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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综合标准化
一、综合标准化概述
(一)综合标准化的由来
综合标准化是现代标准化的科学方法论,是一种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新方法,是前苏联标准化工作者于20世纪60年代的创造。1965年前苏联部长会议发布了“改善标准化”的16号决议,首次提出了开展综合标准化的任务。综合标准化是以系统理论为指导,遵循系统分析方法开展的标准化。每一个综合标准化项目,实际上都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可以说,综合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
他们为什么要采用综合标准化这种方法呢?当初,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急需标准,他们就把大量制定标准作为工作目标,并以制定标准的数量多少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准则。在具体做法上,采取的是汇总零散课题制定年度计划,单个地、孤立地制定标准。结果虽然标准数量增加了,但却未见明显效益,甚至还助长了片面追求数量、忽视标准本身质量的倾向,尤其是那些按行政系统分散制定的标准,到综合应用时,便难以适应,如难以解决跨部门的综合性问题,未能满足要求。标准化工作者经过反思,对现行的工作方法及其指导思想展开了思考:是以标准数量的增长为衡量工作业绩的准则,还是应该以标准化解决了哪些重大的综合性问题作为准则?是汇总零散课题形成计划,零星分散地制定标准好,还是围绕标准化对象系统成套地制定标准好?他们在系统理论指引下,渐渐形成一套新的思路:
1.变零散制定为成套制定,综合、系统地解决问题
2.变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这就是最初的综合标准化思路。这种新思路一经实践,效果十分明显,引起前苏联政府的高度重视,连续发布决议,大力推行,并将综合标准化计划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从此,前苏联的标准化工作走上了与国民经济计划紧密结合的发展道路,综合标准化成为国家标准化的主导方法。前苏联标准化工作者所创造的这套标准化方法,虽然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虽然还有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但它的确对20世纪后半叶前苏联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标准化方法中,其科学合理的内核是具有普适价值的,倘能结合中国实际加以创新并为我所用,不失为明智之举。
(二)综合标准化的定义
1968年前苏联给综合标准化的定义是:“综合标准化——使成为标准化对象的各相关要素的指标协调一致,并使标准的实施日期相互配合以实现标准化,从而保证最全面、最佳地满足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使用编制标准化计划的方法来保证综合标准化,计划中包括制品、装配部件、半成品、材料、原料、技术手段、生产准备和组织方法等。”
1985年前苏联修订了《国家标准化体制总则》,对综合标准化重新给出定义:“综合标准化,就是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的期限、执行者和以标准化方法作为措施手段的相关综合体,在科学成就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满足社会需求的水平。”这个新定义反映了前苏联综合标准化的新经验,着重指出要采用系统分析法和建立标准综合体的问题。
中国国家标准GB/T 1236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给综合标准化的定义是:“为了达到确定的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标准综合体,并贯彻实施的标准化活动。”
这个定义突出强调了综合标准化的要点:有确定的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确定与对象相关的要素)、建立标准综合体并全面实施。
这里所说的“相关的要素”是指“影响综合标准化对象的功能要求或特点目标的因素”。假如综合标准化对象是某种产品,目标是把这种产品的质量提高到某一水平,这时,产品的设计结构、零件之间的配合、构成该产品的零部件、生产零部件所用的原材料、加工零件的设备、工艺装备、工人的操作、作业环境条件、装配质量、检测手段等都可能成为影响要素。
这里所说的“标准综合体”即“综合标准化对象及其相关要素按其内在联系或功能要求以整体效益最佳为目标形成的相关指标协调优化、相互配合的成套标准”。
(三)综合标准化与传统标准化的区别
传统的标准化活动通常以制定标准为目的,并以标准数量增长为目标;不断地积累标准是它的主要特征,而对标准的实施则较少关注;对于标准的制定,基本上是单个、分散、孤立地进行,只能被动地涉及生产技术的局部,较少考虑从整体上解决问题,其对技术进步缺乏敏感。
前苏联标准化界关于综合标准化的讨论,其中的一些观点和认识可帮助我们很好地区别综合标准化与传统标准化。
1.关于标准化的目的和工作目标问题 以往的(传统的)标准化的直接目的或工作目标就是制定标准;综合标准化的目的和工作目标是要解决具体问题,制定标准则是解决问题的手段。
2.关于评价标准化工作的业绩问题 以往的(传统的)标准化追求制定标准的数量,把标准数量增加的多少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准则;而综合标准化则把解决有重大意义的综合性问题以及解决的多少和获得的效果,作为衡量标准化业绩的准则。
3.标准化的计划工作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把解决有重大国民经济意义的综合性问题作为各级标准化管理机构,制订计划的出发点。
4.关于怎样制定标准的问题 以往的(传统的)标准化是单个地、零星地、分散地制定标准;综合标准化则是围绕特定的目标制定成套标准。
5.关于标准的协调问题 以往的标准化虽然也讲协调,那只是在制定标准时,防止与其他标准重复和矛盾,根本做不到综合应用时仍能相互协调;综合标准化则是成套标准整体协调,协调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全套标准在应用时互相适应。
这些就是最初的综合标准化思想。简单地说:解决综合性问题是它的目的,成套性是它的突出特点,系统工作是它的方法原理。
(四)综合标准化在中国
20世纪80年代,前苏联开展综合标准化的做法和经验传入中国,为了探索在中国开展综合标准化的可行性以及如何根据中国国情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标准化,原国家标准局于1983年组织了综合标准化试点。试点课题于1986年前后陆续结束,并收到了较好成效。其中较为突出的有以彩色电视机为代表的综合标准化项目。从1985年11月到1987年12月底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全面完成了列入综合标准化计划的240项共344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写任务。1988年底全部标准批准发布后,加快了彩电国产化的步伐,产量和质量水平迅速提高。第二年(1989年)年产量达到1000万台,跃居世界第三位。产品质量也达到了当时的国际水平(彩电的可靠性指标MTBF下限15000小时、直通率达到90%以上)。随着元器件和配套产品的技术突破,基本实现了国产化的国标。使我国由一个彩电进口大国变成为彩电出口大国,为国家创造出巨大财富。这不仅充分证明了综合标准化的可行性,更重要的是它用事实证明了:在由政府掌控标准化资源的国家里,国家的标准化工作模式不应该只是一种,在对那些重大而又跨行业、跨部门,需要集中资源多方参与的项目,综合标准化是最佳选择。它能最直接、最显著地体现出标准化的重要作用。
综合标准化在中国实践的成功,引起国家科委的重视,1986年国家科委给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下达了“科技引导型项目——综合标准化”课题,目的是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套指导开展综合标准化的国家标准。为此,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新一轮的试点,历经3年,取得了一批试点成果和经验(其中还包括一批农业综合标准化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于1990年和1991年分两批颁布了5项“综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GB/ T123666. 1-123666. 5)。该系列标准于2009年整合修订为一个标准,代号和名称为GB/T 12366-2009《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