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司儀常犯毛病
做個好司儀,難;做個劣司儀卻很容易。只要你犯下以下各種毛病,你就是個劣司儀了。換言之,能避免下面的常犯毛病,你至少是個稱職的司儀。
說話的毛病:
1.說話速度太快或太慢。一秒鐘大約說四個字的速度是最令人聽得舒服的,如果是一分鐘的短講,寫稿時可注意大概要寫二百四十個字就差不多了。
2.說話太多,不夠簡潔,不能一矢中的。
3.自以為幽默,講太多所謂笑話。
4.用字低俗,講低俗笑話。
5.垂頭讀稿,缺乏司儀應有的台風。
6.內容不夠生活化,生硬。
7.讀錯嘉賓名字。某些較少用的字,如不懂,請先查一查。另外有些中文字是有兩個讀音的。
例一:前灣仔區議會主席,現任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主席林貝聿嘉女士的「聿」字,一般讀「律」音,但林太要求讀「月」音,翻查之下,原來「聿」字的正音是「月」。
例二:香港各界文化促進會永遠名譽會長楊鑫先生B.B.S.,一般「鑫」字大部分人都會讀「音」,但楊先生要求讀「鑑」音。
我認為作為司儀應該要尊重嘉賓的意願、另外「長」字、「易」字、「重」字和「行」字等,都可以有兩個讀音,宜先請教主辦單位,免得尷尬。
8.聲線太小,沒留意台下最遠的位置是否聽得清楚。
9.聲線太大,以為這樣氣氛較好,其實做司儀切忌「嗌」,聲音宜柔和一點,聽眾才不會感到壓迫。氣氛不是靠大聲的,而是在適當時候,不經意的、點到即止的幽默。畫龍點睛,可不是全條龍身都要塗黑啊。
10.準備不足,事前沒開會,不了解程序,容易說錯話。
外表的毛病:
1.衣服與場合不配合,例如出席婚禮卻穿便服波鞋。
2.事先沒問清楚背幕顏色,以致衣服顏色與背幕太接近,俗稱「撞色」。
3.欠缺笑容。時刻保持笑容,一笑可遮三醜。
4.雙腳距離太窄,身體便容易傾斜。站立時雙腳稍微分開,接近肩膀的闊度,看起來會較穩重。
5.「寒背」,令人感覺沒信心。應該挺直腰板。
6.經常看著拍檔,用側面對著台下觀眾,與觀眾欠缺眼神接觸。
以上只是其中一些司儀要避免的常犯毛病,避免了,也還未算是個好司儀,但至少不至丟人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