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诗笺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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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读〈莺莺传〉》

《太平广记》卷四八八“杂传记”类载有元稹《莺莺传》,即世称为《会真记》者也。《会真记》之名由于传中张生所赋及元稹所续之会真诗。其实“会真”一名词,亦当时习用之语。今《道藏·夜字号》有唐元和十年进士洪州施肩吾(字希圣)《西山群仙会真记》五卷,李竦所编(又有《会真集》五卷,超然子王志昌撰)。姚鼐以为书中引海蟾子刘操,而操乃辽燕山人,故其书当是金元间道流依托为之者(见所撰《四库书目提要》)。鄙意则谓其书本非肩吾自编,其中杂有后人讹托之处,固不足怪,但其书实无甚可观,因亦不欲多论。兹所欲言者,仅为“会真”之名究是何义一端而已。庄子称关尹老聃为博大真人(《道德经·天下》篇语),后来因有“真诰”“真经”诸名。故“真”字即与“仙”字同义,而“会真”即遇仙或游仙之谓也。又六朝人已侈谈仙女杜兰香、萼绿华之世缘,流传至于唐代,仙(女性)之一名,遂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之目娼妓者。其例证不遑悉举,即就《全唐诗》卷一八所收施肩吾诗言之,如《及第后夜访月仙子》云:

自喜寻幽夜,新当及第年。还将天上桂,来访月中仙。

及《赠仙子》云:

欲令雪貌带红芳,更取金瓶泻玉浆。凤管鹤声来未足,懒眠秋月忆萧郎。

即是一例。而唐代进士贡举与娼妓之密切关系,观孙棨《北里志》及韩偓《香奁集》之类,又可证知(致尧自序中“大盗入关”之语,实指黄巢破长安而言,非谓朱全忠也。震钧所编之年谱殊误,寅恪别有辨证,兹不赘论)。然则仙(女性)字在唐人美文学中之含义及“会真”二字之界说,既得确定,于是《莺莺传》中之莺莺,究为当时社会中何等人物,及微之所以敢作此文自叙之主旨,与夫后人所持解释之妄谬,皆可因以一一考实辨明矣。

赵德麟《侯鲭录》卷五载王性之《辨传奇莺莺事》略云:

清源庄季裕为仆言,友人杨阜公尝得微之所作姨母郑氏墓志云,其既丧夫,遭军乱,微之为保护其家备至。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仆退而考微之《长庆集》,不见所谓郑氏志文。岂仆家所收未完,或别有他本尔。又微之作陆氏姊志云,予外祖父授睦州刺史郑济。白乐天作微之母郑夫人志,亦言郑济女。而唐崔氏谱,永宁尉鹏亦娶郑济女。则莺莺者,乃崔鹏之女,于微之为中表。正《传奇》所谓郑氏为异派之从母者也。可验决为微之无疑。然必更以张生者,岂元与张受命姓氏本同所自出耶(原注云:张姓出黄帝之后,元姓亦然。后为拓跋氏,后魏有国,改号元氏)?

寅恪按:《莺莺传》为微之自叙之作,其所谓张生即微之之化名,此固无可疑。然微之之所以更为张姓,则殊不易解。《新唐书》卷一二五《张说传》云:

(武)后尝问,诸儒言氏族皆本炎黄之裔,则上古乃无百姓乎?

武后之语颇为幽默。夫后世氏族之托始于黄帝者亦多矣。元氏之易为张氏,若仅以同出黄帝之故,则可改之姓甚众,不知微之何以必有取于张氏也,故王性之说之不可通,无俟详辨。鄙意微之文中男女主人之姓氏,皆仍用前人著述之旧贯。此为会真之事,故袭取微之以前最流行之“会真”类小说,即张文成《游仙窟》中男女主人之旧称。如后来剧曲中王魁梅香,小说张千李万之比。此本古今文学中之常例也。夫《游仙窟》之作者张文成,自谓奉使河源,于积石山窟得遇崔十娘等。其故事之演成,实取材于博望侯旧事,故文成不可改易其真姓。且《游仙窟》之书,乃直述本身事实之作。如:

下官答曰,前被宾贡,已入甲科。后属搜扬,又蒙高第。奉敕授关内道小县尉(寅恪按:即指宁州襄乐尉而言)。

等语,即是其例。但崔十娘等则非真姓,而其所以假托为崔者,盖由崔氏为北朝隋唐之第一高门。故崔娘之称,实与其他文学作品所谓萧娘者相同,不过一属江左高门,一是山东甲族。南北之地域虽殊,其为社会上贵妇人之泛称,则无少异也。又杨巨源咏元微之“会真事”诗(《全唐诗》第十二函《杨巨源〈崔娘诗〉》,当即从《莺莺传》录出)云:

清润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消初。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

杨诗之所谓萧娘,即指元传之崔女,两者俱是使用典故也。傥泥执元传之崔姓,而穿凿搜寻一崔姓之妇人以实之,则与拘持杨诗之萧姓,以为真是兰陵之贵女者,岂非同一可笑之事耶(莺莺虽非真名,然其真名为复字,则可断言。鄙意唐代女子颇有以“九九”为名者。如《才调集》卷五及《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二七诗中有“代九九”一题,即是其例。“九九”二字之古音与莺鸟鸣声相近,又为复字,故微之取之,以暗指其情人,自是可能之事。惜未得确证,姑妄言之,附识于此,以博通人之一笑也)。

又观于微之自叙此段姻缘之别一诗,即《才调集》卷五《梦游春》云:

昔岁梦游春,梦游何所遇。梦入深洞中,果遂平生趣。清泠浅漫流,画舫兰篙渡。过尽万株桃,盘旋竹林路。

及白乐天和此诗(《白氏长庆集》卷一四)云:

昔君梦游春,梦游仙山曲。恍若有所遇,似惬平生欲。因寻昌蒲水,渐入桃花谷。

则似与张文成所写《游仙窟》之窟及其《桃李涧》之桃亦有冥会之处。盖微之袭用文成旧本,以作传文,固乐天之所谂知者也,然则世人搜求崔氏家谱以求合,伪造《郑氏墓志》以证妄,不仅痴人说梦为可怜,抑且好事欺人为可恶矣。

夫莺莺虽不姓崔,或者真如传文所言乃郑氏之所出,而微之异派从母之女耶?据《白氏长庆集》卷二五《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则微之之母)墓志铭》略云:

夫人父讳济,睦州刺史,夫人睦州次女也。其出范阳卢氏。天下有五甲姓,荥阳郑氏居其一。郑之勋德官爵有国史在,郑之源流婚媾有家牒在。

夫谀墓之文纵有溢美,而微之母氏出于士族,自应可信。然微之《梦游春》诗叙其与莺莺一段姻缘有:

我到看花时,但作怀仙句(此指《才调集》卷五《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七《杂忆五首》诗言)。浮生转经历,道性尤坚固。近作梦仙诗(寅恪按,此指《才调集》卷五《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二七《梦昔时》诗言。所谓仙者,其定义必如上文所言乃妖冶之妇人,非高门之庄女可知也),亦知劳肺腑。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

之语,白乐天和此诗其序亦云:

重为足下陈梦游之中所以甚感者,叙婚仕之际所以至感者。

其诗复略云:

心惊睡易觉,梦断魂难续。鸾歌不重闻,凤兆从兹卜。韦门女清贵,裴氏甥贤淑。

又《韩昌黎集》卷二四《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即微之元配)墓志铭》略云:

仆射娶裴氏皋女,皋父宰相耀卿。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

铭曰:

