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鲸鱼客栈
跨进了这有山墙的鲸鱼客栈,你就发现自己是在一条又宽又矮、零零落落、有老式护壁板的通道里,那护壁板叫人想起某些废弃不用的旧船的舷墙。通道一边挂着一幅极大的油画,这油画经过烟熏火燎,已面目全非,难以看清,以致你在那不均匀的交叉光线中看它,只有勤加研究多次有系统地去察勘并仔细询问各位街坊邻里,才有可能弄明白作画的目的是什么。这些莫名其妙的重重叠叠的层次和阴影,乍一看,你几乎以为是某一个新英格兰逐巫时期的自命不凡的青年画家在力图表现中了妖术拨弄的混乱情景。但是经过多方认真设想,往往是反复思考,特别是打开通道后边的那扇小窗子,你终于得出结论:表现混乱这种想法虽然想入非非,却怕是不无道理。
然而最叫你大惑不解的是一大长条看来柔软、威猛、停留在画面中心的黑色东西,下面有飘浮在说不上来是什么的泡沫堆之上的三道暗蓝色的垂直线条[1]。这真是幅潮湿、沉闷的画,能叫一个神经衰弱的人心神为之不宁。但是它又有一种难以确定、只实现了一半和难以想象的崇高意境,令人为之驻足不去,直到最后你不由得发誓要弄明白这幅奇异的画是什么意思。一个绝妙的却是误导的想法不时在你脑中闪现——那是黑海上的半夜狂风。——那是人画的四大元素[2]的非自然战斗。——那是狂风扫过的荒野。——那是北方乐土的冬日景色。——那是被冰封的时间之流的解冻。然而所有这些幻象最后都臣服于画幅中间那令人心悸的某种东西。只要这东西弄清楚了,其余的一切将迎刃而解。但是且慢,这东西是不是有点儿像一条特大的鱼?甚至就是那大海怪吗?
事实上,这位艺术家的构思似乎是这样(这是我本人的最后设想,这设想部分地根据许多长者集合起来的意见,这些人都和我谈过这幅画):它画的是一艘经常绕过霍恩角的船在大飓风中挣扎,将沉未沉,三根桅杆上的帆都已吹走,海面上看得见的只有那三根吹走了帆的桅杆;一条暴跳如雷的鲸鱼使尽全身之力要一跃过船,却眼见得肚腹要被三个桅顶所戳破。
通道的那一面墙上挂满了一排见所未见的奇形怪状的棍棒和长矛。有的长着密密麻麻的闪闪发光的牙齿,像骨头锯子;另有一些缀着一绺绺人的头发;其中一根形似镰刀,好长的柄弯成半圆形,令人想起长柄刈草刀新刈过的草地留下的痕迹。眼望着它,你会浑身发颤,不知道是什么凶人恶煞才能使这吓人的砍杀家伙来干那收获死亡的活儿。和这些混杂在一起的有生了锈的捕鲸用旧长矛和镖枪,它们全都已经断折变形。其中有些还是颇有来历的武器。这一根长矛奈桑·斯韦恩曾用来在日出日落之间杀死了十五头鲸鱼;如今这枪已弯得不成样子了。这一支镖枪曾在爪哇海面上投中一头鲸鱼,却让它带枪逃走了,好几年之后在布兰科岬[3]外海被擒杀后才取出来。枪是投中在鱼的尾部附近,它在鱼体内像根针似的不停地移动了足足四十呎,最后是在鱼的弓起的背部找到的,已成了拔瓶塞的螺丝锥模样。
