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釵圖冊判詞
(第五回)
【說明】
賈寶玉夢隨警幻到太虛幻境薄命司,看到貼有金陵十二釵冊子封條的大櫥,就開櫥翻看了冊子中的一些圖畫和題詞,即這些又副冊、副冊、正冊及其中的十四首圖詠,但不懂它究竟說些甚麼。
舊稱女子為「裙釵」或「金釵」。「十二釵」就是十二個女子。在這裡,「十二釵」即林黛玉、薛寶釵、賈元春、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李紈、妙玉、史湘雲、王熙鳳、賈巧姐、秦可卿。冊有正、副、又副之分。正冊都是貴族小姐奶奶;又副冊是丫頭,即家務奴隸,如晴雯、襲人等;香菱生於官宦人家,淪而為妾,介於兩者之間,所以入副冊。
大觀園裡女兒們的命運雖然各有不同,但在作者看來,都是可悲的,因而統歸太虛幻境薄命司。虛構這種荒唐的情節,固然有其藝術構思上的需要,不能簡單地看作宣揚迷信,但畢竟也是一種消極的宿命論思想的流露。正如魯迅所說,人物命運「則早在冊子裡一一注定,末路不過是一個歸結:是問題的結束,不是問題的開頭。讀者即小有不安,也終於奈何不得」(《墳·論睜了眼看》)。這是這部偉大傑作的十分明顯的局限性。但圖冊判詞和後面的《紅樓夢曲》一樣,使我們能從中窺察到作者對人物的態度,以及在安排她們的命運和小說全部情節發展上的完整藝術構思,這在原稿後半已散失的情況下,特別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現在我們讀到的後四十回續書,不少情節的構思就是以此為依據的。
又副冊判詞之一(1)
畫:又非人物,亦非山水,不過是水墨滃染的滿紙烏雲濁霧而已。
霽月難逢,彩雲易散(2)。心比天高,身為下賤(3)。風流靈巧招人怨(4)。壽夭多因誹謗生(5),多情公子空牽念(6)。
【註釋】
(1)這一首是寫晴雯的。
(2)「霽月」二句:這兩句說像晴雯這樣的人極為難得,因而,也就難以為陰暗、污濁的社會所容,她的周圍環境,正如冊子上所畫的只是「滿紙烏雲濁霧而已」。霽月,天淨月朗的景象。舊時以「光風霽月」喻人的品格光明磊落。《宋史·周敦頤傳》:「黃庭堅稱其人品甚高,胸懷灑落,如光風霽月。」霽,雨後新晴,寓「晴」字。彩雲,喻美好。雲呈彩叫雯,寓「雯」字。
(3)「心比」二句:這是說晴雯從不肯低三下四地奉迎討好主子,沒有阿諛諂媚的奴才相,儘管她是賴大買來養大的,是「奴才的奴才」,地位最低賤。
(4)「風流」句:傳統道德宣揚「女子無才便是德」,要求女子安分守己,不必風流靈巧;尤其是奴僕,如果模樣標緻,倔強不馴,則更會招致妒恨。抄檢大觀園時,王善保家的就因晴雯平素不肯趨奉她,乘機向王夫人說:「別的都還罷了,太太不知道,一個寶玉屋裡的晴雯,那丫頭仗著她生的模樣兒比別人標緻些,又生了一張巧嘴,天天打扮得像個西施的樣子,在人眼前能說慣道,抓尖要強;一句話不投機,她就立起兩個騷眼睛來罵人,妖妖趫趫,大不成個體統!」(第七十四回)
(5)壽夭:短命夭折。晴雯被迫害而死時,僅十六歲。晴雯死於「誹謗」,作者還在她被攆走之時作過補述。這段話在程高本中全被刪去:「原來王夫人自那日著惱之後,王善保家的就趁勢告(戚序本作「治」)倒了晴雯,本處(指王夫人處)有人和園中不睦的,也就隨機趁便下了些話,王夫人皆記在心中。」(庚辰本第七十七回)
(6)多情公子:指賈寶玉。
【評解】
晴雯從小被人賣給賈府的奴僕賴大供役使,連父母的鄉籍姓氏都無從知道,地位原是最低下的。在曹雪芹筆下的眾多奴隸中,晴雯是反抗性最強的一個。她藐視王夫人為籠絡丫頭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諷向主子討好邀寵的襲人是哈巴狗。趙姨娘作威虐待芳官,結果被藕官等四個孩子一擁而上「手撕頭撞」,弄得狼狽不堪。晴雯站在反抗者一邊,對主子欺壓奴僕反而吃了虧這一結局,大為稱心。抄檢大觀園時,鳳姐、王善保家的一夥直撲怡紅院,襲人等順從聽命,「任其搜檢一番」,唯獨晴雯,「輓著頭髮闖進來,『豁啷』一聲,將箱子掀開,兩手提著,底子朝天,往地下盡情一倒,將所有之物盡都倒出」。晴雯公然反抗,因此遭到殘酷報復,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況下,硬把她「從炕上拉了下來」,攆出大觀園,當夜就悲慘地死去。賈寶玉對於這樣思想性格的一個丫頭滿懷同情,在她抱屈夭亡之後,特意為她寫了一篇長長的悼詞《芙蓉女兒誄》,以發抒自己內心的哀痛和憤慨。這說明賈寶玉之親近晴雯,自有其民主性思想為基礎的,決不是因為甚麼「美人的輕怒薄嗔,愛寵的使性弄氣」,使他覺得「更別具有一番風韻的」。晴雯是奴隸,是一個雖未完全覺醒、但對她已能感覺到的屈辱怒火沖天的奴隸;而不是那種把奴隸的手銬看作是手鐲,鎖鏈當成項鍊的無恥奴才。曹雪芹在介紹十二釵的冊子時,將她置於首位,這是有心的安排。作者對晴雯的特殊熱情,是有現實感受為基礎的;在描寫她的不幸遭遇的同時,也可能還在某種程度上夾帶有政治上的寄託,所以圖詠中頗有「傷時罵世」的味道。這些留待後面談《芙蓉女兒誄》時再說。
又副冊判詞之二(1)
畫:一簇鮮花,一床破蓆。
枉自溫柔和順(2),空云似桂如蘭(3)。
堪羨優伶有福(4),誰知公子無緣(5)。
【註釋】
(1)這一首是寫襲人的。
(2)「枉自」句:指襲人白白地用「溫柔和順」的姿態,去博得主子們的好感。
