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期之论宋明理学
辛亥革命后的1915年,章太炎将《訄书》修订、增补而成《检论》,同时修改了《国故论衡》,还有整部“章氏丛书”的编订,这些都是他对自己一生的政治与学术的回顾与总结。(14)此时也可以说其学术基本定型了。故而讨论起后期对于宋明理学的认识,首先当谈一谈《检论》,其次则是与弟子的书信,以及此后的多种讲演录。
在《检论》之中,将《訄书》重订本之中的《王学》改为了《议王》,并增加了《通程》一篇,对于王阳明与二程,都有了更多的肯定。先来看其对二程评说最为详尽的《通程》一文,其中先论及释、老的影响:
魏晋间,知玄理者甚众,及唐,好务文辞,而微言几绝矣。……善作述者,其惟二程邪?降度闽、婺、永嘉、四明之说,指要不同,始皆本于程氏。明其包络者广,不以一家为冢嗣也。……非者以为杂释老,誉者以为驾孟、荀。(15)
章太炎依旧从魏晋玄理的理路来看宋儒之学,认为二程是魏晋的“善作述者”,而且指出了朱熹的闽学、吕祖谦的婺学等南宋学派,他们的指要虽有不同,但都“本于程氏”,可见其对二程评价较高,而这些认识则也与何炳松的《浙东学派溯源》一书多有相近。(16)章太炎认为二程与孟、荀“一出一入”,既有“莫能逮”之处,也有超越之处,比如《定性书》;至于批评二程“杂释老”的问题,则又作了较多的辨析:
二程于释老之学,实未深知,但间有暗合耳。……大抵程氏之学,多本自然。于老庄为近,而非能尽之也。此于佛氏,则间隔多矣。(17)
这段话当是章太炎论二程“杂释老”的纲领,具体则有两层意思,第一层,认为二程对于释老之学“实未深知”,只是间或也有“暗合”之处。第二层,就释与老二家比较而言,则认为二程与老庄之学更为接近,但也未能真正穷尽老庄之精华;至于佛学,则还是间隔多了些。章太炎还有结合《定性书》更为具体的梳理:
及观伯子之言定性,可谓旨远而用近矣……其言盖任自然,远于释氏,而偏迩老聃。
其书所谓动静皆定者,则即释氏一行三昧之说,然老庄亦有之。……故老子曰:“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也。”“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伯子所论,其展伸此也,号曰“定性”,而更宛臧南面之术。(18)
他对《定性书》评价很高,认为此文“旨远而用近”,其中“任自然”的思想则远于佛学、近于老庄,“动静皆定”的思想则虽与佛学“一行三昧”相似,但老庄也有的。比如老子所说的“为道日损”与“以百姓心为心”等,都是程颢《定性书》的重要依据。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二程之学多“以己意专断”,章太炎虽是古文经学家,却对此多有维护:
综观二程之所经纬,时或淆杂,亦往往以己意专断。然大耑当以《定性书》为主。明其为主,其他得失,可县衡而定也。……夫辨析名相,字有封界,虑非二程之所能也。重以性命仁义之训,自古已樊然淆乱矣。不能疏观人物品性,明征迹状,而徒诊察儒书,求之故训同异之间,其范围终不远轶。斥人支离,而支离随之;恶人玄虚,而己之玄虚如故也。(19)
虽然说二程就“辨析名相”而言,确实非其所能,但是性命仁义等的训解自古就已经“樊然淆乱”,那就不是仅仅考察儒门之书所能辨明同异的了。章太炎对于二程考辨的不足,“专断”的弊病还是宽容的。他甚至还在此处说:“如王伯安复旧本《大学》于经,是也。诚欲究明真理,是书竟何用邪?”也就是说,王阳明(伯安)恢复《大学》旧本固然是对的,但如要讲究儒学真理,又何必拘泥于《大学》的文本呢?章太炎接着还论及宋代儒者说经“皆以己意变乱”的问题应当如何理解:
所习不出《五经正义》,上不足理群经,下犹不入颖达、公彦之室。学愈转陋,以滋后生之口实,变固其分也。……诚不必训说六艺。且其意多同异,合之或与本经违害,二程之更《大学》,则是矣。然于佗经,犹守古文大义,未若后进之好诬也。观其榷论《诗》、《书》,上尊仲尼、卜商之序;说《易》乃崇信《十翼》,征之人事,大义皆举,不以图书变怪之言纷拏,同时不取永叔、尧夫,而下与元晦绝远。(20)
宋代的那些儒者研习的不过就是唐代编撰的《五经正义》,上不如汉儒治理群经,下不如唐儒孔颖达、贾公彦,就经学本身而言确实“学愈转陋”,以至于程、朱留给后世许多口实。不过就二程而言,章太炎虽然认为更改《大学》“与本经违害”,但治其他的经,如《诗经》《尚书》,特别是《周易》,都是“犹守古文大义”,也即基本符合古文经学,故就解经而言二程比欧阳修(永叔)、邵雍(尧夫)强,也比朱子(元晦)强。由此来看,《通程》一文主要就是为二程加以辩护了。
