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奴隶社会
第一节 奴隶制社会的初期(夏至商之盘庚)
一、阶级对立和夏王朝的出现
如上章所述,我国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内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产生了剧烈的矛盾和斗争。首先是由于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对立阶级的形成,引起了激烈的阶级矛盾和斗争。其次是在广大地域范围内,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了代表民族制传统的旧势力和代表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新兴势力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奴隶主贵族为了加强他们阶级的斗争力量,巩固他们阶级的统治力量,就开始组成国家政权。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代王朝就建立起来了。它建立的确切年代,如果从所谓的“少康中兴”开始。它在黄河流域的统治,大约有四百年左右,即从公元前21世纪到公元前17、18世纪。
关于夏王朝的历史,在先秦文献中仅有零星片断的记载。早在春秋年间就已经有人感到夏史有文献不足征信的困难。至西汉初年,司马迁撰《史记》时,更感到古代传闻乖异难以论次;并说:“五帝,三代之记,尚矣。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史记·三代世表序》)。他根据《尚书》、谱牒等资料撰写了一篇《夏本纪》,列为《史记》一百三十篇的第二篇,大部篇幅抄录《尚书》的《禹贡》,所记夏代史迹还不到五百字,但不能否认夏代的存在。
夏王朝的统治中心,在今河南、山西、陕西三省交接的地区,沿黄河中游的两岸。根据《古本竹书纪年》,禹居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太康居斟桑(今登封西北)、相居帝丘(今河南濮阳南)、杼居原(今河南济源西北),又迁老丘(今河南开封东)、胤甲居西河(今河南内黄西),桀又居斟桑。尽管不断的迁都,都不出于黄河中游的两岸。在今山西南部汾水以东翼城一带,西周初年称为“夏虚”,用作□的封地,说明汾水流域原来也是夏王朝统治的主要地区。相传夏桀之国,左边是黄河、济水,右边是华山,伊阙(今河南龙门)在其南,羊肠(今山西平顺东南)在其北(《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可知夏代末年的主要统治地区,在今河南西部、山西南部和陕西东边。
夏王朝具有古代东方国家专制主义的特色,由国王掌握全国大权。根据《尚书·立政》,西周人讲到夏代政权掌管三方面的大事,即“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虽然“三宅”内容不很清楚,但夏朝的统治已具规模,可以想见。根据《尚书·甘誓》,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墨子·明鬼下》引禹誓作“乃命左右六人”),启在宣誓中称呼“六卿”为“六事之人”,可知夏王朝已分设“六卿”或“左右六人”,分掌六种重要政务。掌管水利土木工程的“司空”,当是六卿之一。据说东方商部族领袖神冥曾担任夏朝的司空,相传冥“勤其官而水死”(《国语·鲁语上》)。专门设置高级官员掌管公共的水利土木工程,正是古代东方国家的特色之一。
当时国家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使用军队和司法机构,对内残酷压迫奴隶和广大村社人民(即庶人),对外从事征服和掠夺周围部族或方国。夏王朝在初年曾不断用兵征服有扈氏。《墨子·明鬼下》引《夏书·禹誓》说,禹与有扈氏大战于甘,禹宣誓说:“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宝)士之欲也,予共(恭)行天之罚也。”实际上“恭行天之罚”是骗人的话,征服的目的就在于“田野、葆士之欲”,“葆士”之中包括卿大夫和庶人在内,也就是要占有被征服者的全部土地和人力。《尚书·甘誓》还说启在宣誓中说到“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帑戮汝”。“戮”是死后作为祭社的牺牲,“帑”是说家属没入官府罚作奴隶,说明罚作奴隶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处罚办法。夏王朝还曾长期进行征服东夷的斗争,例如相曾征服淮夷、畎夷、凤夷及黄夷等,杼曾“征于东海”,不降曾“伐九夷”(见于《后汉书·东夷传》及所引《古本竹书纪年》)。他们征服东夷的目的,也该和征服有扈氏相同。
