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沈從文
中國鄉土作家代表人物
(1902-1988)
本名沈岳煥,湖南鳳凰人。現代著名作家、京派小說代表人物、歷史文物研究專家,曾兩度被提名為諾貝爾文學獎評選候選人。主要著作有小說《邊城》、《長河》、《龍朱》、《虎雛》、《月下小景》等;散文《從文自傳》、《湘行散記》、《湘西》等;文論《廢郵存底》及續集、《燭虛》、《雲南看雲集》等。五十年代後主要從事中國古代服飾研究,晚年編著的《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填補了中國文物研究史上的空白。
老板,你兒子呢?
寫過小說的人都知道,對話,是最難掌握的小說元素之一。
要把小說人物的對話寫好一點也不容易。這一篇,選讀沈從文短篇《黔小景》的片段,一起學習欣賞對話的藝術。
有一天,有那麼的兩個人,落腳到一個孤單的客棧裏(貴州深山)。
……他(戶主)望着客人把腳洗完了,……取出兩雙鞋子來給客人。那個年青一點的客,一面穿鞋一面就說:“怎麼你的鞋子這樣同我的腳合式!”
年長商人說:“老弟,穿別人的新鞋非常合式,主有酒吃。”
年青人就說:“伯伯,那你到了省城一定得請我喝一杯。”
年長商人就笑了:“不,我不請你喝。這兆頭是中在你討媳婦的,我應當喝你的喜酒。”……
那老人在旁邊聽到這兩個客人的調笑,也笑着。但這兩雙鞋子,卻屬於他在冬天剛死去的一個兒子所有的。……年青人看到老頭子孤孤單單的在此住下,有點懷疑,生了好奇心。
“老板,你一個人在這裏住嗎?”
“我一個人。”說了又自言自語似的,“噯,就是我一個人。”
“你兒子呢?”
這老頭子這時節,正因為想到死去的兒子,有些地方很同面前的年青人相像,所以本來要說“兒子死了,”但忽然又說:“兒子上雲南做生意去了。”
我經常打這樣的比喻。你碰上一位友善美好的女子,女子像極你三年前逝世的姊姊,你禁不住衝口而出,“你長得真像我姐。”女子大喜,“是嗎?你姐也是我這般年齡?”
假如是你,除了懊悔多言,你會如何回答。
沈從文小說中的老人選擇撒謊。我的理解是,人家在說一些好兆頭的說話,就犯不着說歹命事跟人家相撞。微妙處不在於掃興,而是不應該彷彿要咒人,在人家心中留一根刺。沈從文上述對話之好,不在於文字雕琢,而在於通情達理。簡單的一來一回,充滿人情味,是老人家對不相識的過路客的微妙關愛。
寫得好、“傳真”的對話,核心在於能否切中人情。引申理解,要寫好對話,不是以廣東話入文就必然傳真達意。一切要看你的功力,考你對文字、以至人情了解有多深。
一圈圍觀的腿腳
沈從文擅長寫小人物、平凡人生活中的小事情小周折。短篇小說《生》有一位老者,舉兩個大木偶街頭賣藝,長年上演王九打趙四。老藝人落力謀生吸引觀眾,沈從文對此有精緻的觀察描繪。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那件破舊長衫,彎着腰鑽進傀儡所穿衣服裏面去,……(按:初時沒人圍觀,後來才多起來)眾人嘻嘻的笑着,從衣角裏,老頭子依稀看得出場面上一圈觀眾的腿腳,他便替王九用真腳絆倒趙四假腳,傀儡與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齊頹然倒在灰土裏,場面上起了哄然的笑聲,……