走完了这昏暗的通道,再穿过低矮的拱形过道——它过去准是从一个巨大的中央烟囱中开出来的,因为四周都是火炉——你就进了大堂。那是间更为昏暗的屋子,头上的屋梁低而笨重;脚下是旧得起裂纹的地板,以致你几乎以为自己踩上了一条旧船的船尾座位,特别是在这样一个狂风怒吼、刮得这只停在一个角落里的破旧方舟[4]快要散架的夜晚。屋子一边是一张又长又矮、像个柜子模样的桌子,上面摆着一些裂了缝的玻璃盒子,里边装着从大千世界的天涯海角捡来的满是灰尘的稀罕物件。再往前的一个房间角落里有个阴森森的去处,那是个酒吧——当初想布置成露脊鲸脑袋的形状,只是粗糙了些。不过,不管怎么样,那儿有一块大得无比的拱形的鲸鱼下颚骨,其宽度几乎可以通过一辆马车。酒吧里头是一些寒碜的橱柜,排列着旧的圆酒瓶、长颈瓶和其他瓶子。就在这一口就能把人吞了的嘴巴里,一个干瘪的小老头在忙碌着;他活像那遭天谴的约拿[5],人家也真的管他叫约拿。他向水手们高价兜售酒疯与死亡。
他用来斟上他的毒药的那些玻璃酒杯可恶极了。从外面看,它们是地道的圆筒——看内里,那绿色的混账杯子往下越收越小,成了个骗人的圆锥体。这些犹如拦路强盗似的杯子上粗粗地刻上一圈圈平行的格子线。酒斟到这条线上,你只需付一个便士;到这条线,加一个便士;如此这般,一直到斟满酒杯——那叫霍恩角满量;你灌这么一家伙得付一个先令。
我进客栈的时候,正看见有一些年轻水手聚在一张桌子边,就着那昏黄的灯光在察看各式各样水手自制的手工艺品[6]。我找到了客栈掌柜,向他要一间房,得到的回答是他的客栈已经满啦,张张床都有人。“噢,慢着,”他一拍脑门子,添了一句,“你愿不愿意和一个镖枪手共盖一条毯子?我看你是要上船捕鲸去,先试试两人合被这种事岂不很好。”
我告诉他,我从来不喜欢两人合睡一床;再说我要这样做时,也先得看那镖枪手是怎么个人;不过,如果他(掌柜的)真的别无他法,而那镖枪手又肯定不叫人讨厌的话,那么,与其在这么一个寒风呼号的夜晚再到这个陌生城市的别处去投宿,我不如就在这儿和一个本分人将就一夜吧。
“我也是这么想。好吧,请坐。用晚饭吗?——你要吃晚饭吗?晚饭马上就得。”
我在一张高背长靠椅上坐下,椅子各处尽是乱刻乱画的痕迹,跟炮台公园里那些长椅一个样。椅子一头坐着一个水手,他一边想着心事,一边还在用他的大折刀往上添花样。他弯下身子,在他的两腿之间的那点儿地方卖力地划着。他是在试试自己的手艺,看能不能刻出一艘扯着满帆的船。不过依我看,他没有多大进展。
最后我们有四五个人被招到隔壁房间去吃饭。房间冷得跟冰岛一样,没有生火——掌柜说他生不起。一共只有两支一副倒霉相的牛油蜡烛,各有一个裹尸布似的挡风罩围着。我们只得扣好水手穿的紧身短上衣,用快冻僵的手指端着那滚烫的茶凑到嘴边。不过饭食的量倒是大极了——不仅有肉有土豆,还有汤团。老天爷!晚饭有汤团!一个穿绿色车夫外套的年轻人正在用狼吞虎咽法来对付这些汤团,吃相好不难看。
“小伙子啊,”掌柜开口了,“你今晚上管保要做噩梦啦。”
“掌柜的,”我小声说,“他不是那个镖枪手吧?”
“才不是哩,”他说,那滑稽模样简直要叫人喷饭,“那镖枪手皮肤黑黑的。他从不吃汤团——他除牛排以外不吃别的,而且爱吃半生不熟的牛排。”
“真的,好怪啊,”我说,“这镖枪手在哪儿?他在这儿吗?”
