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弊放言(有间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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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税务的黑幕时弊

民国成立后,一班旧官吏凭借金钱的运动,遍布于各关税司之中,为所欲为。当政者表面上虽定有极为严格的规章,然而此辈因恃有后台,常可趋利避害。日久相沿,其弊病愈积愈深,竟成为习惯。现将税务人员用金钱运动以谋差之弊与其征税时的种种作弊手段分述如下。

一、厘税之弊事丑闻

在政界中,用金钱来运动官位,已是彰明昭著之事,“运动”二字,成为当今政界最时髦的交际品。因此,政界中人流品的复杂,也就可想而知。由于厘税之利的丰厚,故凡运动之人,皆垂涎此位置。能捷足先登者,大都是在中央部委运动要人,请其写推荐信为自己吹嘘。

厘捐,创设于清代道光年间,当时因太平天国战争,使清政府财政收入受到了很大影响,于是升征厘捐,以供军饷,并拟在战争结束后将其取消。但因它为贪官污吏带来了极大的私利,所以从中央,到地方,举国上下,争相征收,似此病国殃民之蠹政,竟再难革除。民国成立后,一班旧官吏凭借金钱的运动,遍布于各关税司之中,为所欲为。当政者表面上虽定有极为严格的规章,然而此辈因恃有后台,常可趋利避害。日久相沿,其弊病愈积愈深,竟成为习惯。现将税务人员用金钱运动以谋差之弊与其征税时的种种作弊手段分述如下。

税务人员之弊

1.税务委员

在政界中,用金钱来运动官位,已是彰明昭著之事,“运动”二字,成为当今政界最时髦的交际品。因此,政界中人流品的复杂,也就可想而知。由于厘税之利的丰厚,故凡运动之人,皆垂涎此位置。能捷足先登者,大都是在中央部委运动要人,请其写推荐信为自己吹嘘。而省内当权者为巩固自己的位置,也不得不虚与委蛇,派给其差事。税务机关中,上自委员,下自巡差,无一不自金钱魔力中得来。省内当权者亦有自己的私人,趁此时机亦可委派。如此,上不得罪要人,下可安插私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税务委员如果是省当权者的亲信私人,或有特殊关系,大多可以得到一个肥美的位置。该委员既得当权者青睐,遂一面酬恩报德,一面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捞取钱财。如有商民将其控告,当权者或是置之不理,或嘱调查人员以查无实据了事。如果控告之人具有较大的势力,当权者便会想办法将该委员调任他处美差。而将另外一地的亲信委员调补此处,诚所谓换汤不换药也。如果被指控的委员是很有权势之人所推荐,省当权者则会将该委员减调至一个中缺。当然,这个位置能否坐得稳,还要看该委员日后的报酬如何。假如该委员能向省内当权者“孝敬”巨款,那么,他的位置不仅能坐稳,遇有机会时,还可升调一个美差。如果该委员的报酬微薄,难以令人满意,则轻者再调一劣差,重者甚至将其裁撤。由于这些推荐而来的委员,大都是用金钱买通京中显要,才得到一封推荐信,只要省内能将其安插进去,就算给了推荐人的面子,至于其位置是否优劣,留任时间是长是短,要人们就不再过问了。因此,此类委员时存五日京兆之心。他们既是为谋利而来,就如同商人将本求利一般,怎么可能要求他们廉洁奉公呢?也有个别委员,虽是推荐而来,但却与当朝显要有着特殊的关系。对于他们,省内当权者就会引为心腹,竭力调剂,以讨此类委员的欢心,而达到固己位置之目的。此二者既相互利用,狼狈为奸,如不通同舞弊,真是西边出太阳。