诗歌硕人,爰叙宗亲。女子之事,有以荣身。夫人之先,累公累卿。有赫外祖,相我唐明。

据元白之诗意,俱以一梦取譬于莺莺之姻缘,而视为不足道。复观昌黎之志文,盛夸韦氏姻族之显赫,益可见韦丛与莺莺之差别,在社会地位门第高下而已。然则莺莺所出必非高门,实无可疑也。唐世娼妓往往谬托高门,如《太平广记》卷四八七“杂传记”类蒋防所撰《霍小玉传》略云:

大历中陇西李生名益,以进士擢第。其明年拔萃,俟试于天官。夏六月至长安,每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久而未谐。长安有媒鲍十一娘至曰,有一仙人(寅恪按,此即唐代社会之所谓仙人也)谪在下界。生问其名居,鲍具说曰,故霍王小女,字小玉,王甚爱之。母曰净持,即王之宠婢也。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易姓为郑氏。

及范摅《云溪友议·上》“舞娥异”条(参《唐语林》卷四“豪爽”类)略云:

李八座翱潭州席上有舞柘枝者,匪疾而颜色忧悴。诘其事,乃故苏台韦中丞爱姬所生之女也(原注:夏卿之胤,正卿之侄。寅恪按:微之妻父韦夏卿事迹可参《吕和叔文集》卷六《韦公神道碑》,而两唐书《韦夏卿本传》俱不甚详也。考韦夏卿卒于元和元年,李翱之为湖南观察使在大和七八年,相去二十八九年,即使此人真为夏卿之遗腹女,其年当近三十矣。岂唐代亦多如是之老大舞女耶?可发一笑)。亚相曰,吾与韦族其姻旧矣,遂于宾榻中选士而嫁之也。

皆是其例。盖当日之人姑妄言之,亦姑妄听之。并非郑重视之,以为实有其事也。

若莺莺果出高门甲族,则微之无事更婚韦氏。唯其非名家之女,舍之而别娶,乃可见谅于时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此类例证甚众,且为治史者所习知,故兹不具论。但明乎此,则微之所以作《莺莺传》,直叙其自身始乱终弃之事迹,绝不为之少惭,或略讳者,即职是故也。其友人杨巨源、李绅、白居易亦知之,而不以为非者,舍弃寒女,而别婚高门,当日社会所公认之正当行为也。否则微之为极热中巧宦之人,值其初具羽毛,欲以直声升朝之际,岂肯作此贻人口实之文,广为流播,以自阻其进取之路哉?

复次,此传之文词亦有可略言者,即唐代贞元、元和时小说之创造,实与古文运动有密切关系是也。其关于韩退之者,已别有论证,兹不重及。其实当时致力古文,而思有所变革者,并不限于昌黎一派。元白二公,亦当日主张复古之健者。不过宗尚稍不同,影响亦因之有别,后来遂湮没不显耳。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白居易合传论》略云:

史臣曰,国初开文馆,高宗礼茂才。虞许擅价于前,苏李驰声于后。或位升台鼎,学际天人,润色之文,咸布编集。然而向古者,伤于太僻。徇华者,或至不经。龌龊者,局于宫商。放纵者,流于郑卫。若品调律度,扬榷古今,贤不肖皆赏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昔建安才子,始定霸于曹刘。永明辞宗,先让功于沈谢。元和主盟,微之、乐天而已。臣观元之制策,白之奏议,极文章之壸奥,尽治乱之根荄。

赞曰,文章新体,建安永明。沈谢既往,元白挺生。

寅恪按:《旧唐书》之议论,乃代表通常意见。观于韩愈,虽受裴度之知赏,而退之之文转不能满晋公之意(见《唐文粹》卷八四裴度《寄李翱书》)。及《旧唐书》卷一六〇《韩愈传》,于其为文,颇有贬词者,其故可推知矣。是以在当时一般人心目中,元和一代文章正宗,应推元、白,而非韩、柳。与欧、宋重修《唐书》时,其评价迥不相同也。

又《元氏长庆集》卷四〇《制诰·序》云:

元和十五年,余始以祠部郎中知制诰,初约束不暇及。后累月辄以古道干丞相,丞相信然之。又明年召入禁林,专掌内命。上好文,一日从容议及此。上曰,通事舍人不知书,便其宜,宣赞之外无不可。自是司言之臣,皆得追用古道,不从中覆。然而余所宣行者,文不能自足其意,率皆浅近,无以变例,追而序之,盖所以表明天子之复古,而张后来者之趣向耳。

《全唐诗》第一六函《白居易》卷二三(汪立名本《白香山诗后集》卷六)微之整集旧诗及文笔为百轴,以七言长句酬乐天,乐天次韵酬之。余思未尽,加为六韵诗。云:

制从长庆词高古。

自注云:

微之长庆初知制诰,文格高古。始变俗体,继者效之也。

恪按:今《白氏长庆集》中书制诰有“旧体”“新体”之分别。其所谓“新体”,即微之所主张,而乐天所从同之复古改良公式文字新体也。

《唐摭言》卷五“切磋”条略云:

韩文公著《毛颖传》,好博塞之戏。张水部以书劝之曰,比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累于令德。

《毛颖传》者,昌黎摹拟《史记》之文,盖以古文试作小说,而未能甚成功者也。微之《莺莺传》,则似摹拟《左传》,亦以古文试作小说,而真能成功者也。盖《莺莺传》乃自叙之文,有真情实事。《毛颖传》则纯为游戏之笔,其感人之程度本应有别。夫小说宜详,韩作过简。《毛颖传》之不及《莺莺传》,此亦为一主因。观《韩昌黎集》中尚别有一篇以古文作小说而成功之绝妙文字,即《石鼎联句诗序》(《韩昌黎集》卷二一)。

朱子《韩文考异》卷六论此篇云:

今按方本简严,诸本重复。然简严者,似于事理有所未尽,而重复者,乃能见其曲折之详。

《白氏长庆集》卷二《和答诗十首·序》云:

顷者在科试间常与足下(微之)同笔砚。每下笔时,辄相顾语,患其意太切,而理太周。故理太周则辞繁,意太切则言激。然与足下为文,所长在于此,所病亦在于此。足下来序果有词犯文繁之说。今仆所和者,犹前病也。待与足下相见日,各引所作,稍删其繁而晦其义焉。

据此,微之之文繁,则作小说正用其所长,宜其优出退之之上也。

唐代古文运动巨子,虽以古文试作小说,而能成功,然公式文字,六朝以降,本以骈体为正宗。西魏北周之时,曾一度复古,旋即废除。在昌黎平生著作中,《平淮西碑文》(《韩昌黎集》卷三〇)乃一篇极意写成之古文体公式文字,诚可称勇敢之改革,然此文终遭废弃。夫段墨卿之改作(《唐文粹》卷五九),其文学价值较原作如何及韩文所以磨易之故,乃属于别种问题,兹不必论。唯就改革当时公式文字一端言,则昌黎失败,而微之成功,可无疑也。至于北宋继昌黎古文运动之欧阳永叔为翰林学士,亦不能变公式文之骈体。司马君实竟以不能为四六文,辞知内制之命。然则朝廷公式文体之变革,其难若是。微之于此,信乎卓尔不群矣。

复次,《莺莺传》中张生忍情之说一节,今人视之既最为可厌,亦不能解其真意所在。夫微之善于为文者也,何为著此一段迂矫议论耶?考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云:

唐之举人先借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

据此,小说之文宜备众体。《莺莺传》中忍情之说,即所谓议论。会真等诗,即所谓诗笔。叙述离合悲欢,即所谓史才。皆当日小说文中,不得不备具者也。

至于传中所载诸事迹经王性之考证者外,其他若普救寺,寅恪取道宣《续高僧传》卷二九《兴福篇·唐蒲州普救寺释道积传》,又浑瑊及杜确事,取《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贞元十五年十二月庚午及丁酉”诸条参校之,信为实录。然则此传亦是贞元朝之良史料,不仅为唐代小说之杰作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