老藝人就是憑圍觀的腿腳漸增而知生意可為,演得也愈加落力,以圖討個可觀的打賞。被大傀儡王九衣服罩住了的老藝人,就憑腿腳來審時度世。
正當他第二次鑽進傀儡衣服底裏時,一個麻臉龐收地攤捐的巡警,從人背後擠進來。
巡警因為那扮演古怪有趣,便不作聲,只站在最前面看這種單人摜跤角力。然剛一轉折,彎着腰身的老頭子,卻從巡警足部一雙黑色厚皮靴上認識了觀眾之一的身份與地位,故玩了一會,只裝作趙四不能支,即刻又成一堆坍在地上了。
他趕忙把頭伸出,……一面解除兩手所套的假腳,一面輕輕的帶着幽默自嘲的神氣,向傀儡說:“瞧,大爺真來了,黃褂兒,拿個小本子抽取四大枚浮攤捐,……”
老者從黑皮靴知道巡警來了,是時候交地攤稅,保護費之一種。
小說寫作有所謂全知觀點及選擇性全知觀點,不是知道了有這樣那樣的敘事技巧就能把小說寫好,還要看你用得是否合宜、寫得是否細緻。老藝人罩上傀儡衣服視線就被擋住,他能看見的,是圍在附近的腿腳—這時,就可以運用選擇性全知觀點來敘事了,是恰當自然。
由腿腳多寡,老藝人知道生意成也不成,又由黑皮靴的靜靜出現,老者知道要交保護費。巡警只會收錢不會付賞錢,於是老者伸出頭來,付上四大銅板,打發了該打發的,才好鑽回衣服裏專心演戲。荷包空了,肚也空空,他得抖擻精神,重新上演王九打趙四。
用結尾來點睛
上一篇談沈從文短篇小說《生》,集中研讀作者如何寫活木偶賣藝。《生》寫於1933年,是我喜歡的沈從文短篇之一。單就小說的前四分三,看不出作品好在哪裏,再好也不過是寫活了一些場面,好一幅北京城小市集的民間浮世繪。然而,沈從文自是小說高手,且看《生》的結局。
他於是同傀儡一個樣子坐在地下,計算身邊的銅子,一面向白臉龐傀儡王九笑着,……他把話說得那麼親昵,那麼柔和。他不讓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兒子就是王九,兒子的死,乃由於同趙四相拼,也不說明。他決不提這些事。他只讓人眼見傀儡王九與傀儡趙四相毆相撲時,雖場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順手,……但每次最後勝利,總仍然歸那王九。
王九死了十年,老頭子在北京城圈子裏外表演王九打倒趙四也有了十年,那個真的趙四,則五年前在保定府早就害黃疸病死掉了。
傀儡叫王九,原來是老頭親兒子的真名實姓。
《生》就憑二百多字的結尾得到提升。
老頭兒天天上演傀儡“戲”王九打趙四,原來戲如人生,假中有真。卻又不幸不是全真。真實人生裏王九沒有打垮趙四,倒枉死於趙四拳腳之下。沈從文把小人物的人生周折都處理得淡淡然的,遇上再多的不平順也得活下去。老頭兒死了兒子,生活仍然繼續,只是戲隨人生,王九打趙四一演便十年八載,而且看來仍會不斷演下去。
王九在傀儡戲中天天打倒趙四,這樣的橋段落在沈從文手上沒有沉重的報復怨毒。沈從文筆下,打死王九的趙四五年後也殉於疾病。人生如塵土,再多的恩怨也轉眼煙消雲散,王九也不過比趙四早死五年。在生活艱難,朝不保夕的那個年代,人命如草芥,早死只是不必賴活。小民百姓再大的悲傷也可度過,當中不一定是超然豁達,倒是1933年前後社會民窮財盡,生逢亂世的一種生命形態。既不盡是隨遇而安,也不盡是逆來順受。沈從文筆下的小人物,就有這樣的一種生命力。
小說只稱主角為老頭兒,不是“王”老頭,是要賣個關子,好讓結尾更有張力。
說故事的高手
用時間為作家的作品及其個人成長作階段性劃分,有時很管用,有時卻並不合用。沈從文屬於後者。