2.司事巡丁

司事巡丁,简称司巡。任此职之人,如系税务委员的心腹,便可以为所欲为。如果该人是某要人函荐而来,委员虽不敢不收,但却不敢将其派往油水最多的税卡,因内中诸多花样,若被其侦悉,则难免受其要挟。如果要人指名将某分所的优缺给予其函荐之司巡,委员若不给,恐怕生出意外枝节,若如其意,又怕好梦破灭。于是,委员便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先顺其意旨,将函荐来的司事巡丁派往其指定的分所(卡),再于暗中叮嘱该处的心腹,在此后的二三个月中,洁己从公,实足补税,征多少便向上解多少,不准有徇私舞弊之事发生,以免露出破绽。另外,对函荐来的司巡要严密监视,一发现舞弊情况,立即报告。大凡谋司巡之职者,利欲熏心的人居多,且自恃有后台撑腰,岂有见钱不贪之理?再者说,仅领取区区一点薪金,维持家用尚且不够,花钱运动又为何来?于是,此辈来到税卡,便明目张胆地进行舞弊,被委员之心腹侦悉后,一一向上汇报。委员接到报告后,轻则将其调往油水少的中下等税卡,重则裁撤其职务,还要将此事写一份详细的报告书给荐其来者,称其自作自受,实在是爱莫能助。从此拔去眼中钉,又可任听其亲信之人作弊了。

由于江苏省厘税收入较他省更为丰厚,因此,前来钻营之人如同过江之鲫。谋职者大都租赁省政府附近的房屋或客栈居住,每日到夫子庙等处的茶馆聚晤,互通关节。如有司巡之缺出,省府中人会预先透露出消息。这时,谋职者就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仅要托关系,走后门,更要出金钱来运动。此项运动费,少则三十元,多则三百元,当权者会视金钱之多寡,来定其差事的优劣。谋一名小小的巡丁,竟要出如此巨额的贿费,听起来实在有些骇人听闻,但据说一名巡丁每月可得二三百元的私入,也难怪其贿费之高。

3.局差

局差,是司巡的耳目,与商户有密切的关系。司巡若欲作弊,大多通过局差来接洽办理,所以局差的私入,亦并不亚于司巡。局差是下等的员役,俗话说:“换官不换役。”所以凡有新委员、司巡到任,局差都要花几个钱来运动留职,而新官到任,各种事茫茫无头绪,难得局差肯孝敬,又可做自己的爪牙,岂有不依之理。于是,司巡、局差,彼此相互利用,弊端丛生,当在预料之中。

作弊手段种种

1.比较

财政当局每月都要将各税所的税款收入作一个比较,税收超过预定数目,该税所官吏即可留任,不足则要被记过。其办法虽好,但弊端亦从此而生。这是因为,税款收入多少,要视年景之丰欠,上月盈,下月亏,本无一定,若非要规定一个数目,试问税务人员又有何把握?即使税务人员非常清廉,将税款涓滴归公,难道他就不考虑有天灾人祸,临时短缺的情况发生吗?何况征税多不过留任,征税少就会被记过。因此,很多税务人员便将本月多征收的税款截留,以防下月税收之短缺。也许有人会问:“税票上明明注有日期,岂能擅自更改?”这一点倒无须多虑。上边既然用“比较”之法与委员为难,委员也不得不以“小比较”来转驭司巡,司巡为了应付“小比较”,便用减少税收款数,但不付给税票的方法以广招徕。若上月盈,下月亏,便将上月之盈来填补下月所亏的税票;若上、下月均盈,则将盈余酌留若干,以备以后月份短亏时用。其余部分,则委员分得十分之六,司巡等得十分之四,司巡中又分等级,归税务委员任意支配。即使在“比较”时月月短缺,委员也往往将此种不填发税票的盈余饱入私囊,宁可被记过,也不甘心放弃到手的钱财。各税所“小比较”的总数收入,较财政当局规定的数目要多,其盈余即可以自由支配。因此,各税所对“小比较”看得很重。每逢新旧委员交接之时,后任的账房必会出资向前任账房购买“小比较”的账册。若无此账,则各事均无标准,难以着手进行。

2.克扣薪金

税务委员及司巡、局差等人,每月均有额定的薪水。自改货物税以来,财政当局恐怕各级办事人员嫌薪水微薄而舞弊,所以又特意提高了薪水的额度。然而,司巡以下人员却只得虚名,未得实惠。这是因为税务委员为顾及自己的前途利益,防止“比较”时的不足,所以不得不在众人头上抓一把,集腋亦可成裘。再加上税务委员与财政当局均有连带关系,各委员对上无不竭力孝敬,以报其委任之恩,而对下则借口说是上级克扣,将其孝敬上司的钱均转嫁到司巡等人头上。司巡每月的薪金,不过数元左右,局差以下,则每月只有一二千文,以如此微薄之薪金,尚不够其日常零用,更谈不到养家糊口。司巡等职,大多是用金钱运动得来,谁肯做此等得不偿失之事。于是,此辈皆设法舞弊以捞取私利,从而使厘税之弊愈来愈多。