二、奴隶社会初期的经济和阶级关系
在夏王朝统治的奴隶制社会初期,冶金技术有了进步,已开始冶铸青铜器,历史进入了考古学上的青铜时代,古籍中有关于禹铸九鼎、夏启铸鼎和夏人以铜作为兵器等等传说,具体反映这方面的成就。
这时农业生产有着新发展。尽管由于青铜本身的质地和产量的限制,青铜工具仍不能代替木石器与骨器、蚌器,耒、耜、石刀、石镰仍是当时主要的耕作工具;但毕竟由于人们在这河流冲积的黄土平原上,有效地利用疏松肥沃的土地,利用大禹以来治水的经验建成了完善的沟洫灌溉系统,使农作物的产量有了提高。由于粮食产量的提高,酿酒手工业有了发展。传说大禹时仪狄发明了酿酒,到少康时又发明酿制秫酒。杜康是传说中酒的发明者,杜康就是少康。《说文解字·巾部》说:“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而酗酒竟至成了夏朝奴隶主贵族的普遍恶习,酿造业之盛由此可见。
在夏王朝统治区内,各氏族部落或部族之间,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社会分工,也较前越来越显著,如任姓的薛(今山东滕县东南)善于造车,其部落领袖奚仲还作了夏朝的车正,以管理这种手工业的生产;昆吾(今河南濮阳西南)己姓,不但以善于炼铜著称,而且精于制造陶器,由于取得夏王的信任而委以诸侯之长,号称“夏伯”。
随着奴隶制的确立,生产进一步的发展基础上,社会分工日益扩大,从事艺术和科学的知识分子开始出现。正是这一社会大分工,成为了文明社会的基础,体现了奴隶社会里城市和乡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为奴隶主阶级服务的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阶层,在奴隶们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制了奴隶社会的科学文化。传说占日、占月、占星、算术、历史、音乐、文字等等在夏代都已发明。《左传》所引《夏书》记录了当时发生于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还描述了当时人们鸣鼓奔走的景象(1)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春秋战国年间把一种进步历法称为“夏时”或“夏正”,并把《夏小正》的著作托始于夏代,至少可以说明,夏代已开始有历法的制订,为农业生产服务。传说启时创制了“九韶”乐舞及孔甲时又有“东音”的制作,则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奴隶制的文化为奴隶主贵族腐朽生活服务的阶级本质。
在夏代,由于经常发动掠夺战争,奴隶数量当有显著的增加。奴隶们被当作牲畜一样作为各级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从事家内劳役,并集中地被使用于各类手工业劳动。而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农业生产,显然还是普遍依靠广大村社成员(庶人)来进行的,还是通过井田制来对村社成员进行剥削的。这时村社组织上已成为奴隶主贵族奴役的“小集体”,村社成员已转变为奴隶性质。相传少康逃到有虞氏,有虞氏“邑诸纶(虞的邑名),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左传·哀公元年》)。“成”就是井田制的一个单位名称,方一里为井,方十里为成。一“旅”是“众”五百人,当是指耕作于井田上的众人。这时众人从名义上是公社土地上,实际上是奴隶主贵族所有土地上取得份地从事生产,受到了名义上称为“贡”的剥削。《孟子》所说的“夏后氏五十而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名义上称为“贡”的一种剥削。
三、奴隶和平民的反抗斗争与商王朝的建立
从夏代奴隶制国家建立时起,奴隶和奴隶主、平民和贵族之间的阶级斗争,在夏王朝统治的四百年间始终是没有间断过;特别是到了夏朝末代国王夏桀统治的年代,发展到了极其尖锐的程度,夏代王朝的黑暗统治终于在激风暴雨的阶级斗争中归于灭亡。
