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规范性附录)智能制造评价指数使用指南
A.1 概述
为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附录A给出了智能制造评价指数评价过程和计算方法。旨在全面衡量并真实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业智能制造的水平,简明直观、客观公正地分析我国制造业智能制造发展态势。
A.2 使用说明
A.2.1 评价过程
评价过程如图A.1所示。
图A.1 评价过程
A.2.2 确定评价内容
企业选择评价的内容,主要取决于企业制造工艺的过程特点,选择离散型制造业或流程型制造业。在此基础上,企业可结合行业特点,选取适宜的指标进行评价,分析本行业的智能制造发展态势。
A.2.3 企业填报数据
企业可通过问卷、平台等方式填报各项评价指标,应真实、完整。企业可在策划的时期内进行多次评价,通过评价结果反映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智能制造水平变更的情况。
A.2.4 指标计算
A.2.4.1 指标权重
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见表A.1。
表A.1 一级指标及二级指标权重
A.2.4.2 计算方法
二级指标得分的计算方法已在标准正文中规定。
一级指标得分是该项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得分的加权求和,一级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企业指数得分是所有一级指标得分的加权求和,企业指数得分计算公式为:
A.3 评价结果的使用
A.3.1 企业应用
制造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打分判断,企业的智能制造评价结果,应综合过程类及成效类指标的评价结果,最终加权求和确认为企业智能制造评价分数。企业可在适宜的时间内,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根据本标准的指标内容,可评价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的结果,并参考行业总体现状和发展趋势,在企业战略规划下明确其智能制造发展重点和方向,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提供的演进路径,实现智能制造能力的提升。
A.3.2 行业应用
结合离散型制造业和流程型制造业的特点,本标准在过程类指标中设置了不同权重值。为增强本标准在工业领域各行业中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同行业可依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对本标准中的评价指标内容进行选择或细化。
各行业可基于企业智能制造评价指数数据的采集,形成不同行业的智能制造评价指数数据。通过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识别出某个行业在一定时期内智能制造发展水平,简明、客观地分析本行业的智能制造发展态势,形成行业的数据地图。
A.3.3 政府主管部门应用
各级主管部门可通过企业评价指数数据的积累,分行业、分地区总结分析一定时期内的智能制造水平,为遴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提供科学依据和评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