3.减折

按照厘税的章程,本应十足报税,并无折扣所言。然而,各税所如照章收税,一些商船便会绕道而走,使该税所的税款收入大为减少,不但难过上级的“比较”之关,自己的收益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很多税所均减折收税,以招徕更多的商户。特别是临近港口的税所,更要大大减折。这是因为港口河汊纷歧,多处可通,减折若多,便会招来大批商户,税收也会增加许多。如减折少或不减折,商船即闻风而散,另外找地方上岸,使该税所税收减少,对该所税务人员的前途、利益皆大不利。所以,临港的税所征税,就如商人推销货物,需要格外减折让利。

4.无票

许多税务分所的司巡在征税时,如见商户之货物无可验者,则照例不填发税票。不发税票,税务人员就可将其税款中饱私囊,而商家若不要税票,也可以得到格外减折的优惠。但也有些商家,不解其中奥妙,坚持索要税票。司巡见利可图,则会加倍征收税款,如若不照办,甚至会将其货物扣留。即使商家如数缴纳税款,得以放行,但待下次经过时,还会照此办理。直至司巡达到不填发税票的最后目的方肯罢休。有人也许会问:“这样违法办事,不怕被上级发现吗?”这一点大可不必顾虑。上级若来时,其乘坐之船均有明显的标志,司巡们若发现上级乘船进港,那么此刻所收厘税,均照实填报,待上级去后,仍然照旧作弊。

5.大头小尾

所谓“大头小尾”,是指填发给商户的税票数目多,而留存税所的存根数目少。因各税所的税票均为三联式,其下联存根留本所备查,上、中两联皆发给商家。上联是预备下一税所(卡)验票截裁所用,中联则为商家收执。所以税务人员想出了这样一种作弊方法:将下联的存根票填为最低之数,这就是“小尾”,而上、中两联均照实数填报,是谓“大头”。但这种作弊方法非常危险,极易被人察觉,如果税务委员不能预先与财政当局中人串通,绝不敢轻易为之。如委员与司巡间关系不甚融洽,亦不敢妄行此事。

6.下票

所谓“下票”,是指报税的数目多,而税票上填写的数目少。这是各税所的通病,没有一处无此弊病。然而票、货不符,商船岂肯服从呢?其中自有特别原因。因为商船上的报税事宜,皆由商家包于船户,而船户一向往来装货,与南北各处税报皆有联络。若“下票”,则双方有利;若如数报公,则两方面皆有损失。假定来船上装有一百担货,那么余下的四折,税所与船户可各得其二,利益均沾。如此来船岂有反对之理?那么,如果被其他税所或总巡遇见,查出票货不符,人赃俱获,又如何抵赖呢?这一点倒无须多虑。因此种弊病,在各税所相沿已久,大家都如此办理,故谁都不会多事。即使被总巡撞见,亦有对付的妙法,那就是在票上加盖一种戳记,其字为“沿途加载另行补报”。如总巡在远处撞见,查出票货不符,船户便可以半途加载的言辞来掩饰。倘若总巡在近处遇到,船户也会按照司巡的预嘱,将原票在身上藏好,并诡称拿税票的客人上街购物去了,稍停即归。然后便命人上岸,表面上是催促拿票的客人上船,实际上却是飞报税所,补一张足票回来。补回票后,就可伪言拿票的客人已经回船,并将税票呈验。总巡核对无讹,当然放行,并不会露出半点破绽。

7.查舱

由于同时到税所报捐交税的船只可能多达数十艘乃至上百艘,因此,税务人员验看仓中货物的时间也就迟早不一。这时,有经验的船家会预先向司巡送足查仓费,司巡便会提前查看该船,待报捐后,立时可以开行。否则就会故意延迟,甚至有后来之船已去,而先到之船尚未查看的情形发生。特别是冬季江中水少,船需乘涨潮时前进,往往因耽搁几小时,就会使行程延迟一两天。在这一两天中,不仅货价会有所涨落,人工、伙食等费用也会使货主受到无形的损失。

