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论人生(精典珍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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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论宗教统一

宗教既是人类社会的主要维系,那么要是它本身能居于统一的真正维系之中,自然是一件很好的事。关于宗教的争执和分裂是异教徒所没有的恶事。原因是异教徒的宗教并无任何固定不移的信仰而只有仪式和典礼。他们教会中的主要宗师和长老乃是诗人,从这个就可以想到他们的宗教是什么样的一种宗教了。但是真正的上帝有这种性质,就是他是个“忌邪的神”,因此他的崇奉和宗教便决不容有混杂和伴侣。所以我们想关于教会的统一说几句话,所说的是其结果如何,其界限如何,其方法如何。

统一的结果(仅次于得上帝的喜悦,而得上帝的喜悦是至善至美的)有二,一是对教会以外的人的,一是对教会以内的人的。对于前者,无疑的异端和分裂是各种丑事中之最丑者。真的,这两桩事甚至比伤风败俗还坏。因为,如同在肉体上创伤或割裂是比一时不良的体液[12]为劣,在精神上亦复如此。所以再没有比“统一的破坏”更能使在外者不入教堂,在内者急欲出外的了。因此,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就是,有的人说“看哪,他在旷野之中”。又有人说“看哪,他在密室之内”。那就是说,有的人在异端的秘会里找寻基督,又有人在教堂的外表上找寻基督——在这种时候我们的耳中须常有那句话——“不要出去”。那“外邦人的宗师[13]”(他的使命的特性使他对于在教会以外的人特别地在意)曾说:“假如一个异教徒进来,听见你们七嘴八舌地说话,他难道不要说你们是疯了么?”再者,那无神论者和世俗之人听见宗教之中有如许冲突矛盾的意见,他们的意见比上面所说的异教徒的意见必然好不了多少。这种情形使他们要离开教堂,去“坐在亵慢人的座位之上”[14]。有一位嘲笑大师[15]在他的幻想的丛书中间列了这样的一本书名:《异端派的摩尔舞》[16]。这件事在这样严重的问题中提出为证,似嫌不庄,然而它把那过失之处表现得很好。因为异端诸派真是各有其不同的态度和卑鄙模样,这些态度不能不使世俗轻薄儿和下流的政客心生讥笑,这些人本来就是易于污蔑神圣的事物的。

至于宗教统一对教中人的结果,那就是和平;和平是有无限的福祉的。和平树立信仰。和平燃起仁心。教会的外观上的和平纯化而为内心的和平。它并且把写读争论文章的工夫移到写读忏悔和敬神的著作方面去。

关于统一的界限,这种界限的真正位置是极重要的。在这个问题上好像有两个极端。在某种激烈派看来,所有的调和的话都是可恨的。“耶户,是和平么?你与和平有什么相干?你转到我后面罢。”这一派人是不问和平但问党派的。反之,某种老底嘉人[17]和不冷不热的人们以为他们可以把宗教上的问题用不南不北,亦南亦北的手段和巧妙的调和来迁就解决,好像他们要在上帝与人类之间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是应当避免的,避之之道就在以基督自己为基督徒手订的盟约中那两条相反相成的条文切实并清楚地解释那盟约。这两条条文就是“不帮助我们的就是反对我们的”和“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所谓以这两条条文解释基督的盟约者,就是说,要把宗教中基础的实际的要点同那些并不纯粹属于信仰的而是关于意见、教派、居心的问题的要点真实地辨别与分开。这在许多人看起来也许是件小事,并且是已经做到了的。但是这件事要是做的时候党派之见少些,那么拥护它的人就要更为普遍了。

