道。

他俩拐过四条街道一直追到了布尔街。那匹马儿终于在埃姆巴沙俱乐部门前花园的草坪上停了下来。

“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贝里兹已是气喘吁吁。纳兰花说:“它回来找它真正的主人呢。”

不多时候,一位衣饰华贵的少妇跑了出来,抱着马儿的脖颈亲吻起来。

贝里兹见状惊讶地喊道:“是卡米拉太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警官先生,我还想问你呢。”卡米拉一副迷惑的神情说,“我的银行家朋友勒·布朗戈先生呢?他现在在哪儿?怎么让我的宝贝女儿自己回来了?”

贝里兹听了更加不解,问她:“您说什么?什么女儿?”

“当然是它啦-----我的宝贝鲁妮。”卡米拉爱怜地抚摸着马鬃,又说,“警官先生,您还没告诉我布朗戈先生在哪呢?”

“噢,卡米拉太太,”贝里兹说,“我很遗憾地告诉您,几个小时前布朗戈先生在遛马途中很不幸地遭遇了枪杀......”“上帝啊!简直难以置信!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卡米拉双手掩住张大的嘴巴。

她又说:“就在今天上午,我刚为宝贝鲁妮洗了澡,布朗戈先生就向我借走了它,说是要带马儿逛街。我和这位银行家一向交好,没有丝毫犹豫就送给他了。我还嘱咐他要照看好鲁妮,别让这只娇贵的马儿累着......唉,可怜的布朗戈。先生,那么您找到凶手了吗?”

“很抱歉,太太,还没呢。”贝里兹遗憾地回答。“哼!警察先生,我果然没看错,您确实是个白痴。”卡米拉说完牵着马儿走开了,留下他俩呆呆立在原地。

“呵呵呵......”一阵娇笑声从背后传来。贝里兹忙回过头:“嗨!亲爱的维莎小姐,请问您在笑什么呢?”

她显然是听见了他们之前的对话,便说:“当然是觉得好笑呗。警官先生,您承认自己是个白痴吗?”说吧转身摇曳而去。

贝里兹顿时气急败坏,叫道:“混蛋!这帮娘们儿竟敢嘲笑我......”他走来走去无处发泄,便冲着躺在街边的流浪汉喊道,“喂!伙计,站起来!我有话问你,别给我装死!”

见流浪汉不吱声,假装呼呼睡觉,他走到跟前一脚踢过去,没什么反应,又是猛踢几脚,“嗨!帕托,就是说你呢!你给我记住,以后再看见你躺在这里,当心我拘捕你。”

“贝里兹警官,我想今天上午没能查清的问题还得继续下去。”纳兰花问他,“附近有电报局么?”

“是的,从这儿一直往前走再右拐,在科士多街就有一家。”于是他们步行到了那家电报局。纳兰花发了一封挺长的电报。

“纳兰先生,对这两起案子您心里有底了吧?”贝里兹问。

“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或是可疑的细节。当然,在没有收到我想要的信息之前,我还不能贸然下结论。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您觉得怎么样?”

“噢,好吧。昨天夜里那件案子让我一夜没睡,真是见鬼-----今天又发生一起命案......真是把我折腾坏了。”贝里兹说着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天快黑了,那我们就收工吧。”他握起纳兰花的手,“纳兰先生,我们就在这儿分手,各自回去休息,明天再见。”

近日,阿索·德·弗雷奈昂伯爵和银行家勒·布朗戈先生相继被害,由于二人拥有显赫的身份和地位,这两起案子在法租界区上流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一时间人心惶惶,几乎所有人都相信这是有预谋的连环凶杀案,大家纷纷开始猜测,下一个遇害的将会是谁......