答话是:“他快来啦。”
我不由得对这个“皮肤黑黑的”镖枪手开始起了疑心。不管怎样,我下了决心,万一我们俩真的要睡在一起,他必须要在我之前脱衣上床。
吃完了晚饭,大伙儿回到酒吧间里。我呢,打算做个旁观者来消磨这黄昏,除此之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干。
不多一会儿,只听得外头一阵吵闹声。掌柜的腾地站起来,叫道:“那是逆戟鲸号上的水手。今天早上,我就看到它在附近海面上发信号:出海有四年啦,满载回来。这下好啦,小伙子们!这下我们有斐济岛[7]最新新闻可听啦。”
一阵水手靴子发出的噔噔声从通道里传来;门被打开了,果然进来了一伙野性不改的海员。他们外穿值班人穿的粗毛上衣,脑袋裹着厚羊毛围巾,全都穿得破破烂烂,打着补丁,络腮胡子上结着冰凌,活像一群从拉布拉多[8]冲来的熊。他们刚下船上岸,这是他们进的第一所屋子。难怪他们进门便直奔那鲸鱼嘴——酒吧,正在那儿照应的满脸皱纹的小老头约拿飞快地给他们每人都斟了一个满杯。其中有一个说是得了重伤风,头疼;约拿听了便为他调了一杯杜松子酒和糖浆,好似沥青般的饮料,一口咬定说,不管是伤风还是感冒,不管毛病得了有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在拉布拉多沿海得的,还是在一座冰岛附近迎风得的,这东西都是天字第一号的良药。
那白酒很快上了他们的头,新登岸的水手,哪怕是不折不扣的海量,也总是这样。他们开始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由着性子来。
然而我注意到了,其中有一个和大家有些不同,虽说他看来不想让自己清醒正经的脸扫了同船伙计的兴,可他大体上管住了自己,不像同伙那样大声吵闹。这人立刻引起了我的兴趣。由于遵照海神的旨意,他不久就会成为我的同船伙计(虽然以本书内容而论,他只不过是和我同睡的伙计),我想斗胆在这儿描写他几句。他足有六呎高,宽肩膀,胸脯像潜水箱。我很少见过这样强壮的人。他的脸晒得成了深棕色,衬得他的白牙亮得耀眼。而在他的双眼的深深的阴影中飘忽着某些似乎并不能给他多大欢乐的回忆。听他的口音,你立刻知道他是个南方人;从他的出众的身材看,我想他一定是个弗吉尼亚州阿勒根尼山脉一带的魁伟的山地人。在他的伙伴们纵酒狂欢到了顶点的时候,这人乘人不注意时溜走了。从此直到他成为我同船出海的伙计之前,我再也没见到他。然而只过了几分钟,他的伙伴们就发觉他走了。他们发出一阵呼喊:“布尔金敦呢!布尔金敦呢!布尔金敦哪儿去啦?”看来,大家由于某种原因特别喜欢他。他们一齐蹿出了这家客栈,追他去了。
这时已是九点钟左右,经那些酒客一闹之后房间里静得几乎瘆人。就在那些水手进来之前,我刚有了个小小的主意;现在我开始为这主意感到得意了。
没有人喜欢两人合睡一床。哪怕是你的亲兄弟,你也不乐意这样做。我不知为什么,睡觉时愿意一人独处。而到了要和一个一无所知的陌生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的一个陌生的客栈里同睡一床,而且这个陌生人是个镖枪手,你的不乐意更不知要增加多少倍。难道因为我是个水手,我就不如别人,得和人同睡一床,天底下没有这样的理嘛。岸上的单身国王一人睡一床,海上的水手也一样应该一人睡一床。当然啰,他们大家同住在一套房间里,但是每人各有自己的吊床,各盖自己的毯子,尽可以光着身子睡。
我越咂摸这个镖枪手,想到要和他一床睡,心里就越烦。既然他是个镖枪手,他的棉麻衬衣也好,羊毛衬衣也好,都不可能十分干净,质地上等就更谈不上了。我开始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再说,夜也深啦,正经的镖枪手都该回家准备上床啦。想想看,要是他到了半夜一骨碌进到我的被窝里——我又怎么能知道他从什么臭地方回来?