8.一票数用

所谓“一票数用”,是将税票上的日期空白不填,如此便可以往返多次使用,较不填税票之弊的保险系数更大。商船如在半途遇见稽查船只或总巡,船商可趁空将月日补填,再盖上私刻的进出口戳记,即可将这一关度过,然后再命人赴原税所报告,该所得信后,便在当日各账、票簿上分别记明货物数与税款数,就可确保无虞。但此弊若非上、下税所与船商串通一气,绝不敢轻易为之。而作弊之人如不起内讧,亦断难查出此弊。

9.数船一票

此种弊端,在沿江、海港口各税所中多有施行。如果税务委员待分所司巡等过于吝刻,司巡等就会与船商及下面的税所(卡)预先接洽妥帖。倘若遇有一帮商船来所报税,如各船全不填票,良心上未免说不过去,所以只填发一张十足报税的税票,其余各船皆减折报税,并用暗标为记,以备下卡核验。此帮商船若在港口被总巡撞见,无票之船便托词避风或上岸购物;若在出江时撞见,则说由附近开来。总巡再精明,也无法察觉其中窍妙。而总巡在实报税款之船上,验得票货相符后,必会在税务委员面前对舞弊之司巡大加赞扬。

10.船头钱

图谋舞弊的司巡,如果遇到认真办事,不徇私情的税务委员,常会预先派出心腹局差与奸商暗中接洽。双方接上关系后,奸商即将船停靠在数里外的乡镇,然后只身来到税所附近,与司巡议定“船头钱”,也就是定减让折扣的多少。如果税所附近有专做中间生意的牙行,此事便由他们来包揽。一些口岸地方的牙行,在先与税务委员谈定减折两利条件后,又与司巡暗地言明,无论大小船只,均缴船头钱多少不等。然后,牙行就像旅客接待客人一样,先命伙计下船去迎接客商,接至镇上盛情款待,各种费用均由牙行付给,不取客商分文。而客商应付的税款亦可由牙行垫付,然后按月结算。因此,经营各种米面杂果的客商无不乐至该处,致使该处税所的收入亦甚为发达。

11.尺寸箍

税所在杆量货船时,均以纸箍记尺寸。税员为防司巡舞弊,都先将编号,并加盖自己的图章。税员以为如此便可杜绝舞弊,岂知大谬不然。这是因为司巡常预先与包揽厘税的牙行接洽,待下河杆量时,将盖过章的尺寸箍放置一边,另用其他纸记录尺寸。回所后,司巡将实际尺寸减去折扣后,用墨笔记录在税员盖章的尺寸箍上,然后呈缴。而原记录之约箍,则每月抄与牙行结算。此种弊端,在口岸税所最为通行。因该处的牙行,均系包揽性质,关税所欠的账目,要到月终方才结算,所以最容易作弊。

12.验票

已在前面税所报捐纳税的商船,经过其他税所时,照例须持税票请验。验票时,商户如不送上小费,税务人员就会到船上倒舱翻箱,逐件清查,故意拖延时间,若稍有不符,则除照章补税外,还要处以数倍罚款。由于客商们大都是八成报税,六成填票,其不上票的二成,谓之盈余,为税务委员及司巡等人瓜分,而客商所省的二成,则留为沿途验票之需。因为若不如此,即使十足报税,也会遭到其他税所验票人员的刁难,所以不得不这样做。过去,凡属本局通同舞弊之人,在验票时只取费数角,并不查验货物,即可随意放行。但自从改组货物税后,进出口的货物只需在一家税所报捐,沿途皆可验票放行。如此便使其他税所的利益大为减少,故不得不借验票的名目来弥补。凡报过税的货船,其票与货绝少能相符合。因此,验票之税所便斥责其票货不符,定系中途私自加载,企图蒙混过关,必要严加罚办,以儆效尤。而其敲诈所得之税款,却全部进入私囊,并不补填税票。如商家久经历练,能以内行话与之对答,该验票者亦可通融,一切从轻。