(3)「空云」句:似桂如蘭,暗點其名。寶玉從宋代陸游《村居書喜》詩「花氣襲人知驟暖,鵲聲穿樹喜新晴」(小說中改「驟」為「晝」,或因音近記錯)中取「襲人」二字為她起名,而蘭桂最香,所以舉此;但「空云」二字則是說香也枉然。
(4)堪羨:值得羨慕。優伶:舊稱戲劇藝人為優伶。這是指蔣玉菡。
(5)公子:指賈寶玉。作者在八十回後,原寫襲人在寶玉落到飢寒交迫的境地之前,早因客觀情勢所迫,嫁給了蔣玉菡,只留麝月一人在寶玉身邊,所以詩的後兩句才這樣說。續書未遵原意,寫襲人在寶玉出家為僧之後才嫁人,細究起來,就不甚切合詩意了。
【評解】
襲人出身貧苦,幼小時,因為家裡沒飯吃,老子娘要餓死,為了換得幾兩銀子才賣給賈府當了丫頭。可是,她在環境影響下所逐漸形成的思想和性格,卻與晴雯相反。她的「溫柔和順」,頗與薛寶釵的「隨分從時」相似,合乎當時的婦道標準和禮法對奴婢的要求。從傳統觀點看,稱得上「似桂如蘭」。不少讀者反感她,貶她,很大程度上是受後四十回續書描寫的影響。看過全書原稿脂硯齋的體會不同,他口口聲聲稱「襲卿」,又在評這首判詞時說:「罵死寶玉,卻是自悔(是說作者自悔)。」可見這樣批還是話出有因的,否則,何以襲人後來嫁給蔣玉菡,倒說寶玉(他的形象中當然有作者的影子在)是該「罵」應「悔」的呢?我們的理解是寶玉後來的獲罪淪落與襲人的嫁人,正是同一變故的結果—即免不了招來襲人擔心過的所謂「醜禍」。寶玉為此類「毛病」曾捱過父親的板子,但他是不會改「邪」歸「正」的,所以,終至成了累及大家庭利益的「孽根禍胎」。當事情牽連到寶玉所親近的人時(也許與琪官交換汗巾的事,還要成為罪證),襲人既不會像晴雯那樣索性做出鉸指甲、換紅綾小襖之類不顧死活的大膽行動,甚至也不可能像鴛鴦那樣橫了心發誓說:「我這一輩子,莫說是寶玉,便是寶金、寶銀、寶天王、寶皇帝,我橫竪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著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從命!」襲人唯一能用以表示舊情的,只不過是在將來寶玉、寶釵處於「貧窮難耐淒涼」時,與丈夫一起對昔日的主人不斷地提供生活上的資助而已,即脂批所謂「琪官(蔣玉菡)雖係優人,後同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甲戌本第二十八回總評)。此事應該就寫在被「迷失」了的《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裡。所以,不管襲人的出嫁是被迫的,還是自願的,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反正在脂硯齋看來,這是寶玉不早聽從「賢襲人」勸「諫」的結果,是寶玉的過失,故曰該「罵」應「悔」。我們不能把受傳統道德影響較深的形象,如寶釵、襲人等,都視作「反面人物」,這既不符合作者本意,也缺乏歷史評價的科學性。襲人冊子裡所繪的畫,是「一簇鮮花,一床破蓆」,除了「花」、「蓆」(襲)諧音其姓名外,「破蓆」的比喻義並非譏其不能「從一而終」,應是象徵其最終仍處於卑賤的社會地位這一結局。
副冊判詞一首(1)
畫: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乾,蓮枯藕敗。
根並荷花一莖香(2),平生遭際實堪傷(3)。
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鄉(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香菱的。
(2)「根並」句:暗點其名。香菱本名英蓮。蓮就是荷,菱與荷同生池中,所以說根在一起。書中香菱曾解自己的名字說:「不獨菱花,就連荷葉蓮蓬都是有一股清香的。」(第八十回)
(3)遭際:遭遇。
(4)「自從」二句:這是說自從薛蟠娶夏金桂為妻之後,香菱就被迫害而死了。兩地生孤木,兩個「土」字,加上一個「木」字,是金桂的「桂」字。魂返故鄉,指死。冊子上所畫也是這個意思。
【評解】
香菱是甄士隱的女兒,她一生遭遇是極不幸的。名為甄英蓮,其實就是「真應憐」(脂評語)。
按照曹雪芹本來的構思,她是被夏金桂迫害而死的。從第八十回的文字看,既然「釀成乾血癆之症,日漸羸瘦作燒」,且醫藥無效,接著當寫她「香魂返故鄉」,亦即所謂「水涸泥乾,蓮枯藕敗」(「藕」諧音配偶的「偶」,樂府民歌中常見)。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回目就用「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擬;而且續書中還讓香菱一直活下去,在第一百零三回中,寫夏金桂在湯裡下毒,要謀害香菱,結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以為只有這樣寫壞心腸的人的結局,才足以顯示「天理昭彰,自害自身」。把曹雪芹對封建宗法制度摧殘婦女的罪惡的揭露與控訴的意圖,改變成一個包含著懲惡勸善教訓的離奇故事,實在是弄巧成拙。
正冊判詞之一(1)
畫:兩株枯木,木上懸著一圍玉帶;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簪。
可嘆停機德(2),堪憐詠絮才(3)!