沈從文從二十六歲起(1928年)即有能力賣文養家、替母親醫病,並以稿費接濟朋友,他的創作量可想而知非常大。這部分的小說雖然是為賣文謀生而寫的,卻也精緻用心,可觀好讀之餘,難得是不淺薄。所以,沈從文的小說,不太適合用“階段發展”來研究,因為同一時段之內,沈從文有大量創作是因不同原因而為文,包括賺稿費。那些賺稿費的小說不為“回應社會”而作,也不一定反映他的內心變化。我懷疑由題材入手,看某類題材(如作家故鄉湘西一帶)在處理上的變化,更能深入理解沈從文的文學面貌。
以下介紹沈從文一篇寫得絕不淺薄,卻沒有什麼大道理,情感描寫細緻、充滿質感的故事—寫於1928年的《燈》。賣文,故事要說得吸引。《燈》是故事套故事之作,用今日新派口吻,是有點後設的寫法。《燈》的主角“我”被女客問及因何在電燈泡的年代桌上還放一盞煤油燈,由此牽出“我”與忠心軍人微妙的主僕關係。幾年前經常停電,煤油燈是僕人買贈。
單就一則主僕故事,沈從文已寫得豐富吸引,下文細說;本文談作者如何用一個“追女仔”的構架來套主僕故事。主僕故事中的中年僕人懷疑經常到訪的藍衣女子是主人女友,誰知僕人大大地表錯情,主人則略為表錯情。總之搞清楚後主僕皆傷心失意。僕人失望後投軍南京,戰死異鄉。這樣的一則故事不會很討俏,因為太真實、太多傷愁。於是沈從文在一首一尾加了一個歡快的外框。
因為有一個穿青衣服的女人常到住處來,見到桌上的一個舊式煤油燈,……想知道這燈被主人重視的理由,屋主人就告給這青衣女人關於這個燈的故事。
接下去就是那則長篇幅的主僕故事。故事涉及藍衣女子結婚對象不是“我”的憂愁憂思。
故事說完時,穿青衣服的女人,低低的歎了一聲氣,走到那桌子邊旁去,用纖柔的手去摩娑那盞小燈。……顯然的事,女人對主人所說的那老兵,是完全中意了。
被“我”哄聽故事的青衣女子說,晚上點起煤油燈,火頭微動處會亮出僕人的一張臉。青衣女人對僕人的長相好奇,埋下了再次夜訪的理由。果然,女子再來,而且穿藍衣代青衣。青衣女子以身替代藍衣女子的意圖彰彰明甚:
另外一個晚上,那穿青衣的女人忽然換了一件藍色衣服來了。主人懂得這是為湊成那故事而來的,非常歡迎這種拜訪。兩人都像是這件事全為了使老兵快樂而做的,……
如此這般,被描述的故事引出另一個故事;小故事中未有成就的姻緣,在“外框”故事中被玉成。輕輕的加一個外框,沈從文便把主僕故事中淡淡的人生辛酸、不如意消解。他是個說故事的高手。
軍人出身的固執忠僕
《燈》之好讀,不但是沈從文加了個“用說故事去追女仔”的外框,還在於被述說的主僕故事寫來細緻吸引,而且有“很沈從文”的軍旅題材。
故事中那位忠心的中年男僕是軍人,落難後就投靠少爺(小說中的“我”)。沈從文自十五歲即當小兵,有豐富的軍旅生活經驗,於是寥寥幾筆,就把男僕的軍人形象勾勒得活靈活現。
我的廚子是個非常忠誠的中年人。……上年隨了北伐軍隊過山東……一個晚上被機關槍的威脅,胡胡塗塗走出了團部,把一切東西全損失了。……說是願意來侍候我。……到後來人當真就來了。初次見面,一身灰色中山布軍服,衣服又小又舊,好像還是三年前國民革命初過湖南時節縫就的。一個巍然峨然的身體,就拘束在這軍服中間,另外隨身的就只一個小小包袱,一個熱水瓶,一把牙刷,一雙黃楊木筷子。熱水瓶像千里鏡那麼佩在身邊,牙刷是放在衣袋裏,筷子仿照軍營中老規矩插在包袱外面,所以我能夠一望而知。這真是我日夜做夢的伙計!