13.局差

一般税所之舞弊,大都由局差来为虎作伥。特别是当委员、司巡等初到任时,诸事尚不清楚,兼之碍于身份,难与商家开口,全赖局差为其接洽一切。而局差自己亦从中大捞私钱。在扬州湾头有一个名叫郭三的局差,其人在淮河上下颇有名气,船户们没有不知道他的。郭三在扬州湾头任职多年,机诈百出,即使更换税务委员,他亦用金钱来运动蝉联。对于来来往往的大小船只,他没有一只不熟悉。郭三的作弊方法是:凡遇司巡等人在所中吃饭或打牌时,他即命手下爪牙让前来报税的货船私自开走。如此时有货船从此经过,只要见到郭三的暗示,来船就不必停留,直接驶过。最后,各船需照预先约好的费用,如数给郭三送来。假若有某船爽约,他亦付之不问。但该船下次再经过时,郭三便在司巡面前百般挑剔,使该船经济受损。何时该船践约,此种报复行为才告停止。因此,郭三以一区区局差,家产竟有数万元之巨。

14.巡船

港口的巡逻船只,其弊端也颇多。如局差等人夜间私放货船,必难逃巡船耳目,所以双方大都串通一气。有一种装载鲜货的船只,均是夜间乘涨潮时航行,因船上都是鲜货,万不能中途中耽搁时间。但该船若要报税,则势必延误路程,然若不报,亦必难逃巡船之耳目,如被抓住罚办,更非一日所能了结。所以,这种船只不得不与巡船预先接洽妥当,待夜间驶近该船时,悄悄将规费递交了事。如果被岸上发现有船偷驶过去,巡船便假意追赶一程,返回时,再用“该船行速甚快,未能赶上”之类的言辞掩饰过去。

15.会计

各税所的会计,皆是税务委员的心腹。其账目必为两种,一为公账,一为私账。公账备总巡之查核,私账则为委员自由支配。会计的弊端甚多,如私刻店戳,伪造账目等。视其人之心计,即可定其侵蚀之多寡。

16.总巡

总巡,皆由财政当局直接委任。此职的设置,乃上级调剂属员的一种形式。总巡是固定之职,不仅每月有较高的薪金,各税所亦均有不等的月敬。然而任总巡的人却均为暂时的差事,轮换十分频繁,所以一任总巡,皆抓紧时机,大敲关税之竹杠。各税所每月奉送总巡的程仪,至少是五百元,多者不限。此款如不能按时送到,或有不足之时,总巡就会暗中命人去查其舞弊之处,或扮客商报税,或突击视察。总之,要让税所不得安宁。

17.消息灵通

每逢部中或省中财政当局派员赴各处稽查税务时,这里人尚未出发,那边消息早已传送过去。因为各税务委员、司巡等皆系当权显要人物所推荐,如有弊端被人查出,当事者因属自作自受,但推荐人的面子亦不好看,所以无不关心自己所荐之人。如此一来,部或省财政当局的一举一动,各税所虽远在千里,亦洞若观火。如总巡等到达某处税所,该所即派专人飞报至其他税所,互相联络传报,以固团体之利。税务委员得到消息后,亦飞函命各分所司巡特别警戒,而司巡亦会遍嘱各商船留意。在上边来人未返京、省以前,来船均照实报税,免露马脚。因此,前来稽查之人很难查出实弊。而待稽查过后,各税所又可自由作弊。

18.估本

各种货物在报税时,其价值并不统一。有些货物价值高,但应纳税款却少;有些货物价值虽低,但应纳税款却多。同时,各种捐资报税的条例办法也不尽相同,这就给了司巡等以舞弊的可乘之机。如司巡见来报税的客商是外行,其货行又属纳税少而价值高之类,便会按照估本章程加倍征收税款,来客必会求其让价,此时司巡即可趁机以无票或下票等法要挟,而来客只要便宜,故不得不认。

19.粗细货

凡药材、瓷器、服装等货物,均有粗细货品之分,征税时亦有轻重不同,故司巡亦可从中舞弊。例如:来客之货物虽是细货,但其若能对司巡格外孝敬,便可以粗货来报税。若来客所带虽是粗货,却并不向司巡纳贿,司巡即可照中货向其征税,甚至照估本章程加倍征税。细货照粗货征税时,司巡与客商必事先串通好,纵然上级亲自查验,亦不难当面蒙蔽。如皮货报捐,二十件为一包,共四十包,略分大小。上级验看时,不可能包包拆开,必会选一大包验看。殊不知大包中为羊皮,且仅二十件,而小包中为狐皮,并有五十件之多。