玉帶林中掛(4),金簪雪裡埋(5)。
【註釋】
(1)這一首是寫林黛玉和薛寶釵的。
(2)「可嘆」句:這句說薛寶釵。意思是雖然有著合乎傳統婦道標準的那種賢妻良母的品德,但可惜徒勞無功。《後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說,樂羊子遠出尋師求學,因為想家,只過了一年就回家了。他妻子就拿刀割斷了織布機上的絹,以此來比喻學業中斷,規勸他繼續求學,謀取功名,不要半途而廢。
(3)「堪憐」句:這句說林黛玉。意思是如此聰明有才華的女子,她的命運是值得同情的。詠絮才,用晉代謝道韞的故事。有一次,天下大雪,謝道韞的叔父謝安對雪吟句說:「白雪紛紛何所似?」道韞的哥哥謝朗答道:「撒鹽空中差可擬。」道韞接著說:「未若柳絮因風起。」謝安一聽,大為讚賞(見《世說新語·言語》)。
(4)「玉帶」句:這句說林黛玉。前三字倒讀即諧其名。從冊裡的畫「兩株枯木(雙「木」為「林」),木上懸著一圍玉帶」看,可能又寓黛玉淚「枯」而死,寶玉為懷念她而棄絕一切世俗慾念(「玉帶」象徵著官宦的爵祿品位和貴族公子生活,故林中掛玉帶暗示放棄仕進,隱居山林)為僧的意思。懸、掛,又可用以表示思念。
(5)「金簪」句:這句說薛寶釵。前三字暗點其名。「雪」諧「薛」,「金簪」比「寶釵」。本是光耀頭面的首飾,竟埋沒在寒冷的雪堆裡。這是對薛寶釵婚後,特別是她在寶玉出家後,只能空閨獨守冷落處境的寫照。
【評解】
林黛玉與薛寶釵,一個是官宦家遺下的孤女,一個是皇家大商人的千金;一個冰雪聰明,一個博學多識;一個多愁善感,一個渾厚穩重;一個率直重情,一個深沉理智;一個目下無塵,一個廣得人緣;一個成了叛逆者的知己,一個總恪守婦道在勸諫……脂硯齋曾有過「釵黛合一」之說,如言「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矣」(庚辰本第四十二回總批)。也許是指將寶玉所愛的女子塑造成彼此有不同特點和長處的兩個彷彿對立的形象,到一定時候,又通過「蘭言」交心,消除了彼此間的誤會、疑慮、隔閡,使她們的心靈互相溝通、貼近,從而結成了「金蘭」摯友。其確切的解說是否如此,可以研究;但無疑不是否定林、薛二人的差別或作者有某種傾向性。作者將她倆在一首詩中並提,除了因為她們在小說中的地位相當外,至少還可以通過賈寶玉對她們的不同的態度的比較,以顯示釵、黛的命運遭遇雖則不同,其最終卻都是一場悲劇的結局。
正冊判詞之二(1)
畫:一張弓,弓上掛著香櫞。
二十年來辨是非(2),榴花開處照宮闈(3);
三春爭及初春景(4),虎兔相逢大夢歸(5)。
【註釋】
(1)這一首是寫賈元春的。
(2)「二十」句:這是說元春到了二十歲(大概是她入宮的年紀)時,已經很通達人情世事了。
(3)「榴花」句:榴花似火,故用「照」字。以石榴花所開之處使宮闈生色,喻元春被選入鳳藻宮封為賢德妃。這裡用《北史》的故事:北齊安德王高延宗稱帝,把趙郡李祖收的女兒納為妃子。後來皇帝到李宅擺宴席,妃子的母親宋氏送上一對石榴。取石榴多子的意思表示祝賀。冊子上所畫的似乎也與宮闈事有關,因為「弓」可諧「宮」,「櫞」(yuán)可諧「緣」,也可諧其名「元」。
(4)「三春」句:意思是元春的三個妹妹都不及她榮華顯貴。三春,春季的三個月,暗指迎春、探春、惜春。初春,指元春。爭及,怎及。
(5)「虎兔」句:說元春的死期。虎兔相逢,原意不明。古人把十二生肖與十二地支相配,虎兔可以代表寅卯,說年月時間。如後四十回續書中說:「是年甲寅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但這樣的比附,對這部聲稱「朝代年紀,失落無考」的小說來說,未免過於坐實。事實上即使是代表時間,也還難以斷定其所指究竟是年月還是月日,因為後一種也說得通。如蘇軾《起伏龍行》「赤龍白虎戰明日」句下自註云:「是月丙辰,明日庚寅。」即以龍(辰)虎(寅)代表月日。又有人以為乃影射康熙死、胤嗣位於壬寅年,明年癸卯改元雍正事。此外,還可解釋為:生肖屬兔的人碰到了屬虎的人或者碰到了寅年等等。又所根據底本屬早期脂本的「夢稿本」和「己卯本」中「虎兔」作「虎兕」,若非抄誤,則「虎兕相逢大夢歸」,就有可能暗示元春死於兩派政治勢力的惡鬥之中。大夢歸,指死。
【評解】
判詞雖都只四句,且大多數用絕句形式,但它不同於通常寫的詩,更像是燈謎。它須把判定對象的主要特點和命運大事隱寓其中,之所以寫得似謎而隱,為的是能增加神秘感。本來嘛,將來要發生的事,如俗話常說的「天機不可洩漏」,故不宜一覽無餘。當然也不能太隱晦,讓人完全不知其所云,那也就失去寫它(為的是預先透露一點)的意義了。此判詞被脂批稱之為「顯極」的「三春爭及初春景」句,就是能在隱與顯之間掌握分寸恰到好處的句子。令人費猜的主要是末句:讓元春「大夢歸」的原因究竟是甚麼呢?大概作者本來就不打算在這兒先透露詳情,加之版本文字的差異,又更讓人難以確定「虎兔」與「虎兕」何者為是,只好先作懸案存疑了。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恨無常》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三(1)
畫:兩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