关于这一点,我只可以小规模地贡献这点意见。人们应该注意,勿以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一种是当所争之点过于微细,不值得那热烈与争执,这些热烈与争执都是因为有辩驳才引起来的。基督教中的早期著作家中有一位曾经说过:“基督的外衣确是无缝的[18],但是教会的衣服却是多色的。”因此他说:“让这件衣服有变换之处,却不要有分裂之处。”原来“统一”与“划一”是两件事啊。还有一种就是所争之点是很重要的,然而争论到了后来趋于过为微妙或幽晦,以致这种争论巧慧而不切实了。一个有判断力和了解力的人有时会听见一些无知识的人表示不同的意见,然而他心里很明白这些人的意思其实是同一件事,但是他们自己是决不同意的。在人与人之间判断力不同之处既有如此的情形,那么我们就不可以相信天上的上帝(他是明白世人的心的)能看出愚弱的世人在他们的争论之中有时其实是意思相同的,因而接受双方的意见的么?像这样的争论其性质圣保罗曾经在他的关于本题的警告和教训中优越地表现了。“避免世俗的新说以及敌视真道的似是而非的学问”。人们造出实际并无其事的冲突;并且把这种冲突装入新的名词之中,又把这些名词定得以致本来应当意义支配名词的,在事实上名词反而支配意义了。“统一”亦有两种假的:一种是以盲从的愚昧为基础的,因为在黑暗之中所有的颜色都是一样的;另一种是以干脆接受根本要义上矛盾之处为基础而弥补成的。在这些事情里真理与伪说就像尼布甲尼撒[19]王梦中所见的偶像的脚趾的铁和泥一样,他们也许可以互相依附,但是不会化为一体的。

说到取得统一的方法,人们须要注意,不可在为了取得或增强宗教的统一的过程中,消灭和毁损了博爱的大义和人世的准则。基督徒有两口剑——精神的和尘世的,二者在护持宗教上都有相当的责任和地位。但是我们不可以拿起那第三口剑来,那就是穆罕默德的剑,或是其他一类的剑。这话的意思就是不可以战争为传教的工具,或者以流血的压迫手段强迫人的良心,除非是遇见有明目张胆的丑事,亵渎神明的行为,或者将宗教混于不利国家的阴谋的时候。更不可暗蓄异志,明助阴谋和反叛,授平民以刀剑。诸如此类,意在倾覆朝廷的举动都应力避,朝廷者,天意所立。如不避上述种种,就等于把纪录上帝旨意的第一块石牌与第二块石牌猛撞,把人类当作基督徒看,而忘了他们是人。诗人卢克莱修见阿伽门农[20]忍心以他的女儿为牺牲,遂叹曰:“宗教能叫人为恶有如斯之大者。”

假如他能知道法国的大屠杀[21]和英国的火药阴谋[22]他又当作何语?恐怕他要变得比原来的他更要是七倍的享乐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了。因为那口尘世的剑,在为了宗教而拔出的时候,既需极端审慎,所以把它放在一般平民的手里,就是一种荒唐之极的举动了。

这种事情留给那些再洗礼论者[23]和别的妖魔罢。当撒旦[24]说“我要上升并且要和至尊一样”的时候,那是很厉害的渎神之言;但是把上帝安排成某种角色,并使这角色登台说“我要下降并要和黑暗之王一样”是更厉害的渎神之言了。

如使宗教的大义堕落到谋杀君主,屠戮人民,颠覆国家与政府的那些残忍而可恨至极的行为上,那么比上述的渎神的言行又有何较胜之处呢?这样的行为真有如把圣灵的像不绘做鸽子模样[25]而画成一只兀鹰或渡乌,把基督教会的船舶挂上一面海贼或凶徒的旗帜一样了。因此必须教会借教义和教律,人君借威力,一切的学问界(属于教会的及属于伦理的)借诱导的力量(如接引神的杆杖一样)把那些倾向于拥护上述诸恶的行为和意见明定其罪并投之地狱,和有一大部分已经做到了的一样。在关于宗教的言论中,无疑的那位使徒[26]的话应当是为首的:“人的怒气并不能成就上帝的正义”。又有一位明智的早期的教会作家说:“凡是施行或劝人压迫他人的良心的人多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的”。这话很值得注意,并且说法也是很巧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