相传夏末以夏桀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阶级,“残贼海内,赋敛无度,万民甚苦”(《韩诗外传》卷十),极其贪婪残暴地剥削压迫奴隶和平民。现存公元前1世纪山东武梁祠汉代画像石刻上所刻夏桀骑在奴隶背上的浮雕,就是这种残酷的阶级压迫的历史传闻。根据《书·汤誓》的记载,“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懈,曰:‘时日曷丧?予及女皆亡!’”表明当时在奴隶主贵族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下,奴隶和平民十分痛恨、诅咒夏桀,将与奴隶主贵族阶级斗争到底,势不两立。与此同时,夏桀所代表的奴隶主阶级对臣属的部落或部族加强了控制和掠夺,出兵讨伐反抗奴隶制掠夺的有氏(今山东金乡),结果激起了东方夷族各部更大规模的反抗斗争,而商部族的领袖成汤得以乘机扩大实力,先攻灭葛(今河南宁陵北),又攻取韦(今河南滑县东)、雇(今山东鄄城东北)、昆吾(今河南许昌东)等国。最后成汤西向伐桀,两军会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结果商军大胜,放桀于南巢(今安徽寿县东南),灭亡了夏王朝。古史传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就正是指当时阶级斗争的历史而说的。
商族是黄河下游兴起的部族,原为东方很古老的部落之一,和夏族有同样悠久的历史。传说契是商族的祖先,其母有娀氏女简狄吞食玄鸟卵有感而生。玄鸟就是燕子,在神话中就是凤鸟。《诗·商颂·玄鸟》有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商颂·长发》又说:“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离骚》说:“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民。……凤皇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所说的都是这个神话。商族自称曰“商”,“殷”是灭商的周族带有敌忾的称呼。“商”字,甲骨文,像凤鸟头冠置于座上,证诸《商颂》所云,知商族乃为以玄鸟为图腾的氏族部落发展而来,契是最早的部落领袖。传说契为舜的司徒,与大禹、后稷等同为我国原始社会历史上黄河流域夷夏部落联盟的领袖人物。在夏后氏奴隶主贵族统治期间,商族就一直是夏王朝的东方诸族之一。
大约自契至于上甲微,相传八代,农业和畜牧业繁荣地发展起来,相传相土(契之孙)作乘马,冥(相土三世孙)治水而死,王亥(冥之子)又作服牛。这时商族似已进入以男性为中心的父系氏族社会,部落领地日益扩大,中心在今山东泰山和河南商丘一带,西部或及于济水西岸,东面达到海滨,如《诗·商颂·长发》所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在此时或稍后,商族已成为夏王朝东方部落方国之长。到上甲微(王亥之子)时,商族部落组织似已逐步转变成为阶级压迫的机构。上甲微借助河伯部族的力量,伐有易氏(今河北容城东南)大胜,势力伸向今河北中部,以上甲微又相传七代到汤,国力逐渐强盛。汤建都于亳(今山东曹县南),先后攻助葛、韦、雇、昆吾等国,奠定了灭夏的胜利基础。
成汤灭夏,建立了以子姓贵族为中心的奴隶制商王朝。史称诸侯之来归商汤者有三千之多,正如《诗·商颂·殷武》所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所有原夏王朝所属部落方国,均并入商帝国的版图,连西方的氐羌也成为商朝的势力范围,向商王朝称臣纳贡。
四、平民的反抗斗争与盘庚迁殷及其改革
根据现有资料,商王朝自成汤灭夏桀建立了奴隶主贵族阶级专政之后,和夏代王朝一样具有古代东方专制主义特征的国家权力有了加强,统治秩序一时也相当稳固,远近的部落方国也都向帝国称臣纳贡。大概在成汤之后,奴隶主阶级,特别是王室贵族逐渐腐化,他们日益集中大量财富,加紧掠夺村社公有土地和对村社农民加紧剥削,使村社农民日益贫困。政治的腐败和村社经济的破败,商代奴隶制王朝便开始出现了政治经济的危机。根据《书·盘庚》所记,奴隶制危机延续至于阳甲、盘庚的年代发展到了极其尖锐的境地。有权势的奴隶主贵族“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大量掠夺土地和财富,迫使广大平民“荡析离居,罔有定极”,横遭高利贷盘剥,沦为债务奴隶。贵族们奢淫不绝,社会风气极为败坏。与此同时,从沃甲末年由于王位继承制度开始的宫廷内部争夺政权的斗争,造成自中丁以至阳甲九世的混乱局面,首都成了腐朽势力的老巢,罪恶的渊薮。由于多年的政治和社会的动荡,形成了“诸侯莫来朝”的衰落境况。