20.炮船

沿江、海岸各税所,因系国税重地,为防贼人觊觎,及抗缴捐税起见,故均派有炮船驻防护卫。税务人员恐炮船上人泄露其舞弊的秘密,所以都付给他们额外津贴。司巡等亦利用炮船为其施威的武器。倘有商船不遵其意旨,均借重炮警以威吓,若有好处,也会分肥与彼,以塞其口。局差等若有私自卖放之货船,均要预先买通炮警,方可偷过,否则就难逃夜间炮船上守更之警的耳目。一经抓获,舞弊之人及货主均要受到重惩。

21.包揽

各税所处,除专做居间生意的牙行外,还有一种包揽税收之人。此种人或是当地的地痞,或是已经失业的下级税吏。凡遇客商货船未被船户或牙行所包时,此辈即向前兜揽承包。如商户不察,托其代包,便落入他们的圈套之中。如税所与此辈暗通声气,他们就会从中渔利。如税所恶其包揽,令商家加倍报税,他们就会怂恿商户绕关偷逃,而其自己却做眼线向税所密告。商户被税所抓获后,难逃罚办,而此辈却可照例得到赏金。行商之人,对此辈不可不防。

22.罚款

各税所抓获偷漏税款,越关逃走的货船后,若船主知机识窍,情愿认少数罚款,且不要税票,税所便会对其处以四五倍的罚款,然后即行释放。若船主与税所对抗,拒不认罪,税所就会令人将船主看押起来,延迟其行程,何时其人情愿认十倍八倍的罚金,并不索税票付时方告了事。

23.誓区

警区与税所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有互相利用的目的。警区借税所为发财之捷径,税所恃警区为压制商民之武器。税所若将偷漏税款之人送到警区,警察们对其始则百般威吓哄骗,继则搁置不理。而商家均有货在船,资本颇巨,时间一长,谁不虑货物有关,何况偷漏税款,本是亏心之事,自作自受,只有自认晦气,老实认罚而已。

24.移交

凡税所新到任之税务委员,因对各项税务弊端不甚熟悉,所以均交给前任之司巡办理。俟过一两个月,各方面情况熟悉后,再找个借口将前任之司巡开除,换成自己的亲信。至于前任移交下来的“小比较”的底册,新任委员虽明知其随意浮升,却也并不声张。待其再交下任时,仍旧如前办理。

25.开支

司巡以下税务人员的薪金,按照规定,应由各税所所长跑,(委员)依额定数目发给。然而委员们因司巡等既有“下票”及“船关钱”之类收入,故将此项开支纳入私事宜,却命各分所司巡等自筹收入。各司巡则因既无薪金领取,更有了舞弊的借口,即使被委员诘责,司巡们亦可以无收入不能空腹从公之词答对。而税务委员们则因已将司巡之应得收入纳入己之腰包,所以只要各分所将“小比较”之数缴足,对于其他弊端,亦不好过多过问。

通过以上所述,可知厘税之积弊甚深,非一时所能改革。若要清除,财政当局须先做出表率,任人唯贤,对各级税务人员要加强考核,善则提职加薪,永远留任;劣则严加惩办,永不再用。若人存希望长久之心,又有优厚的薪金养廉,谁又肯冒以身试法的风险,去营私舞弊呢?

二、盐务之弊事丑闻

自唐代的刘晏推行榷盐之法以来,盐务便与田赋并重,成为国家的最大宗收入之一。物久生蠹,法久生弊,到了民国时期,盐务中产生了许多弊端,使其虽有官盐之名,但实际上并无涓滴归公,全都中饱了个人的私囊。

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盐,为中国的当权者带来了极大的利益。自唐代的刘晏推行榷盐之法以来,盐务便与田赋并重,成为国家的最大宗收入之一。物久生蠹,法久生弊,到了民国时期,盐务中产生了许多弊端,使其虽有官盐之名,但实际上并无涓滴归公,全都中饱了个人的私囊。为便于读者详细了解此中弊端,现分章叙述如下。

盐务通弊

1.小税票

盐税是国家的一项大宗收入。为郑重国家税务,有关法律规定,所有的税票,均由财政部统一颁发给全国各地的主管机关。开始时,盐务人员还能遵照上述法律施行,但时间一长,一些贪婪的官吏苦其束缚,便往往巧立名目,另外印行一些小税票,以便上下其手。当权者如不能及时察觉此弊,就会使部颁的税票等同废纸,起不到其应起的作用,国家收入,也会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2.发帖