再看《检论》中的《议王》,虽改自《訄书》修订本,但其中的表述则大不相同了。此时虽未完全肯定其事功,然而肯定其“少习兵事,才气过人,其为术、才得半”,(21)认为王阳明的事功是其才与学相得益彰而来。对于“知行合一”的看法也有不同:
知行固不能无先后。文成所论,则其一隅耳。然惟文成立义之情,徒恶辩察而无实知,以知行为合一者,导人以证知也。斯乃过于剀切,夫何玄远矣哉?(22)
此时章太炎虽然强调知行有先后,但对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立义之情”作了肯定,认为可以导人悟得真知。因此,相对程、朱“即物穷理”之学的“辩察而无实知”,则“知行合一”之学更为“剀切”,并不“玄远”。
其实就宋明儒者与儒、佛二学的关系,则章太炎在与吴承仕的书信之中,有着更为清晰的说明:
居贤善俗,仍以儒术为佳。虽心与佛相应,而形式不可更张,明道、象山、慈湖、白沙、阳明所得各有深浅,要皆可用。唯周、张、邵、朱,亦近天魔之见,当屏绝耳。(23)
明道、上蔡、慈湖,庶于佛法相近,而王门之王心斋,以安身为极则,乃是汉初黄老之学。若象山、阳明,嗔恚未断,只是人乘。高贤所得,乃不如其弟子,晦翁又不如二公。然欲维持世法,即朱、陆已足,而范希文、司马君实辈,亦未必不如朱、陆也。(24)
儒术适合世俗社会,特别是朱熹、陆九渊已经足够“维持世法”,当然范仲淹(希文)、司马光(君实)也不错。就心性之学吸收佛法而言,则程颢(明道)、陆九渊(象山)、杨简(慈湖)、陈献章(白沙)、王阳明所得各有深浅,然都还是儒学,然而朱子以及周敦颐、张载、邵雍的学佛则不如陆、王,甚至近于“天魔”,也即虽有修行而终究不得佛学正解。同样的道理,章太炎在与黄侃的书信中也有说起:
明道、上蔡、象山、慈湖、白沙、阳明,各有独至,皆无支离之病。王门高材,多在江西。仆尤喜王塘南。……大氐理学高者,皆是走入天乘,世人谓理学是禅,要只佛家所谓四禅八定,通于外道者,唯杨慈湖、林子春庶几超出耳。然因是谓理学可废,佛法可以专尊,则又不然。人世纪纲,佛书言之甚略,五戒十善,不如儒书详备多矣。(25)
结合此段,总结章太炎论及宋明理学与佛法的关系,则有三个要点值得注意。其一,对于宋明儒者,章太炎特别推崇的就是程颢、谢良佐、陆九渊、杨简、陈献章、王阳明六人,认为他们确实各有其独到之处,而无支离之病,而王门之中则最为欣赏江右王门,特别是王时槐(塘南)。其二,理学家中的高者,诸如上文提及的朱子等人,则其心性修行只是佛家所说的“天乘”或“天魔”,故而多不可取。其三,章太炎虽总说儒不如佛,但对于有人说的“理学可废,佛法专尊”,则表示反对,因为就“人世纪纲”也即社会政治而言,佛学之书太简略,儒书方才详尽完备,故而要肯定朱熹、陆九渊之学的维系人世之功。
在《菿汉微言》之中,章太炎也有讨论宋明诸儒与佛学的关系,可以对上述作一补充说明:
明道、白沙见理亦未究竟,故谓纯亦不已胜于前后际断,此乃分别法执所见,然其受用已足,当是二乘不趣寂者。陆子静、杨慈湖、王阳明知见高于明道、白沙,而受用不如,当是大乘十信将发心者。晦庵之说,杂有二乘、人乘、外道,是为不定种姓信分微劣者。濂溪、康节,纯是天魔,而受用尚多,是为外道已成就者。横渠亦纯是天魔,而受用不如,是为外道未成就者。(26)
就佛法而言,章太炎认为陆九渊(子静)、杨简、王阳明的知见高于程颢(明道)与陈献章,但是就“受用”,也即从佛学而生发自己思想而言则不如程、陈二人;至于朱子则杂糅了天乘、人乘以及外道,也就是说佛法的知见更低;还有周敦颐、邵雍、张载都是“天魔”而已,他们或有成就也是来自外道,并非佛法之正解。章太炎就佛、禅的角度来谈朱子解经的问题:
朱晦庵不尚高论,其治经知重训诂,以少长福建,为吕惠卿、蔡京旧乡,习闻新学,性好勇改,故多废先师大义,而以己意行之,其言道,以天理、人欲为不并立,内以持躬,固足寡过,外以政,即不能以百姓心为心。
焦弱侯云:“朱子解经,不信程、张、杨、谢,凡诸灵觉明悟通解妙达之论,尽以委于禅,而惧其一言之流己。是微言妙义,独禅家有之,而糟粕康秕,乃儒家物也。必不然矣!”斯论固当。(27)
章太炎认为朱子(晦庵)虽然解经注重训诂,但因为长于福建,受到吕惠卿、蔡京等人以及王安石新学的影响,故而“性好勇改”,便以“己意”解经了。他还认同焦竑(弱侯)的看法,认为朱子对于程颢、张载、杨时、谢良佐等老师辈的大义不够尊信,因为他们的“灵觉明悟通解妙达之论”有禅学意味,故而在解经之时断以己意。至于天理人欲的对立,使得朱子不能“以百姓心为心”,则这理由似乎有点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