次日一早,贝里兹警官火急火燎地赶往纳兰花所在的旅馆。一见面,他便抱头嚷道:“噢!纳兰先生,恐怕您都想不到,今天早上又发生了一件凶案......上帝啊,我都快要疯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他俩很快跳上一辆马车赶往事发地。

这一次凶案发生在莫列斯汀大街的一栋豪华公寓楼内。途中,贝里兹向纳兰花介绍说:“死者名叫波迪耶娜,是个非常富有的珠宝商,她来华经商已有六年之久,凡跟她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这位女强人在生意场上极其精明;但关于她的私生活,有人认为她可能是个同性恋。据各种迹象表明,她十分排斥异性,几乎没有人见过她和男人们有过接触,不过她一直在和固定的几名女性保持着暧昧的关系。听说,这间公寓仅仅是波迪耶娜女士在租界区内众多居所中的其中一处。”

听完贝里兹警官的介绍,他们已经来到了位于二楼的一间宽敞而凌乱的屋子。死者波迪耶娜女士横躺在大床上,她身上盖着毛毯,据查头部及身体多处有枪伤。另据发现她的警员说,第一次来到现场时看到死者全身赤裸,浑身都是血污,情状惨不忍睹。

似乎是在意料之中,在这间房内依然发现了一枚熟悉的金路易币。

贝里兹叫道:“我的上帝!三天里竟然连续发生三起凶案,噩梦什么时候结束?纳兰先生,我想我将不得不辞职了。”

纳兰花说:“警官先生,对这三起案件,凶手所表现出的狡猾和狠毒的程度说明他已经丧失了理智。很显然,凶手为了金钱而行凶,从最初在弗雷奈昂伯爵那个老吝啬鬼身上没把钱弄到手,再到银行家布朗戈先生那儿一无所获,凶手已经急疯了,因为他迫切需要钱,于是再一次冒险,终于对这位女珠宝商下了手。”

直到十一点钟过后,纳兰花在电报局得到了回信,他匆匆地浏览了一遍。

贝里兹问:“有把握了吗?纳兰先生。”“警官先生,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我们要尽快赶到埃姆巴沙俱乐部。”纳兰花催促说,“要快!赶快去叫辆马车,上了车我再把情况说给您听。”

很快,他俩乘坐的马车快速朝布尔街方向驶去。

“贝里兹警官,”纳兰花问他,“您对那位卡米拉太太还有印象吗?”

“当然,我很早就认识那位有钱的美少妇了。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那么就请您看看这个吧。”纳兰花把那封电报递到他手中。

贝里兹看完不禁大叫道:“啊!怎么会是这样?简直难以想象......”

“没错,综合卡米拉太太各项特点,我试着往法国本土的巴黎警察总署发去一封询问电报......没想到会得到这么意外的收获。”纳兰花说,“正如您现在看到的,所谓的‘卡米拉太太’原名叫黛莉·辛·夏洛特,出生在布列塔尼。她很早以前就加入了欧洲大陆某秘密社团,并流窜各国频繁作案,且均系谋财凶杀。她曾在一八九零年冬入狱,但不到一年便在同伙的协助下成功脱逃。而且资料上说此人已被西班牙、荷兰以及法国本土三方警界联合通缉,范围仅限在欧洲。没想到这位投机分子来到中国起了个假名字就开始大着胆子捞钱了,能让她如此贪婪的原因是她已欠下了至少约两百万法郎的外债,所谓的‘金币寡妇’称号已徒有虚名。”

“真是太可怕了!”贝里兹说,“我的印象里卡米拉太太一直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可您是怎么怀疑上她的呢?”

“警官先生,请您先仔细回想我们第一次在埃姆巴沙俱乐部见到她时的情景......”纳兰花说,“当时就在二楼楼道里她和您说的那些话-----诸如骂狱警愚蠢之类,显然她是接触过狱警的,并对他们十分厌恶甚至痛恨。因此从那时起我便怀疑她极有可能是坐过牢的,不过那时还没有得到最直接的证明。其次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您应该还记得卡米拉太太手臂上露出的‘玫瑰匕首’图案吧,您还称赞它漂亮呢。虽然只看了一眼,却让我印象深刻,因为那个图案实在太特别了。它让我想起曾在一本西方书籍中阅读过关于欧洲各类秘密社团的介绍。这些社团成员在接受相关培训后就组织进行跨国盗窃、抢劫甚至杀人的勾当,而且他们之间还渐渐形成了一个共同的不成文的规定-----大多数在作案后会留下各自社团的象征图案或其他标记物。这当然在之前的三起凶案现场都发现了一枚伪制金路易币。说到假币,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一支名为‘玫瑰匕首’的犯罪团伙,他们专业从事伪币制造。另外,书中还专门提到一八八二年震惊全欧洲的一起重大盗窃案-----西班牙王室收藏的一颗名为‘赫拉之眼’红宝石失窃案就与这个‘玫瑰匕首’社团有关......据称还有几名王室卫兵惨遭枪杀。要知道劫财杀人不择手段是他们一贯的做法!”