如果茶盐商准备开店售盐,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官帖(即今日之执照),否则,便会以售私盐罪论处。盐店的大小不等,官帖的价格亦有不同,本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数目收费,不应该多取分文。然而,有关人员为了牟取私利,往往欺侮商民,不但加倍收取官帖之费,还要加收许多额外的杂费。

3.高抬盐价

一些不法盐商为获取高利,常囤积居奇,害人不浅。而国家盐务机关,则负有使人民平价吃盐的责任。因此,当地的盐价,均由盐务部门制定,不准他人随意高抬。但是,不法盐商同不肖官吏,往往串通一气,狼狈为奸,盐商向官吏行贿,官吏便任由盐商垄断高价。至于普通百姓,则只好听其宰割了。

4.以多报少

此项弊端,种类不一。或是存根与盐票上的数目不符,或是过秤时有意轻报其重量,或是不给票而半课其税,或是一票两用,或是月日倒填。总之,玩弄花样,以多报少,其目的不过是慷国家之慨,而饱一己之私囊而已。

盐务官吏之弊

1.主管人员

盐运司总揽一省或数省的盐务。在前若干年,盐运司主管人员每年均有十万元左右的收入。凡有新任官员到职,除可得其部属的照例孝敬外,大盐商们也必有供奉,以求得其欢心。自从将盐税抵押给外国人后,国家另外成立了稽核所,使其势力有所分散,其收入也较以前略有所减。主管人员为弥补其损失,或借寿诞节日以聚敛钱财,或巧立名目以索取规费。总之,舞弊的花样层出不穷,危害极大。

2.缉私人员

统领是缉私人员的主管,其职位略低于盐运司的主管。但武人素来爱钱如命,其每年的收入,除应得的薪饷外,还要吃警兵的空额及部属的贿赂。再如缉私船的租费,实际只需百元左右,但他们都要向上级报销二三百元。此外,一些缉私人员知法犯法,贩卖私盐,又不知有多少钱进了他们的私囊。

3.盐务委员

江苏、浙江两省盐界,有所谓盐务调查员一职,人数多少并无一定,每年由司署委任,派往各处查看盐场的产量,并检查税收情况。此等人员,大多无孔不入,唯利是图,除每月在运署支领薪水及旅差费外,凡到一处,皆以各种名目索贿。若该处能遂其愿,便敷衍了事,否则就任意吹毛求疵。他们每次出巡,多者可得百元以上,少者亦有数十元,在奉之者,固是悖入悖出,而取之者,乃予取予求,至于“调查”二字,则只不过是虚应其名而已。

4.收税人员

收税人员,包括催、运、督、销等局局长及收税知事与收税员等。此类人员,与盐商最为接近。凡有盐商欲设厂、请帖、包税、运销时,必须用金钱来开道,方可与之联络,并达到目的。收税官由外国人委派,声势显赫,各盐场行政人员,为实现个人目的,纷纷奔走其门,以求如愿。

5.查验员及巡丁

收税机关为了杜绝偷、漏税款的情况发生,在各处道路的咽喉地点,皆派有查验员及巡丁驻守查票,以防盐贩越逃。然而此类人员,遇有盐贩过境时,常常对其百般刁难,敲诈勒索。若盐贩向其纳贿,纵然无票,亦可放行。否则,即使盐贩已经完税,也不能轻易过关,不是嫌其重量不符,就是说其地点有误,无非是故意拖延时间,使其逾期获咎。一些狡猾的盐贩,索性不完公税,而只向他们纳以私贿,从而使国家的盐税收入受到很大损失。

盐务以外人员之弊

1.议员

议会的议员乃国民的代表,理应为民立言,至于营私舞弊,则更不可为。然而,一些不知自爱的议员,却时常染指于盐务,或为不肖官吏做护身符,或为不法盐商做说客。如某省曾发生“盐斤加价”一案,全省议员,在当权者的利诱之下,竟提出损害人民利益的议案,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公然与国民为敌,实在可憎。

