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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晨午检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卫生部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原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 每天早上学生进班后及午餐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负责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 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及因病缺勤缺课学生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 班主任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及因病缺勤缺课学生情况登记表签字后交教导处检查,安全负责人如实填写汇总表。每日于8:30及12:30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 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不能到校时,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 病情痊愈,持乡镇卫生院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 高度重视教师晨午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 教师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及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
3. 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 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三)中小学校晨午检工作流程
学校要认真做好晨检详细情况记录统计工作,认真填写“中小学校晨检情况记录统计表”上报中小学校疫情报告人,中小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汇总,发现符合疫情报告条件或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条件的,及时上报校长,严格按报告时限要求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校晨午检工作流程见图2-2。
图2-2 中小学校晨午检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