才自精明志自高(2),生於末世運偏消(3)。
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賈探春的。
(2)自:本。精明:程乙本誤作「清明」,與第三句頭兩個字重複。小說中說「探春精細處不讓鳳姐」(第五十五回),又寫她想有一番作為。
(3)「生於」句:說探春終於志向未遂,才能無從施展,是因為這個大家庭已到了末世的緣故。
(4)「清明」二句:清明節江邊涕淚相送,當是說家人送探春出海遠嫁。冊子上所畫的船中女子即探春。原稿大概有一段描寫送別悲切的文字,現在所見後四十回續書中沒有這個情節,而且把「涕送」改為「涕泣」,一字之差,把送別改為望家了。畫中的放風箏是象徵有去無回,所謂「游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第二十二回,探春所製燈謎—風箏)。所以,放風箏的「放」不是「放起來」而是「放走」的意思,小說特地描寫過放走風箏(說是放走「病根兒」)的情節。則畫中放走風箏的「兩個人」,當就是後來遣探春遠嫁的設謀者,但不能落實,有可能是對投向王夫人懷抱、不承認自己生母的探春懷恨記仇的趙姨娘和賈環。千里東風一夢遙,也是說天長路遠,夢魂難度,不能與家人相見。
【評解】
這首判詞,即使當作一般詩來讀,也寫得相當成功,如「千里東風一夢遙」,便是措詞含蓄而韻味悠長的佳句。它是探春遠嫁,生人作死別的明確暗示,也就是李白詩「天長地遠魂飛苦,夢魂不到關山難」(《長相思》)的意思。後四十回續書竟寫探春出嫁後又衣錦回娘家來探親,這實在是禁不起推敲的敗筆。女兒嫁人,過著榮華富貴的生活,又能常回家走走,這還能將她歸在「薄命司」裡嗎?可見,續作者並未領會判詞的真意。此詩,頗有一唱三嘆之致。「生於末世運偏消」句,如聞作者之嘆息。對此,有脂批云:「感嘆句,自寓。」意思是它有作者自己的身世感慨在。這是對的。但從另一方面看,我們認為作者生於末世的不幸,又恰恰是他的大幸,否則又何來一部《紅樓夢》,又誰知道有個曹雪芹!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分骨肉》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四(1)
畫:幾縷飛雲,一灣逝水。
富貴又何為?襁褓之間父母違(2);
展眼弔斜暉(3),湘江水逝楚雲飛(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史湘雲的。
(2)「富貴」二句:說史湘雲從小失去了父母,由親戚撫養,因而「金陵世勳史侯家」的富貴對她來說是沒有甚麼用處的。襁褓,嬰兒裹體的被服,這裡指年幼。違,喪失、死去。
(3)「展眼」句:這句即「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意思。從後面《紅樓夢曲》中我們知道湘雲後來是「廝配得才貌仙郎」的(庚辰本有「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等批語,她大概就是嫁給衛若蘭的)。只是好景不長,可能婚後不久,夫妻就離散了。展眼,一瞬間。弔,對景傷感。斜暉,傍晚的太陽。
(4)「湘江」句:詩句中藏「湘雲」兩字,點其名。同時,湘江又是娥皇、女英二妃哭舜之處;楚雲則由宋玉《高唐賦》中楚襄王夢見能行雲作雨的巫山神女一事而來。所以,這一句和畫中「幾縷飛雲,一灣逝水」,似乎都是喻夫妻生活的短暫。
【評解】
湘雲幼小時曾寄居過賈府。但小說對她過去的富貴家境和父母早亡情況,都未作正面描寫,判詞的前兩句可算是對此的補述。對於她的終身,除婚後不久,夫妻離散或離異外,尚有丈夫猝死的揣測;從小說三十一回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其含義後詳)回目看,丈夫是不可能猝死的。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樂中悲》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五(1)
畫:一塊美玉,落在泥垢之中。
欲潔何曾潔(2),云空未必空(3)。
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妙玉的。
(2)潔:既是清潔,又是佛教所標榜的淨。佛教宣揚殺生食肉、婚嫁生育等等都是不潔淨的行為,人心也是不潔淨的,甚至整個世界都沒有一塊潔淨的地方,唯有菩薩居處才算「淨土」,所以佛教又稱淨教。
(3)空:宗教想要人們忘卻現實的痛苦,總是宣揚物質世界虛無的唯心觀念。佛教要人看破紅塵,領悟萬境歸空的道理,有所謂「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大般若經》)等說法。皈依佛教,又叫入空門。
(4)「可憐」二句:判詞後兩句與冊子中所畫是同一意思,指妙玉流落風塵,並非如續書所寫的被強人用迷魂香悶倒姦污後,劫持而去,途中又不從遭殺。從靖藏本批語來看,妙玉大概隨著賈府的敗落,也被迫結束了她那種帶髮修行的依附生活,而換來流落「瓜洲渡口……紅顏固不能不屈從枯骨」(據周汝昌校文)的悲劇結局。金玉質,喻妙玉身份高貴,賈家僕人說她「祖上也是讀書仕宦之家」,「文墨也極通……模樣又極好」(第十八回)。淖(nào鬧),爛泥。