2.劣绅

盐务中一些沽名的官吏,亦往往并不忘利,劣绅便是他们所借重的对象。此辈或任劣绅为司事,或聘劣绅为盐董,然后再由劣绅付其干薪。遇到利害关系时,劣绅还会以所谓“公民”的身份出面,发表意见,为虎作伥,这是劣绅对那些贪官的另一用场。

3.盐商

盐商时常与盐务人员串通一气,垄断居奇,牟取私利。而盐务人员从盐商处吸取的贿赂,亦为其收入之大宗。民国二年时,某省盐商欲将客商合办改为官督商运,在公文上只改动两个字,而向掌权者纳贿便达十万元,实在是骇人听闻。其余如伪造账册,匿报产量,偷漏盐税等,各盐行盐贩,均有此弊。

盐务丑闻

1.调查员见首不见尾

某省东南地区某县,交通不便,盐务废弛。省盐务机关对该县的调查工作,每年也仅有一两次。一日,省盐务调查员某甲来到该县,县盐务局局长某乙因卧病在床,就委派司员某丙代其接待。某丙与某甲刚寒暄了几句,某乙又把他唤了进去,拿出一百元钱,让他去给某甲做程仪,并向其诉一诉本县的清苦状况。不料某丙因初入宦途,既怕羞,又怕丢面子,且不善辞令,与某甲说话之时,总是欲言又止。某甲见此情景,误以为该局中人不懂人情世理,于是勃然大怒,不但百般挑剔,还声称该局积弊甚深,省里早有查办的打算,此次派其下来调查,若不能搞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某丙听了某甲的话后,吓得连忙向某乙报告。某乙问明事情经过后,便向某丙取还原款,然后扶病将某甲请入内室密谈,这一番密谈,直谈至夜阑烛尽,犹在叽叽咕咕谈个不休。第二日早晨,待某丙等来上班时,那位省委调查员某甲,已如黄鹤一去不返了。

2.盐警长盗窃旧运票

福建省的盐税,一向都由民间缴款包办,官府中人只是按月征收,各种盐运票券均不能发生效用。某甲在福建省一盐场中任会计时,有位与他关系很好的盐警长,常向其索要每月包税裁下的运票,理由是拿去糊窗户。有时某甲将运票放在桌上,也常常不翼而飞。某甲因此运票无用,所以也不甚留意。一日,邻县查获了一批过期盐,因其运票系某甲发出,于是发出公文来要求核实办理。某甲一见这些运票,全都是以前让警长拿去糊窗户以及放在桌上便不翼而飞的旧票,方知自己被那位盐警长所欺骗。

3.价值一元的禀请书

浙江省某县,地滨大海,县内居民大都以制盐为生。因该地较偏僻,场产无法统计,上级部门有鉴于此,决定实行清丈方法,每户发给禀请书一张,并要其填报书上所列的各项内容。由于这种禀请书是为清丈盐场所用,所以并不需要盐民出钱购买。一天,某盐务委员带领数名盐兵,来到某盐场,将乡民聚集在一起后,该委员取出此禀请书说道:“这份禀请书得来十分不易,有了它,就可以将盐场世代相传,而且不再交纳国税。有愿购买者,每份收银一元。限三日内交清,如过期便视同自动放弃。”众盐氏闻听后,信以为真,均争先恐后地来找该委员购买。三日之后,禀请书全部售出,该委员亦带着鼓鼓的腰包离去。

4.增设查验卡之黑幕

有一位盐运局长,贪婪成性,部下所有员役,均与其非亲即故,因此该局长在营私舞弊之时,可以一气呵成。不过他仍有遗憾,那就是盐税票都由中央大部向下颁发,若想从中染指,很是困难。为了弥补这一遗憾,该局长一面以“私盐充斥市场,急需整顿税收”为理由,向上级申请增设查验卡,一面将负责查验的员役,全部换成自己的心腹。从此,凡有盐贩过卡时,查验员即将原票收还,缴到原发票处。而原发票处在填写盐票时,是照盐贩执照上的实数填写,并发给盐贩,但却在存根处留下空白,待验卡原票缴到后,再任意在存根处少填写若干担。如原为一千担,此时则只填一二百担,反正原票已经到手,大可以有恃无恐。但若万一有个把狡猾的盐贩,故弄玄虚,使原票收不回来,那就只好照其原报的数目填写,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由此可见该局长作弊手段之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