這個巍然峨然的落難軍人有顆“單純優良的心”。
一起生活後,男僕對少爺交女朋友一事過分熱心。最初還介入得略為矜持,之後嘛:
到後來因為一熟習了,竟同女人談到我的生活來了!他要女人勸我做一個人,勸我少做點事,勸我稍稍顧全一點穿衣吃飯的紳士風度,勸我……,總是當我的面,卻又取了一種在他以為是最好的體裁來提及的。他說的是我家裏父親以前怎樣講究排場(按:少主現在已家道中落)……他實在正用了一種最笨的手段,暗示到女人應當明白做這人家的媳婦是如何相宜合算。……因為那稍稍近於誇張處,這老兵慮及我的不高興,一面談說總是一面對我笑着,好像不許我開口。把話說完,……同我飛了一個眼風,奏凱似的橐橐走下樓預備點心水果去了。
上述片段把老兵寫得可憐又可笑,令人莞爾。
最後女性朋友結婚了,對象不是他少爺。老兵非常傷心,“那黃黃的小眼睛裏,釀了滿滿的一泡眼淚”。少爺最初還有安慰他的,但老兵委實教他氣惱:
(老兵)一些情感上的固執,絕對不放鬆,本來應當可憐他,……(可是,轉念一想)因為老兵胡塗的夢,幾乎把我也引到煩惱裏去,如今看到這難堪的臉嘴,我好像報了小小的仇,忘記自己應當同情他了。
沈從文筆下的湘西平民及小兵都有單純的心靈氣質。然而,他早期及後期的作品都沒有將單純簡單化。就像故事中老兵對少爺的關愛,由於用力過猛,反而成為他倆推心置腹的羈絆。好人的好,在小說中沒有一面例。
軍旅與文人生活的對照
《燈》寫來有豐富的生活質感。當中有不少片段反映沈從文這個來自湘西、軍人出身的“鄉下人”對城市文人生活的看法。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沈從文的“軍人”定位。他不是運籌帷幄、操控權力的軍官,也不是負責開槍殺人、施刑拷問、欺壓百姓土匪般的大兵。他的軍人定位沒有殺氣。
我望着這老兵(按:他男僕)每個動作,就覺得看到了中國那些多數陌生的朋友。他們是那麼純厚,同時又是那麼正直。好像是把那最東方的古民族和平靈魂,為時代所帶走,安置到這毫不相稱的戰亂世界裏來,……
養兵千日,無非是用來打仗的吧。但在沈從文筆下,他甚至感慨士兵生逢亂世,為他們“有用武之地”而惋惜。他嚮往的軍人生活,不過是當中的奇逢與一點點“非城市文明”的“野”性:
(男僕老兵)總使我常常記起那些駐有一營人馬的古廟,同小鄉村的旅店,發生許多幻想。我是曾和那些東西太相熟,因為都市生活的纏縛,又太和那些世界遠離了。……不能不對於目下的生活,感到一點煩躁。這是什麼生活呢?一天爬上講台去,那麼莊嚴,那麼不兒戲,也同時是那麼虛偽,……
《燈》還藏了沈從文對教育、文壇、文學寫作的觀感。
……似乎我因為教了點文學課,就必得負一種義務,隨時來報告作家們的軼事,文壇消息。他們似乎就聽點這些空話,就算了解文學了。從學校返回家裏,坐到滿是稿件和新書新雜誌的桌前,……放下從學校帶回的一束文章,一行一行的來過目。第一篇,五個“心靈兒為愛所碎”,第二篇有了七個,第三篇是革命的了,有淚有血,仍然不缺少“愛”。……
他對年青人寫作充滿文藝腔,對同事愛聽八卦很有意見。這些都是他不喜歡的城市生活。
沈從文的小說不乏城鄉對照,但並非一面倒否定城市人及城市生活。他意識到“鄉下人”“單純素樸”,同時“蒙昧”固執。小說中的“我”(少爺)與男僕相處便不太協調。另一組經常在沈從文小說內出現的對比關係,是軍人與文人的對照。沈從文對“現代文明”的城市生活有過不愉快的經歷,但他沒有因而把軍人簡單化、美化,他知道軍人也有“專門欺壓老百姓的土匪”一類。