【評解】
此首判詞和冊中畫,其象徵意義都比較明顯,妙玉後來的遭遇,正與其平生之為人和意願相反,終陷於「風塵」的「泥淖」之中,但並非續書中所寫的那樣,已如註釋說明。在賈府事敗、被抄沒,「家亡人散各奔騰」之際,她流落到「瓜洲渡口」是很可信的。但近年來,對靖藏本及其批語的真偽問題頗有爭議,有人不信六十年代中出現又「迷失」了的靖藏本真的有過,認為批語是今人為迎合紅學界的某種說法而偽造的,並舉出一條與俞平伯所輯校的脂評中有同樣漏抄現象的批語作為偽造的「鐵證」。我以為情況可能比較複雜,不能排除在過錄過程中,由於某種原因而真假相混的可能。我反復研究思考過這一問題,認為從一些靖藏本獨存的批語看,絕不是對紅學稍有研究者便能隨便造出來的。這一點我與香港梅節兄等幾位紅學朋友討論過,他們有同感,亦持與我相似的看法,故此書中有多處仍運用了這一極有價值的資料。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世難容》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六(1)
畫:一惡狼,追撲一美女—欲啖之意。
子係中山狼,得志便猖狂(2)。
金閨花柳質(3),一載赴黃粱(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賈迎春的。
(2)「子係」二句:子,對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稱。係,是。「子」「係」合而成「孫」,隱指迎春的丈夫孫紹祖。明代馬中錫《中山狼傳》:趙簡子在中山打獵,一隻狼將被殺死時遇到東郭先生救了它,危險過去後,它反而想吃掉東郭先生。所以,後來把恩將仇報的人叫做中山狼。這裡,用來指孫紹祖。他家曾巴結過賈府,受到過賈府的好處,後來家資饒富,孫紹祖在京襲了職,又於兵部候缺題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
(3)花柳質:喻迎春嬌弱,禁不起摧殘。
(4)一載:一年,指嫁到孫家的時間。赴黃粱:與元春冊子中「大夢歸」一樣,是死去的意思。黃粱夢,出於唐代沈既濟傳奇《枕中記》。故事述盧生睡在一個神奇的枕上,夢見自己榮華富貴一生,年過八十而死,但是,醒來時鍋裡的黃粱米飯還沒有熟。
【評解】
迎春是當時包辦婚姻制度下的犧牲品。有一條脂批曾論及作者寫迎春悲劇的用意:「此文一為擇婿者說法,一為擇妻者說法。擇婿者必以得人物軒昂,家道豐厚,蔭襲公子為快;擇妻者必以得容貌艷麗,妝奩富厚,子女盈門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試看桂花夏家、指揮孫家,何等可羨可樂,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貽恨,可慨也夫!」(蒙府本、戚序本八十回末總評)這裡用的雖是「說法」等字樣,其實就是曹雪芹想通過「擇婿」、「擇妻」這有代表性的兩個方面的描寫來揭露包辦婚姻罪惡的原有用意,不必待續書中又寫了包辦的金玉姻緣而始有;至於《紅樓夢》全書的主題,在作者的構思中,則又更為廣闊和深刻。此詩首句「子係中山狼」,巧用拆字法,隱「孫」字,粗看不易發覺,正合判詞須有所蘊藏的要求,故妙;若直說「夫婿中山狼」,便索然無味,不耐尋繹了。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喜冤家》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七(1)
畫:一所古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看經獨坐。
勘破三春景不長(2),緇衣頓改昔年妝(3)。
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賈惜春的。
(2)「勘破」句:語帶雙關,字面上說看到春光短促,實際是說惜春的三個姐姐(元春、迎春、探春)都好景不長,使惜春感到人生幻滅。勘,察看。
(3)「緇(zī資)衣」句:據曾見過下半部佚稿的脂硯齋評語,惜春後來「緇衣乞食」,境況悲慘,並非如續書所寫,取妙玉的地位而代之,進了花木繁茂的大觀園櫳翠庵過閒逸生活,還有一個丫頭紫鵑「自願」跟著去服侍她。緇衣,黑色的衣服,指僧尼穿的衣服,所以出家也叫披緇。
(4)青燈:因燈火青熒,故稱。
【評解】
這首惜春的判詞,也很像是通常的詩作,除了首句以「三春」隱指其三個姊姊外,三、四句作者憐惜之情溢於紙上,故脂批讚末句為「好句」。「青燈古佛」,乃指塵世間真正的尼姑庵,而非大觀園中景物幽美的櫳翠庵甚明。又靖藏本第二十四回有一條與庚辰本共有的回前總批,但靖本的批語開頭比庚本多出兩句話來,即:「《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研究者或以為「庵」可通「廟」,當指設在監獄中的獄神廟,「探庵」即「探監」,是與小紅一起去獄神廟探望寶玉、鳳姐等人,甚至說為了設法營救他們。我對這樣的大膽推測深表懷疑。賈府事敗後,家破人亡,遭難者多多,賈芸為甚麼就不可以是「仗義」探望落難於某尼姑庵裡的四姑娘惜春呢?當然我也只能提出問題,而不能找出任何可資佐證的資料。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虛花悟》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八(1)