“掌柜的!同那个镖枪手睡一床的事,我改变主意啦。——我不跟他同睡。我准备试试在这儿长椅上睡。”
“随你的便;对不起,我没有桌布给你当褥子用,这椅子板硌得要命。”他摸摸那些木节子和缺口,“不过等一等,鲸骨佬;我在酒吧间里有把木匠用的刨子——我说,等一下,我会叫你躺得舒服的。”他说着话就找来了刨子;先用他的旧绸手帕掸了掸长椅,使劲刨平我的床位,一边龇着牙,笑得像只猿猴。刨花四处飞散,直到最后刨子的刃碰上了一个啃不动的节子。掌柜的差点儿把他的腕子拧伤了。我告诉他,看在老天面上,歇手吧——这床对我够软和的啦;反正随你怎么刨,松木板也不会变成鸭绒垫子。掌柜又龇牙笑了笑,把刨花归在一起,扔进了房间中央的大火炉里。他又忙他的活儿去了,由着我想自己的心事。
我这时打量起这长椅来,发现它比我短了一呎;不过这可以接一张椅子来补救;可是它还窄了一呎,而房内另一条长椅却比刨过的高四吋——这就没法把它们拼起来睡。于是我把那第一条长椅移到挨着墙那块空地方,使床与墙之间留下一条空隙,这样可以勉强容我躺下。但是我很快发觉从窗台底下飕飕吹进来一股寒风,因此这个打算也无论如何行不通,特别是有另一股从那扇东倒西歪的门外吹进来的风和窗缝里进来的风碰个正着,两股风合起来正好在我打算过夜的地方四周形成了一阵阵的小旋风。
我心想,让魔鬼把这镖枪手抓走吧,可是且慢,难道我不能先下手为强——把他的门从里面闩上,跳上他的床蒙头大睡,随你怎么死劲儿敲门也不醒?这主意似乎不坏;不过再三考虑之后,我还是放弃了。谁知道第二天早晨会闹成什么样,说不定我一头钻出房间,那镖枪手正在通道里等着,把我一拳揍个仰面朝天!
这样,我又往四下里打量了一下,发现要想将就着过一夜,除了和人同睡一床之外,别无他路可走。我开始想,到头来也许是我对这个不相识的镖枪手怀有没有道理的偏见。我心想,再等一会儿吧,他一准快回来啦。那时候我要好好打量打量他。说不定我们会成为同床的好伙伴哩——这谁能说得准。
但是尽管其他的寄宿客人都陆续回来,成单成双,三个一伙的都有,就是不见那镖枪手。
“掌柜的,”我说,“他是怎么个人——他老是回来得这么晚吗?”这时已经将近十二点了。
掌柜又哧哧一笑,笑得很干涩,可又似乎有什么我不明白的事让他觉着好笑。“不,”他答道,“他平常总是早起——是个早睡早起的主儿——对,早起的鸟儿能逮到虫吃,他就是这种鸟——可是,你知道,今晚上他出去叫卖去啦,我不明白有什么事把他耽误得这么晚,除非他没有能把他的脑袋卖掉。”
“没有把他的脑袋卖掉?——你是在说什么胡话来哄我呀?”我火冒三丈,“掌柜的,你是真的想说,这个镖枪手在这天主保佑的星期六晚上,不,该说是星期天清早,在全城到处叫卖他的脑袋?”
“一点儿不错,”掌柜说,“我还告诉他,在这儿他卖不掉,市场上存货太多啦。”
“存的是什么?”
“当然是脑袋啰;难道这世界上脑袋不是太多了吗?”
“我告诉你吧,掌柜的,”我相当平静地说,“别想编这种瞎话来哄我——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
“也许,”他拿起一根细木棍儿,削成一支牙签,“不过,要是让那镖枪手听到你在说他的脑袋的坏话,我想你多半要吃不了,兜着走。”
我听了掌柜的这些莫名其妙、乱七八糟的胡话,不由得怒从心上起:“我要砸碎他的脑袋。”
“脑袋已经砸碎啦。”他说。
“砸碎啦,”我说,“你是说已经砸碎啦?”