贝里兹听后满脸忧虑:“听您这么一说,我们即将面对的凶手会是个很难对付的危险人物喽!”

“所以,警官先生,面对这种极端的亡命之徒您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将其击毙,不必顾忌留活口而让她溜掉......如果这条大鱼真让您钩着了,那您就等着晋升吧。”

“但愿如此。看!前面就到了。”

马车在埃姆巴沙俱乐部门前的花园外停下。

此时一楼大厅正在举办一场盛大的假面舞会,沉浸在欢歌笑语中的男男女女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就潜伏在他们身边。

贝里兹与纳兰花刚一进门,就听见“砰砰”两声枪响。宾客们顿时乱作一团,四处逃窜。

纳兰花连忙退出门外,贝里兹警官则趁乱悄悄闪进楼梯拐角。紧接着又是“砰砰砰”一连串枪响,显然是从二楼打下来的。

“该死的警察怎么像条疯狗一样咬住我不放!”卡米拉蹲在圆柱后面,不时弓起身朝楼下放枪,“小乖乖,让我送你见上帝吧!”

“砰砰砰”贝里兹警官开枪应对。作为专职警察,贝里兹对枪的驾驭决不比卡米拉差多少。

双方在一阵僵持后,贝里兹凭直觉判定对手子弹已经用尽,于是果断瞄准射击----“砰”一枪命中她小腿部,卡米拉应声倒下。

随后赶来的几名警员正式将卡米拉太太逮捕。

一个小时后,埃姆巴沙俱乐部又恢复了正常。贝里兹说:“纳兰先生,我谨代表租界区警察厅向您表示万分感谢。如果不是您获取了那么重要的情报,恐怕我将难以成功侦破这一重大连环凶杀案。”

“警官先生,您太客气了。”纳兰花说,“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您在面对冷酷残暴的凶手时所表现出的无畏精神,要不然准会让她携赃款逃脱的。”

在俱乐部门外,那个大家都管他叫帕托的流浪汉正安然躺在街边,他仿佛从不知道俱乐部里刚刚发生的枪战。

“嗨!帕托,麻烦你给我滚得远一点!”花花公子菲尔斯傲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扔在地上走开了。

流浪汉“嗖”地扑上去捡起金币,恭敬地将它放在胸口,对着菲尔斯的背影喊道:“愿上帝保佑您!亲爱的先生。”

贝里兹见到菲尔斯左右搂着两位少妇,连忙脱帽立在过道边上冲他点头问好。随后一脸怪笑:“菲尔斯这个迷人的混蛋真是幸运,居然没有被卡米拉盯上......”

“贝里兹先生,您该送我回旅馆了吧。”纳兰花笑着说。“当然,纳兰先生。您帮助我们解决了一桩案子,按规定,警察厅将付您一笔酬金。”他随即叫来一辆马车,“走吧,我的朋友。”

一路上,贝里兹兴奋地手舞足蹈,还“咿啦噜哑......”哼着欢快的曲子。纳兰花突然喊道:“怎么回事?贝里兹警官,这不是回旅馆的路呀!”

贝里兹笑着拍拍他肩膀,说:“纳兰先生,我要带你去赛顿街的劳伦斯餐厅。那里有正宗的法国菜,尤其是安格斯黑椒小牛排,味道非常不错,一起去尝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