畫:一片冰山,山上有一隻雌鳳。
凡鳥偏從末世來(2),都知愛慕此生才。
一從二令三人木(3),哭向金陵事更哀。
【註釋】
(1)這一首是寫王熙鳳的。
(2)凡鳥:合起來是「鳳」字,點其名,又比其才能傑出。《世說新語·簡傲》說:晉代呂安有一次訪問嵇康,嵇康不在家。他哥哥請客人到屋裡坐,呂安不入,在門上題一個「鳳」字去了。嵇康的哥哥很高興,以為客人說他是神鳥。其實,呂安嘲笑他是凡鳥。這裡是反過來用「凡鳥」說「鳳」,目的只是為了隱曲一些。
(3)「一從」句:因為不知原稿中王熙鳳的結局究竟如何,所以人們對這一句有著各種猜測。脂批說:「拆字法。」意思是把要說的字,拆開來;但如何拆法,沒有說。有人說「二令」是「冷」,「三人木」是「秦」(下半是「禾」,非「木」),也不像。吳恩裕先生《有關曹雪芹十種·考稗小記》中說:「鳳姐對賈璉最初是言聽計『從』,繼則對賈璉可以發號施『令』,最後事敗終不免於『休』之,故曰『哭向金陵事更哀』云云。」研究脂批提供的線索,鳳姐後來被賈璉所休棄是可信的。「金陵」是她的娘家,與末句也相合。畫中「冰山」喻其獨攬賈府大權的地位難以持久。《資治通鑒·唐玄宗天寶十一年》說:有人勸張彖去拜見楊國忠以謀富貴。張說:「君輩倚楊右相若泰山,吾以為冰山耳。若皎日既出,君輩得無失所恃乎?」畫中「雌鳳」,當也寓其失偶孤獨。
【評解】
這首寫王熙鳳的判詞,前兩句沒有甚麼問題,雖然「凡鳥」二字也用了隱筆,但因其出處典故並不生僻,所以理解上也無歧義。三、四句則不然,其筆墨官司從清代一直打到今天,總是不斷地有人寫文章對「一從二令三人木」提出新解,但看來還沒有一種是大家都信服能接受的。我在註釋中也只是取相對比較合乎情理的一種。但我希望紅學愛好者不要再繼續花費心思去猜這個謎了,因為這已經是個誰也找不出謎底來的謎了。末句「哭向金陵事更哀」是與第三句連著的,因此確切的解釋也就難了。但有一點似乎可以斷定,這位「金陵王」家出來的女強人,肯定是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命蹇運乖,已無能為力,才只好哭著回娘家去。續書一百十四回《王熙鳳歷幻返金陵》寫的是王熙鳳病死後,被裝進棺木裡,屍返金陵安葬,這一來「哭向金陵」的成了一批送殯者了。我想,這肯定不會是判詞的意思。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聰明累》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九(1)
畫: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
勢敗休云貴,家亡莫論親(2)。
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3)。
【註釋】
(1)這一首是寫賈巧姐的。
(2)「勢敗」二句:曹雪芹佚稿中賈府後來是「一敗塗地」、「子孫流散」的,所以說「勢敗」、「家亡」。那時,任你出身顯貴也無濟於事,骨肉親人也翻臉不認。當是指被她的「狠舅奸兄」賣於煙花巷。
(3)「偶因」二句:劉姥姥進榮國府告艱難,王熙鳳給了她二十兩銀子。後來賈家敗落,巧姐遭難,幸虧有劉姥姥相救,所以說她是巧姐的恩人。偶,賈府本不存心濟貧,鳳姐更慣於搜刮聚斂,不過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劉氏,程乙本作「村婦」,當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巧,語意雙關,是湊巧,同時也指巧姐。
【評解】
「勢敗休云貴,家亡莫論親。」語淺意深,雖為巧姐的命運而發,卻包含著作者在體驗世態炎涼的現實生活中的真實而深刻的感受,故脂批說:「非經歷過者,此二句則云紙上談兵,過來人那得不哭!」揭示出這一情節與作者、批者的生活經歷的關係。對於後兩句所包含的具體情節,也有線索可尋。有脂評說劉姥姥「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說巧姐與板兒有「緣」(庚辰本第四十一回),當是指他們後來結成夫妻,過著自食其力的勞動生活。續書則寫巧姐嫁給一個「家財巨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婦,把「荒村野店」寫成了地主莊院,與作者在畫中所預示之意相悖。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留餘慶》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十(1)
畫:一盆茂蘭,旁有一位鳳冠霞帔的美人。
桃李春風結子完(2),到頭誰似一盆蘭(3)?