“当然,我猜这就是他卖不掉的缘由。”
“掌柜的,”我走到他跟前,冷静得就像一场暴风雪中的赫克拉山[9],“掌柜的,别再削木棍儿。你跟我之间有话要说说清楚,而且即刻要说清楚。我上你店里来要一个铺位;你回答我,你只能给我半个铺位;另半个铺位是一个镖枪手的。这镖枪手,我还没有见着,你呢,一股劲儿给我讲顶顶莫名其妙、叫人火冒三丈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对你要我和他合睡一床的人不放心——掌柜的,合睡一床是种关系,一种最亲密不过,最秘密不过的关系。现在我要求你老实交代,告诉我,这个镖枪手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和他同床过夜是不是在各方面都是万无一失。不过首先请你收回你说过他卖他的脑袋的话;要是这话是真的,那便是最好的证据,证明这镖枪手是个十足的疯子,我可不想同一个疯子睡一床;而你,先生,我是说你,掌柜的,你,先生,既然你明知故犯地引我那么干,你就有了被公诉犯了刑法的资格。”
“好啊,”掌柜吸了一口长气,说,“像你这么个时不时乱说一气的人,这番说教可说得真够长的。不过,别激动,别激动,我说的这个镖枪手,是刚从南海一带来到此地,他在那儿买了好多个涂了香油的新西兰头颅(你要知道,那是宝贝),在这儿卖得只剩了一个,他今晚叫卖的就是这一个,因为明天是星期天,在大家上教堂的日子,你在街上兜售人脑袋可不成。他上星期天就要上街卖,用一根绳子串了四颗脑袋,活像串的是四个洋葱头似的,在他正要出门的时候,我把他叫住了。”
这么一讲,那莫名其妙的神秘事儿就真相大白了,它说明掌柜的丝毫没有糊弄我的意思——不过,话说回来,对于一个在星期六,深更半夜干贩卖死了的偶像崇拜者的脑袋这种食人生番的勾当,一直干到神圣的安息日的清晨,我对他能有什么好印象?
“掌柜的,可以断定,这镖枪手是个危险人物。”
“他按时付房租,”这就是回答,“好啦,夜已经很深啦,你还是蹲窝去吧——那是张挺棒的床;赛儿和我结婚那天晚上,我们睡的就是那张床。那床足够大,够两个人在上面伸腿踢脚的。这可是张了不得的大床哪。我们另换新床之前,赛儿一直让萨姆和小强尼睡在我们脚后头。哪知道,有一晚上,我做梦,翻腾了一阵,不知怎的,把萨姆折腾到了地板上,差点儿摔断了他的胳膊。从此以后,赛儿说,这床容不下我们啦。跟我来,我马上给你一个亮。”说着他就点燃了一支蜡烛,伸向我,要给我领路。我呢,犹犹豫豫地站着;他一看角落里那时钟,便叫起来:“我敢起誓,这已经是星期天啦——今晚上你见不着那镖枪手啦;他不知在哪儿宿上啦——来吧;快来,你到底来不来呀?”
我把这事儿琢磨了一阵,终于跟他上了楼。我被领进一个冷得像冰窖似的小房间,里面果然放了一张奇大无比的床,大得几乎够四个镖枪手并排睡的。
“好,”掌柜说,把蜡烛放在一个出海用的样子古怪的箱柜上,这箱柜既当脸盆架又当房中间的桌子用,“好吧,请舒舒服服躺下吧,晚安。”我正打量那张床,听他一说便转过身来,可他已经不见啦。
我揭开被罩,弯下身去看床。床虽算不得十分考究,倒也还耐看。我接着打量房间;除了这床和房中央的桌子,只有一个粗柜架,四处墙壁加上一块用画着一个人在刺一头鲸鱼的纸包着的护板;火炉不用时,就用它遮住火炉。此外看不见有属于这房间的其他家具。至于不该属于这房间的东西则有一张捆好了扔在一个地板角落里的吊床;一只无疑装着那镖枪手的衣服的大水手包,这包就代替了岸上用的衣箱;在壁炉上头的架子上有一包形状古怪的骨制鱼钩,靠着床头是一支长长的镖枪。
可是那箱柜上放着的是什么?我拿起来,凑近烛光看了看,摸了摸,嗅了嗅,想尽各种办法要对它做出一个满意的结论。我看它除了像一块放在门口的蹭脚垫,其他什么也不像。它的四边缀着丁零响的小饰穗,就像印第安人穿的鹿皮靴上染了色的豪猪刺。这蹭脚垫的中央开了个窟窿或一道缝,跟你在南美洲看到的套头披巾一个样。可是有哪个头脑正常的镖枪手会穿上这么个蹭脚垫,又有哪个会打扮成这样子在一个基督徒的城市里串街走巷?我穿上它试了试,原来它有船上平时少不得、暴风雨时又嫌累赘的船具那么沉,它毛茸茸的,厚得异乎寻常,我还觉得它有点儿潮湿,似乎这个神秘的镖枪手在哪个下雨天穿过它。我走近墙上嵌的一小块镜子看了看,那德行真是我一辈子都没见过。我忙不迭地脱下它,动作急了,脖子都抽起筋来。
