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罗伯茨法院里的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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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潜在的首席大法官的提名名单还是相对较短。这份名单包括位于里士满联邦上诉法院的两名法官,哈维·威尔金斯(J.Harvie Wilkinson)和迈克尔·路汀(Michael Luttig)。这两位显然都是保守主义者而且在保守主义法律圈中颇有声望。每个人对威尔金斯的描述都是“温文尔雅”。在最高法院对“罗伊诉韦德案”(鲍威尔的投票属于多数派,承认堕胎的选择权)裁决的开庭期内,他为刘易斯·鲍威尔二世(Lewis F.Powell, Jr.)大法官做过书记官,在其短暂的学术生涯内他与别人一起写过一篇文章,该文对某个宪法隐私权理论表示谨慎支持,该文引发的反响让保守主义者十分头疼。人们认为威尔金斯有点儿古怪,对白宫来说不够可靠,而且也接近白宫任命时可接受的年龄的上限。路汀也有一些问题,只是有所不同。没人怀疑他是个保守主义者,但从他在里根和布什政府的司法部供职开始就有为人处事过于刚硬的名声。白宫希望新的首席大法官能够通过个人领导才能巩固保守主义多数派,因此他们担心路汀做不到这一点。位于路易斯安那州的联邦上诉法院的埃迪斯·布朗·克莱门特(Edith Brown Clement)也获得了一些支持,但她在华盛顿没什么名望,她的专业是海商法而且毕业于土伦法学院。所有这些累加起来使她略显“沉闷”,她是够出色,但显然比她好的大有人在。

最终,还有塞缪尔·阿利托。对约翰·罗伯茨的简历稍作调整,就能看到阿利托的简历: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而不是哈佛;为了到最高法院做书记官接受了拜伦·怀特(Byron White)的面试但以失利告终,或许是因为当时面试时他太害羞了;第一份工作是美国联邦检察官助理;然后在里根政府头几年在华盛顿为总检察长雷克斯·李(Rex Lee)做助理;再然后为司法部副部长埃德温·米斯做助理。回到自己家乡所在的新泽西州时他是该州首席检察官,后来1990年如愿以偿地被任命为总部在费城的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接下来15年中,阿利托成了最杰出的保守主义联邦法官之一,在联邦主义者协会全国会议上尤其活跃。值得注意的是,他撰写过的一份意见书提出了一些有关联邦法规禁止个人持有冲锋枪的合宪性问题,但他根据的是商业条款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而不是《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