如冰水好空相妒,枉與他人作笑談(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李紈的。
(2)「桃李」句:借此喻說李紈早寡。她剛生下賈蘭不久,丈夫賈珠就死了,所以她短暫的婚姻生活就像春風中的桃李花一樣,一到結了果實,景色也就完了。這一句還暗藏她的姓名。「桃李」藏「李」字,「完」與「紈」諧音。
(3)「到頭」句:喻指賈蘭。賈府子孫後來都不行了,只有賈蘭「爵祿高登」,做母親的也因此顯貴。畫中圖景即指此。
(4)「如冰」二句:意思是說,李紈死守節操,品行如冰清水潔,但是用不著妒忌羨慕。像她這樣早年守寡,為兒子操心一輩子,待到兒子榮達、自以為可享晚福的時候,卻已「昏慘慘,黃泉路近」了。結果只是白白地作了人家談笑的材料。
【評解】
李紈一輩子辛苦育兒課子,卻又因大限已到,未能安享兒子帶給她晚年的榮華富貴。判詞的末句,有脂批云:「真心實語。」看來也是對現實有所感而發。有人以為其曲子中所說的「爵祿高登」和「黃泉路近」,指的都是賈蘭,是兒子早卒,使做母親的李紈希望落空。這雖不失為一種見解,但實際情節恐未必如此。因為判詞只有「到頭誰似一盆蘭」的好話,冊子畫的也是並無馬上要枯萎跡象的「一盆茂蘭」;脂評也只在甄士隱吟唱「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時指出過是賈蘭等人,都沒有他短命夭折的暗示。何況,安排賈蘭才得官便死去的現實意義也不大,所以難令人置信。其他可參見本回《紅樓夢曲·晚韶華》一首的評解。
正冊判詞之十一(1)
畫: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自縊。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2);
漫言不肖皆榮出(3),造釁開端實在寧(4)。
【註釋】
(1)這一首是寫秦可卿的。
(2)「情天」二句:太虛幻境宮門上有「孽海情天」的匾額,意思是借幻境說人世間風月情多。幻情身,幻化出一個象徵著風月之情的女身。這暗示警幻仙姑稱為「吾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的那位仙姬,也可以說是秦可卿所幻化的形象。程高本作「幻情深」,將原意改變了。「幻」在這裡是動詞,與「幻形入世」、「幻來親就臭皮囊」用法相同。作者諱言秦可卿引誘寶玉,假託夢魂遊仙,說這是兩個多情的碰在一起的結果。
(3)「漫言」句:不要說不肖子孫都出於榮國府(指寶玉等)。不肖,參見本書第三回《西江月·嘲賈寶玉二首》註(7)。
(4)「造釁」句:壞事的開端實在還在寧國府。意思是引誘寶玉的秦可卿的墮落是她和她公公有不正當關係就開始的,而這首先要由賈珍等負責。釁,事端。作者在初稿中曾以《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為回目,寫賈珍與其兒媳婦秦氏私通,內有「遺簪」、「更衣」諸情節。醜事敗露後,秦氏羞憤自縊於天香樓。作者的長輩親友、批書人之一畸笏叟,出於維護大家族利益的立場,命作者刪去這一情節,為秦氏隱惡。這樣,原稿就作了修改,刪去天香樓一節四五頁文字(從批語提到該回現存頁數推算,原本每頁約四百八十字,刪去二千餘字),成了我們現在所見的這樣。但有些地方,作者故意留下痕跡,如畫中「美人懸樑自縊」就是最明顯的地方。
【評解】
關於秦可卿判詞要說的話,大部分在註釋中說了。想再強調一下的是,此判詞並不證明寶玉與秦氏之間發生過兩性關係,雖則有「必主淫」等語。但我們不應忘記在此回中警幻仙子稱寶玉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時,對「淫」字所發揮的那番既大膽又獨特的話。其次是畸笏叟以長輩的身份命雪芹刪去天香樓情節,作者照辦了。這是否可視作是雪芹被迫從命呢?我以為不是的,應該還是雪芹接受建議而自願刪除的。因為這種事也完全可以不寫而寫的。留下許多蛛絲馬跡和疑點,讓讀者自己去想豈不更好?反正,故事也沒有改成秦氏真的死於病,只不過表面上好像死於病而已。所以我們還得尊重作者刪改後的文字面目,沒有必要在將小說改編成其他文藝形式時,再補出已被刪掉的情節。最後還有一點是,現在還有人在考證秦可卿的真正出身,以為她並非真的是從養生堂抱來的棄嬰,而是某一獲罪的王公貴族家的千金。小說中的人物形象不同於真人,是作者創造的;作者寫成怎樣便是怎樣,是不能加以考證的。這是起碼的常識。其他可參看本回《紅樓夢曲·好事終》一首的評解。
備考 「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嗎
金陵十二釵的冊子第五回中寫到正冊、副冊、又副冊三等,正冊十二釵全寫齊了,且各有曲子;副冊僅舉香菱一人;又副冊寫了晴雯、襲人二人,餘未提及。同時,已寫的也都沒有明說是誰。脂批中多次提到小說原稿的末回是「警幻情榜」,榜上備列她們的名字。按理只有三十六個女子是入冊子的。然而,有的紅學家以為不止此數,冊子也不止三等。他們說,十二釵冊子應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五等,共計六十人。胡適還以為「情榜」「大似《水滸傳》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跋乾隆庚辰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抄本》)。