我在床沿上坐下,琢磨起这叫卖头颅的镖枪手和他的蹭脚垫来。在床沿上想了一阵之后,我站起来脱下自己的紧身短罩衣,然后站在房间中央出神。接着我脱下上衣,只穿着衬衣又思量了一小会儿。可是这时衣服脱得只剩内衣,便觉得全身发冷。我想起掌柜的说的镖枪手今晚压根儿不回家的话,夜又这么深,我就不再瞎嘀咕,一口气脱了裤子、靴子,吹灭了蜡烛,钻进被窝里,把自己交给了老天爷照管。
那床垫里到底塞的是玉米芯子还是碎陶瓷片,我说不上来。反正我翻来覆去,折腾上好半天,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正要进入甜蜜的梦乡的时候,只听得过道里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看到门缝底下有一丝光亮透进房间来。
老天爷保佑我,我心想,准是那镖枪手,那该死的人头贩子来啦。但是我躺着一动不动,打定主意一言不发,除非对方先说话。这陌生人一手擎着蜡烛,一手拿着所说的新西兰头颅,走进房间来。他一眼也不望这床,径自把蜡烛放在地板上一个角落里,离我有好一截路。然后他动手解起我前面提到过的在房间里的大衣袋的打了结的绳子来。我心急火燎地想看到他的脸,可他有一阵子没有转向我这边来,一心在解衣袋的口。然而他办完了这事,转过脸来啦——啊呀,老天爷啊!这样一张脸,吓死人啦!它黑里透紫,又带焦黄,东一处西一处地贴着带点儿黑的大方块。我猜的一点儿不错,他真是个能吓死人的同床伙伴;他刚跟人家斗殴过,身上有很重的刀伤;眼前这样子,显然是经过外科大夫治疗过。不过正在这时候,他恰好转脸对着烛光,我看清了:他脸上那些黑块块根本不可能是贴疮口的膏药。那是一种不知什么东西,涂在脸上的。一开头,我闹不明白那是什么;但是不一会儿我开始有点儿明白了。我想起一个白人讲的故事,那也是个捕鲸人;他落到了食人生番手里,他们就给他文了脸。我得出结论:这镖枪手,在他出远洋的过程中准是有过类似的险遇。我就想,这归根到底又算得了什么!这不过是他的外表;一个老实人,不管皮肤怎样,还是个老实人。但是他的面容又怎么说呢,我是指撇开文过的方块块不说,那周遭叫人毛骨悚然的肤色又是怎么回事呢。当然啰,也可能只是在热带太阳晒久了晒成这肤色;然而我从没听说过一个白人给毒日头晒成黄里透紫的肤色。不过,话说回来,我从没有去过南海,也许那儿的太阳会对皮肤造成这种不同寻常的效果也未可知。就在所有这些念头在我脑中电光般闪过的时候,这镖枪手一直没有发现有我这个人。但在费了些周折打开了衣袋以后,他开始在袋里掏摸什么,不一会儿掏出了一把北美印第安人用的轻便斧子似的东西,一只带毛的海豹皮夹子;他把它们放在房中央的箱柜上,然后拿起那新西兰头颅——够叫人汗毛直竖的东西——塞进衣袋里。接着他脱下帽子,一顶新的海獭皮帽子。我惊得差点没喊出声来。我发现他没有头发,至少是没有称得上头发的东西,只有一个头皮髻簇在他的脑门子上。这下子,他的透紫的光头活脱脱是个发了霉的骷髅。要不是这陌生人站在我和房门之间,我会比我吃一顿好饭还快地冲出房去。
尽管有他这么挡着道,我还在打主意看能不能从窗口溜出去,但房间是在二层楼后面。我不是个胆小鬼,可是怎么来看待这个叫卖脑袋的紫色魔头,我真没了主意。无知是恐惧的爹。既然被这陌生人弄得狼狈不堪,蒙头转向,我得承认我现在真是害怕他,跟害怕深夜闯进我的房间的魔鬼本人一模一样。说实在的,我害怕他,都到了鼓不起勇气来对他说话,要他就他身上那些叫人捉摸不透的事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
而他在这时继续脱他的衣服,末了,终于露出了他的胸膛和胳膊。那些不脱衣服看不见的部分原来也实实在在布满了他脸上的那种方块,他的背部也无处不是那种黑方块。他像是在三十年战争[10]中打过仗,上身遍处是伤地逃了出来。更有甚者,他的两条腿也尽是花纹,活像一伙墨绿色的蛤蟆爬到小棕榈树干上。如今已很明显,他一定是个讨厌的蛮子或诸如此类的家伙,在南海上了一条捕鲸船,就这样最后到了这个基督徒的国家。这想起来都叫人打寒颤。还是个头颅贩子——谁知那是不是他的亲兄弟们的头颅哩。他说不定会看中我的头颅哩——天哪!你看那把短斧子!