他的城鄉對照、軍人與文人對照,並非純然是兩極對立;參差對照看來是他心靈層面對生活的思索,當中的好惡愛憎都並非實指。就像他嚮往軍旅生活,可能只是當中的野性及四海為家的自由,而不是軍人的實際職務,例如打仗、殺人、拷問百姓……。
《燈》可堪玩味之處不少,值得找來細讀。
那人那山那狗
談沈從文而沒有觸及《邊城》,彷彿考試未寫完答案,不能就此終卷。
一提《邊城》,讀過這小說的人都會即時想起另一個名字:翠翠。《邊城》曾被改編為電影,戲名就叫《翠翠》。翠翠,就是小說的靈魂。
故事以湘西苗族為背景,翠翠是七十多歲老船夫的孫女。十五歲的翠翠,出落得優美、健康而自然,盡得山水間的靈氣。電影《翠翠》在選角上下過功夫,女主角算是清純討好的。可是,要演活抽象文字描述的一些神情動態,演的與看的都略感吃力。文字的想像空間,有時確難以實物真人來演繹。
可以怎樣寫活人的靈氣呢?沈從文不斷以動物,純良的野生動物來烘托人,也用以對照人間、人情比單純的動物世界複雜多了。
……為了住處兩山多篁竹,翠色逼人來,老船夫隨便為這可憐的孤雛拾取了一個近身的名字,叫作“翠翠”。
翠翠在風日裏長養着,把皮膚變得黑黑的,觸目為青山綠水,一對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長養她且教育她,為人天真活潑,處處儼然如一隻小獸物。人又那麼乖,如山頭黃麂一樣,從不想到殘忍事情,從不發愁,從不動氣。平時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對她有所注意時,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隨時皆可舉步逃入深山的神氣,但明白了人無機心後,就又從從容容在水邊玩耍了。
另一段文字,寫人與狗都浸淫在自然的天地之間。
風日清和的天氣,無人過渡,鎮日長閒,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門前大岩石上曬太陽。或把一段木頭從高處向水中拋去,嗾使身邊黃狗自岩石高處躍下,把木頭銜回來。或翠翠與黃狗皆張着耳朵,聽祖父說些城中多年以前的戰爭故事。……
《邊城》之所以為人識、並為讀者喜歡,除了是小說以三十年代湘西純樸的苗族生活為故事場景之外,還因為翠翠與船總的兩個兒子大老、二老之間的愛情故事。尤其翠翠與二老一段失諸交臂的姻緣。賣個關子,不把故事結局在此一清二楚地說白說盡,誘你們自己找小說一看。
光緒年間的劊子手
不少論者以“鄉土作家”及“抒情美學的實踐者”來形容沈從文。這一面的沈從文太深入民心了,此次介紹《新與舊》,一讀沈從文很批判性的另一種面貌。
《新與舊》寫於1935年夏,小說分上下兩部分。上半部發生於清末光緒年間,下半部發生於民國十八年,前後相隔三十多年。寫一個叫楊金標的小戰兵在兩個不同時代下的生活,看看兩朝百姓的生活可有本質上的轉變改善。
沈從文擅長在故事中滲入民間風俗來增加故事的可讀性。小說主角楊金標是個戰兵,平日兼任殺頭,是當地數一數二、“最優秀”的劊子手。當地劊子手奉命於殺頭後上演一套“自欺欺人”的儀式,用以否定殺人行為、平衡道德層面的人情道理,哪怕殺的是犯人。
以下先看楊金標的斬首“刀法”:
(楊金標)請示旨意,得到許可,走近罪犯身後,稍稍估量,手拐子向犯人後頸窩一擦,發出木然的鈍聲,那漢子頭便落地了。軍民齊聲喝彩;(對於這獨存拐子刀法喝彩!)……
上述片段令我想起魯迅。魯迅小說經常出現群眾麻木看殺的場面,看賊人被殺、看無辜者被殺、看革命黨被殺、看好人被殺,蒙昧的民眾不覺有分別。有人被殺,他們便“湊熱鬧”。
回頭說《新與舊》,小兵殺人後儀式隨即開始:
……(斬首後)這戰兵還有事作,不顧一切,低下頭直向城隍廟跑去。
到了城隍廟,照規矩在菩薩面前嗑了三個頭,趕忙躲藏到神前香案下去,不作一聲,等候下文。過了一會兒,縣太爺也照規矩帶領差役鳴鑼開道前來進香。……即刻差派員役各處搜索,……又令人排好公案,預備人犯來時在神前審訊。那作劊子手的戰兵,估計太爺已坐好堂,趕忙從神桌下爬出,跪在縣太爺面前請罪。……縣太爺把驚堂木一拍,裝腔作勢來問案。……“與我重責這無知鄉愚四十紅棍”……那麼打了八下,……一名衙役把個小包封遞給縣太爺,縣太爺又將它向劊子手身邊摜去。
如此這般,殺人的劊子手負了責任,償錢也到手,一宗斬首事件便了結。沈從文寫道:“這是邊疆僻地種族壓迫各種方式中的一種”,犯人是要殺的,但操刀的劊子手也要抵罪,“一場悲劇必須如此安排,正合符了‘官場即是戲場’”的俗語。
故事的上半,沈從文借“記劊子手的一天生活”,寫了清末官殺平民的戲碼如何搬演。
民國十八年的老殺手
《新與舊》裏光緒年間的優秀劊子手臨到小說的下半篇民國十八年間,已是個六十歲的老叟。老叟居住在城門邊的小茅屋,管北城門的上閂下鎖。
三十多年後的民國十八年,時代起了變化,死判由槍斃代替斬首。《新與舊》下半篇就在這樣的背景下開展。某天,彷彿是夢中通報,有人喚老者執刀到城門邊斬殺兩個犯人。老兵並不以此事為真,心想都民國了,還斬首?卻迷糊中神差鬼使般朝城門走去,並夢也似的重操故業:
老戰兵(按:即上篇的楊金標)還以為是夢,迷迷胡胡走過去向監斬官請示。……他便走到人犯身邊去,擦擦兩下,兩顆頭顱都落了地。見了噴出的血,他覺得這夢快要完結了,一種習慣的力量使他記起三十年前的老規矩,頭也不回,拔腳就跑。……
所謂的老規矩就是前文提過的一場戲。為了殺人有罪、是不道德的這前提,受薪的劊子手按縣太爺旨意斬殺人犯後要逃跑,假裝被捕,假裝被縣太爺罰以棒杖,然後才可以拿取受僱的賞錢。民國十八年,六十歲的老戰兵按老規矩拿起血刀竄進城隍廟等待假被捕。誰知,此次等待他的是真槍實彈。原來老規矩早被廢棄忘記,始終是民國十八年了吧,人家以為老兵久疏斬首,一斬便嚇瘋了。
老戰兵於是被捉住,胡胡塗塗痛打了一頓,且被五花大綁起來吊在廊柱上。他看看遠近圍繞在身邊象有好幾百人,……大家又哄笑將起來。副官聽他的說話,以為這瘋子被水澆醒,已不再痰迷心竅了,方走近他身邊,問他為什麼殺人,就發瘋的跑到城隍廟來,究竟見了什麼鬼,撞了什麼邪氣。……
《新與舊》要說的,當然不止是老戰兵的故事與他斬首生涯上行規的遷變。故事寫來荒誕可笑,背後是沈從文對社會的諷刺—三十年間,朝代變了,行刑的方法、斬首的行規變了,但不變的是某些內質:
時代一變化,“朝廷”改稱“政府”,當地統治人民方式更加殘酷,這個小地方斃人時常是十個八個。因此一來,任你怎麼英雄好漢,切胡瓜也沒那麼好本領幹得下。被排的全用槍斃代替斬首……
至於何以要老兵重執殺人刀呢?原來是當地軍官玩新花樣,來一個非常手段,用古法處決兩個共產黨。沈從文的小說,在抗日戰爭開始吃緊,國情開始嚴峻之際,有不少篇章寫得很有社會性及批判性,是沈從文湘西邊城之外,比較少人觸及的另一面貌。
樸訥的鄉村世界
前幾次介紹了沈從文“鄉土作家”、“抒情美學”之外的面貌。此次言歸正傳,回到沈從文樸訥、恬靜的鄉村世界,介紹他較為人識的一面。
在這類作品中,《邊城》非讀不可;此外,可找《三三》、《靜》一讀。沈從文在好些小說裏建構了一個理想中的“湘西世界”,故事的場景不必實指湘西,共通處是小人物都閒適地活於山水之間,靈動自然;煙火人間的紛亂逼迫,彷彿都闖不進那靜樸的世界。
短篇小說《靜》由篇目至取材,都很象徵地闡明沈從文樸訥恬靜一路的風格。