這一說法雖似有據,實則大成問題,我們不能不加以辨正。
金陵十二釵的冊子只有三等,決沒有五等,這在小說第五回中是有明文交待的:
寶玉問道:「何為『金陵十二釵正冊』?」警幻道:「即貴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冊,故為『正冊』。」寶玉道:「常聽人說,金陵極大,怎麼只十二個女子?如今單我家裡,上上下下,就有幾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貴省女子固多,不過擇其緊要者錄之。下邊二廚則又次之。餘者庸常之輩,則無冊可錄矣。」寶玉聽說,再看下首二廚上,果然寫著「金陵十二釵副冊」,又一個寫著「金陵十二釵又副冊」。
除了這三等外,「餘者庸常之輩,則無冊可錄矣」。這不是說得明明白白的嗎?怎麼會到末回又添出「三副」、「四副」兩等來呢?難道警幻說過的話不算數!再說,「又副冊」寫到的已經都是丫頭了,冊子既是「擇其緊要者錄之」,那麼,歸「薄命司」的有十二個丫頭作代表也差不多了,再添二十四個丫頭又有甚麼必要呢?甲戌本《石頭記·凡例》鈎玄甚細,又多方遮飾小說真意,決非與作者沒有關係的後人妄增。它提到「金陵十二釵」時,也只說「上、中、下女子」,與小說中警幻所說「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終身冊籍,令彼熟玩」之語相合。可見,五等列名之說,不可輕信。
「五等說」之產生,其源蓋出於兩條脂批:
(1)庚辰本(戚序本略同)第十七、十八合回出妙玉時,有雙行夾批(誤字校改)說:「妙卿出現。至此細數十二釵:以賈家四艷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鳳有八,李紈有九,今又加妙玉,僅得十人矣。後有史湘雲與熙鳳之女巧姐兒者共十二人。雪芹題曰《金陵十二釵》,蓋本宗《紅樓夢十二曲》之義。後寶琴、岫煙、李紋、李綺,皆陪客也;《紅樓夢》中所謂副十二釵是也。又有又副冊三斷詞,乃晴雯、襲人、香菱三人而已,餘未多及,想為金釧、玉釧、鴛鴦、茜雪、平兒等人無疑矣。觀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費筆墨。」
(2)緊接上批,又有朱筆眉批說:「樹處(誤字,後詳)十二釵總未的確,皆係漫擬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
「五等說」的唯一根據,便是畸笏叟批語末了的那一句話。這裡不是明說有「正」、「副」、「再」、「三」、「四」五等嗎?其實,這是誤解。畸笏的眉批是針對上面雙行夾批「總未的確」之處而言的,指出作夾批者之所以言之不確,是由於未及看到末回「情榜」,只憑主觀「漫擬」。然而,我們知道,夾批所列的正冊中的十二釵並不是「漫擬」(後來的老紅學家中「漫擬」錯的倒不少),十二個女子的名字完全對,毋須等到末回才知道。又副冊是丫頭,除晴雯、襲人外,所舉如金釧、玉釧、鴛鴦、茜雪等人,大體也只能在這一冊之中。若對這兩冊而言,畸笏之批,未免有點無的放矢。只有副冊才有「總未的確」之處。作夾批者以為這一冊「皆陪客也」,這就不確切。香菱在小說中是首先出場的人物,且有象徵性,寫到她的筆墨甚多,她的重要性並不次於迎、惜等人,而入副冊(夾批說她在「又副冊三斷詞」中,可能是誤記,因為甲戌本第三回眉批說「甄英蓮乃副十二釵之首」。這與第五回中寫到的情況完全符合。俞平伯先生據此以為寫香菱時,「副冊」前「誤」或「漏」了一個「又」字,「實在她是又副冊裡第三名」。這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小說明明寫寶玉擲下原先一本,又去開櫥,另拿一本,若香菱是又副第三名,豈有與晴、襲二人不在同一本冊子、同一個櫥子裡之理!作夾批者把香菱也當作是又副冊中人,副冊的依據自然就沒有了,於是只好自定「陪客」標準,「漫擬」名單),晴、襲等人也比紋、綺等重要,而入又副冊。可見,作者主要還是按照人物的身份、地位來分等的。如果入副冊者身份、地位的貴賤,都與香菱相仿,怎知其餘的不是尤二姐、尤三姐、秋桐、嫣紅、佩鳳、偕鸞一類人物呢?所以,夾批中「漫擬」屬於副冊的四人,即寶琴、岫煙、李紋、李綺就有可能都是「擬」錯的。畸笏說「總未的確」的,也正是指這四個人。
這裡,關鍵在他批語開頭被抄誤的、因而不可通的兩個字:「樹處」。周汝昌以過錄的靖藏本批語互校,以為「樹」是「前」的草書形訛。我以為「前」也還是訛字,它是「副」字的草書形訛,「處」則是「冊」的訛寫。「副冊十二釵總未的確,皆係漫擬也……」這就對了。畸笏的批語實在是說,夾批中漫擬的副冊四人是不確的,只有看到末回,方知副冊之中第一、二、三、四名的芳諱。不過,他用了「正副(實即「首副」之意)、再副及三、四副」等易滋混淆的名稱,又沒有標點,就更容易產生歧義,即把「正副」當作「正」、「副」兩冊,把「再副」等同於「又副冊」,加上「三副」、「四副」,豈不就成了冊有五等,人有六十了麼?一般讀者忘了小說正文所述,單看脂批,發生誤解,是不足為怪的。不過,我們那些說自己是用「科學方法」研究《紅樓夢》,「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的「紅學」家,居然連小說明文的「證據」都不去「搜求」,卻由抄誤的脂批引起了「五等分」錯覺,這實在是令人遺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