可是已经没有时间打寒颤啦,因为这蛮子此刻在做一件吸引了我全部注意力的事,而且使我相信他真是个异教徒。他走近他先前挂在椅子上的那件粗布厚外衣,或许是斗篷,或许是厚呢大衣跟前,在口袋里掏摸了一阵,终于掏出了一个奇形怪状的小小驼背人像,其颜色同生下来三天的刚果婴儿一般无二。我想起了那涂香油的头颅,我最初几乎以为这黑色偶像是用类似方法腌制保存起来的真正婴儿。后来发现它压根儿并不柔软,而且像磨光的黑檀木一样闪闪发亮。我下了结论:它一定只是个木制神像无疑,后来事实证明果然如此。这时,这蛮子走到了空空的壁炉面前,拿开了纸包的壁板护板,在搁柴的两根炉箅之间安好驼背神像,犹如安好十柱戏里一根柱子一般。火炉烟囱墙和所有的里面的砖上全是烟灰,我看了心想,这壁炉做他的刚果偶像的神龛或小教堂正合适。
这下子我眯紧眼睛死盯着那半隐半现的神像,心里七上八下,不知下一步要发生什么。他先从那粗布厚外衣的口袋里掏出两把刨花,小心地放到偶像面前;然后把一小块船用面包放在刨花上,再用灯火点燃刨花,烧起了一阵祭祀之火。接着,他许多次飞快地将手指伸到火里,每次都更快地缩回来(他的手指看来烫得不轻),最后,他到底把面包捡了回来;然后他吹了吹面包上的热气和灰,很有礼貌地向那位小黑人让了让,可是那小鬼看来对这种干巴巴的饭食一点儿也不稀罕,嘴唇一动也没动。伴着所有这些古怪的举动而来的是致祭人发出的喉音很重的声响,他好似用唱歌的声音在祷告,要不就是在唱一首异教的赞美诗之类的东西;他在唱时脸部极不自然地抽搐。末了,他吹熄了火,随随便便地拿起偶像,放回到那件厚外衣的口袋里,就像一个猎人把一只死山鸡扔进袋子里一样丝毫不当回事儿。
所有这些怪异的仪式增加了我的不放心的感觉。看到他露出了要结束他这一套例行公事,准备上床和我同睡的明显迹象,我想:是时候啦,要不在吹灭蜡烛之前,把事情挑明,把施在我身上很久的妖法打破,那就一切都来不及了。
我正琢磨怎么开口发话,哪知道就这么点儿时间,事情却有了变化。他拿起了桌上的短斧子,察看了一下斧头,然后把它伸向烛火,嘴凑近斧柄,他喷出了大团的烟雾。紧接着烛火灭了;这不开化的生番,嘴里衔着烟斗斧,腾地上了床,和我同睡啦。我脱口叫了一声,此刻我已不由自主;他哎呀一声,对这突如其来的人声感到骇异,便用手摸着找我。
我结结巴巴地说了点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在说啥,我离开他翻过身去贴着墙。接着我也顾不得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变着法儿要他安静,让我起来把蜡烛点上。可是他的喉音很重的回应立刻让我明白了,他不懂我在说些什么。
“该是(死)的,你是谁?”他终于说话了,“你贝(不)说,妈的,我杀了你。”他一边说着,那闪亮的烟斗斧在黑暗中开始在我身子上边挥动。
“掌柜的,看在上帝分上,彼得·考芬!”我嚷道,“掌柜的!值班的!考芬!天使们呀!救命啊!”