《靜》是逃難中的故事,沈從文卻從最閒靜處下筆。且看小說的開首幾句:
春天日子是長極了的。長長的白日,一個小城中,年老人不向太陽取暖就是打瞌睡,少年人無事作時皆在曬樓或空坪裏放風箏。……
小說主角岳珉,十三四歲,暫居的小樓不是她家,“他們是逃難來的,這地方並不是家鄉,也不是所要到的地方”。隱居鄉
下避戰禍,岳珉她:
過了一會。想起這小尼姑的快樂(按:在天台下望的情景之一),想起河裏的水,遠處的花,天上的雲,以及屋裏母親的病,這女孩子,不知不覺有點寂寞起來了。
沒有從戎,一個十四歲小女孩在走難中的日子就只能如此,百無聊賴。真實世界裏的硝煙、死別等戰爭元素在小說內不是沒有出現過的,且看結尾如靜物畫般的幾筆勾勒。女孩岳珉在恬靜的小樓內等門,等爸爸哥哥來與她們會合:
這時聽到隔壁有人拍門……莫非爸爸同哥哥來了,……
可是,過一會兒,一切又都寂靜。
女孩岳珉便不知所謂的微微的笑着。日影斜斜的,把屋角同曬樓柱頭的影子,映到天井角上,恰恰如另下一個地方,豎立在她們所等候的那個爸爸墳上一面紙製的旗幟。
爸爸一死,闔家剩下來的多是女人,往後的日子不會好到哪裏去。作者在小說末端附註“萌妹述,為紀念姐姐亡兒北生而作”,《靜》改寫自沈家的逃難經歷。小說中岳珉的爸爸去世,現實生活中,沈從文姐姐幾歲大的兒子死於顛沛流離的逃難路上;有戰爭,就有不必要的死亡。《靜》是另一種風格的戰禍小說。
樸訥者的義憤
沈從文建構的、理想中的“湘西世界”、“鄉村世界”經受現實的不斷衝擊,最終不能不落回現實。1934、1935年間沈從文重遊故鄉鳳凰縣一帶,發現某一小橋上的廿四家店舖十家成了煙館,五家成了賣煙具的雜貨店。教他魂牽夢縈的故鄉,在亂世中難以獨善其身自成桃花源。此行感受寫成散文集《湘行散記》。
沈從文與魯迅、蕭紅等作家有不一樣的風格,即使處理逃難題材,也有能力從最“靜”處下筆(如小說《靜》);然而,這不表示沈從文走的是周作人一路的遺世風格。當時局勢愈來愈緊張,沈從文的情緒也被拉緊。他的創作世界很“個人”,卻一點也不狹窄,不是今天自我中心的“肚臍眼一族”,他甚至認為“不妨野心更大一點,希望你的心與力貼近當前這個民族的愛憎和哀樂,作出更有影響的事業”。且看他如何看待面對現實、揭示現實的“打頭文學”:
我們正需要打頭文學!因為文學的基礎若立於“去偽存真”方面,我們的愚蠢方能有消滅的希望,也方能把這個民族目前的危機與未來的恐懼揭發出來,多讓人明白些,多作一番準備。……
沈從文本人就面對現實。夢想與現實一接觸,湘西、鄉村的遷變教他感慨良多,卻沒有迴避。遊訪傳說中桃花源的所在地桃源縣時,沈從文直面了不再純樸的鄉村世界:
桃源洞離桃源縣二十五里。……這些婦女(按:指當地婦女)使用她們的下體,安慰軍政各界,且征服了往還沅水流域的煙販,木商,船主,以及種種因出公差過路人。挖空了每個顧客的錢包,維持許多人的生活,促進地方的繁華。一縣之長照例是個讀書人,從史籍上早知道這是人類一種最古的職業……取締既與“風俗”不合,且影響到若干人的生活,因此就正當的定下一些規章制度,向這些人來抽收一種稅(並採取了個美麗的名詞叫“花捐”),把這筆款項用來補充地方行政,保安,或城鄉教育經費。
沈從文寫於1940年前後的長篇小說《長河》對家國有更大的承擔。小說寫國家二十多年來戰火不息,人事、體制(如官吏系統)備受傷害。雖然當年因避諱而不少事沒有直書己意,曲折隱藏,然而仍清晰呈現作者不同於從前的深沉。
沈從文隨時代而成長,隨時代而蛻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