以盘庚为首的子姓贵族集团,为了维护王朝的统治,挽救危机,摆脱腐朽势力控制的王都,欲迁居新邑,实行改革,“绍复先王之大业,底绥四方”。然而,盘庚迁都的计划一经提出,不可避免地与某些有权势的贵族们的利益发生了严重的矛盾和对抗;并且,在他们的影响下,广大的平民也起来反对,于是一场严重的反迁都的浪潮,便“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盘庚以极大的毅力和自信,提出了“试以汝迁,永建乃家”的政策措施,满足平民重建家园的愿望,争取到了广大平民的拥护和支持。与此同时,盘庚在抑制某些权势的贵族所采取的高压政策也取得了成功,迁都的计划终于得以实现,改革的目的也终于达到。
盘庚自耿迁殷(2)之后,离开了旧都,摆脱了腐朽势力的控制,实现了政治上的稳定,并以政权的力量,整刷了社会风气而“去奢即俭”;在经济上给破产了的平民群众在新邑重新分配土地,使他们安居下来,赢得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从而加强王国的军事力量,巩固了商王朝子姓王室贵族的世袭统治。所以,《史记》在记盘庚的功绩时说:“百姓安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到武王灭殷之后,又记载周公旦问“殷民之所欲,殷之遗老对曰:‘欲复盘庚之政’”,可知司马迁所谓“百姓思盘庚”一语,是信而有征的。
总之,盘庚迁殷,是商代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政治事件。盘庚迁殷以后所实行的改革,为商代历史后期所谓“武丁时代”的强大,为我国奴隶社会从盘庚迄于武丁开始了它的全盛时期奠定了基础,给商代历史和整个奴隶社会的历史发展反映了明显的阶段划分。就商代的历史而言,以盘庚迁殷作为分段,划分为前期和后期,盘庚迁殷至纣之灭,共经历了八代十二王,二百七十三年。
商代帝国自盘庚迁殷以及小辛、小乙两代的经营,统治逐渐巩固,武装力量也日益强大起来,从武丁时代所发动的频繁战争和这些战争基本上是胜利的事实,表明商王朝自中丁以来诸侯莫来朝的积弱现象完全改观。
武丁时代对帝国周边的部落方国的战争活动是极其频繁的。从甲骨卜辞所提供的资料看来,除了如“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郡田”这样少量而细小的方国入侵外,而大量的记载是帝国对落后的部落或部族发动的掠夺战争和征服活动。当时帝国对外战争主要是在西北方,战争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就动员兵力一万三千,这是对羌人发动的极为残酷的掠夺战争。战争在时间上有延续至半年或三年之久者,如“高宗代鬼方,三年克之”。每次战争多有杀伤,并多有虏获,有一次虏获俘虏竟达三万,有一次杀戮俘虏就达到二千六百五十人。通过每一次的胜利战争,如众多的甲骨卜辞所记“获羌”“来羌”“以羌”“来马”“来牛”“取羊”“入龟”,表明俘虏和贡纳源源而来流向王都。残酷的事实,却成了奴隶主阶级夸耀的资料,他们誉武丁为殷之贤王,殷之盛天子。然而从众多的甲骨卜辞所记史实看来,俘虏转化为奴隶,是商帝国奴隶的主要来源,可是,武丁时代大量由掳掠而来的奴隶,除了如“命多羌田”(《粹》1222)极少的记载,即很少用于生产外,大量的是为王室提供宫廷劳役和贵族们的游猎活动;而大量掠夺来的贡纳和财富,似乎一般地为王室贵族所拥有和消耗掉。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众多的俘虏和奴隶,都如同牲畜一样作为人祭人殉的牺牲,如“贞趾来羌,用自成汤、大丁、大甲、大庚、小乙”(《京津》628),“三百羌用于丁”(《续》2、16、3)与社会的生产似乎是无足轻重。总之,这些事实,充分地表明了奴隶制极其野蛮和残酷的本质。
武丁时代据说有五十九年,由于连年战争基本上是胜利的原故,扩大了商代帝国统治疆域及其势力范围,在渭水上游的周族,可能就是在武丁时被征服而臣属于商的。关于商帝国疆域,自成汤建国时起,特别是经过了武丁一代的征伐活动到底扩大到什么范围,由于史料方面的原因很难作出具体的说明。甲骨文只留下了关于“东土”“南土”“西土”“北土”这些地域上的概念;西汉年间贾捐之所说的“地东不过江黄,西不过氐羌,南不过蛮荆,北不过朔方”(《汉书·贾捐之列传》),也不过是一个轮廓上的描绘。根据甲骨文和近年来考古发现的材料,大致可以确知:“商”(或称大邑商)是帝国的国都,政治、经济的中心;帝国所辖版图,似已北到今河北省中部,东至海滨,西及今陕西省渭水下游,南及淮水南北;至于其势力所及,范围当为扩大,似已达到长城内外和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