“你说话!告诉我你史(是)谁,要不,妈的,我杀了你!”那生番吼着那同样的话,一面吓人地挥舞那把烟斗斧,把滚烫的烟灰洒落在我四周,弄得我担心自己的衬衣要起火啦。可是谢天谢地,这时掌柜的拿着蜡烛走进房来,我腾地跳下床来,走到他面前。
“好啦,不用怕,”他又龇牙笑着说,“这季奎格不会伤你头上一根头发。”
“别再龇牙笑啦,”我吼道,“你为什么不跟我打招呼:这该死的镖枪手是个食人生番?”
“我以为你知道啦;——我不是告诉你,他在全城到处叫卖头颅吗?——好啦,再上床睡觉吧。季奎格,听着——你明白我,我也明白你——这个人跟你一起睡——你明白?”
“我大大明白。”季奎格咕噜道,他在床上坐着,抽着他的烟斗。
“你常(上)床。”他用他的烟斗斧朝我指了指,把衣服扔到一边。他这么做,不光显得很懂礼貌,而且真的是那么和善友好。我站在那儿看了他一阵。尽管文得一身花纹,他总的说来是个干干净净、像模像样的生番。我心里自言自语,自己大惊小怪这么半天,算个什么——对方是个和我一样的人;我有理由见他害怕,他也有同样多的理由见我害怕。与其跟个基督徒醉鬼一块儿睡,还不如跟这个头脑正常的生番同床。
“掌柜的,”我说,“告诉他,把他的短斧子,还是烟斗,还是其他什么名堂收起来;告诉他,别再抽烟啦。总而言之,我准备跟他一块儿睡。可是我不乐意和我同睡的人在床上抽烟。这太危险。再说,我又没有保火灾的险。”
这番话转达给了季奎格之后,他当即照办,再一次有礼貌地用手示意让我上床——自己转到一边,仿佛在说,我不会碰一下你的腿。
“晚安,掌柜的,”我说,“你可以走啦。”
我上了床,这辈子从来没有睡得这么香过。
[1] 画的是一条大鲸跃出海面,落到三根桅杆顶上。英国浪漫主义大画家约瑟夫·透纳曾画过四幅以海上捕鲸为题的油画。梅尔维尔曾在手稿的旁注中称:“这部作品中说的是透纳画鲸鱼的画意。”
[2] 中世纪对魔鬼的信仰中有四大元素之说,即“火、风、水、地”。见英国十六世纪剧作家马洛的《浮士德博士》(第一幕第三场)。亦称四行。
[3] 大概是指秘鲁沿海的布兰科岬,以布兰科为名的海岬有好几处。
[4] 《圣经》中诺亚为全家人避洪水而造了一只方舟。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6、7章。
[5] 《圣经·旧约·约拿书》中,约拿因违反上帝旨意,坐船出逃。上帝使同船的人将约拿抛入海中,被大鱼吞入腹中。约拿在鱼腹中向上帝忏悔,苦苦哀求。上帝终于开恩,命鱼将约拿吐在草地上。
[6] 水手们各逞自己的手艺,用鲸骨巧妙地雕刻成各种小玩意,作为一种消遣。
[7] 西太平洋岛屿,现为独立共和国。
[8] 北美洲哈德逊湾与大西洋之间的一个半岛,气候十分寒冷。
[9] 冰岛西南的一座火山,一八四五年曾爆发过一次。
[10] 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德意志各诸侯之间为争夺欧洲控制权的五十年(1610—1660)斗争中长达三十年(1618—1648)之久的战争。当时不少欧洲国家都被卷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