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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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彰显特色优势 续写时代新篇

——写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颁布之际

致公党中央主席 万钢

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56年建院以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始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在培养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首60余年的发展历程,社会主义学院从建立到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步,都见证着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凝聚着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学院人的辛勤付出和热切期盼。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的颁布,更加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遵循。

一、鲜明的政治特色。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60周年专致贺信,明确了学院职能定位,提出了殷切希望;2017年又就学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新时代学院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几年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共中央领导对学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以共识教育为核心、文化认同教育为支撑的办学理念更加清晰,特别是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识教育方面,成绩斐然。

中央和各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始终坚持把政治培训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政治特色,强化共识教育,积极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针对性,形成了以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主体、覆盖统一战线各领域的分类培训格局。

随着统一战线共同基础更加牢固、团结范围更加广泛,统一战线政治引领凝心聚力的任务更加繁重,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工作面临新使命新要求。《条例》着眼于此,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出“五个坚持”的工作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宣传”“决策咨询”“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联谊交友”五项基本任务,对于全面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学院坚持“社院姓社”的政治定位,延伸拓展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功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社会主义学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肩负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使命,在探索新时代统战教育培训新机制新领域、服务民族复兴伟业中必将大有可为。

二、广阔的发展前景。2003年,中央统战部曾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以规范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推动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各级社会主义学院不断深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改革,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不过近年来,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地位、工作方针、职能任务、领导体制、培训目标、教学布局、办学保障等发生了很大变化,《暂行条例》难以全面指导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条例》的颁发,一方面注意总结升华实践中的经验做法,特别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近年改革的成功探索加以固化;另一方面重点针对长期制约社会主义学院作用发挥的瓶颈问题,在领导体制、管理机制、班子配备、班次学制、队伍建设以及中华文化学院设立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更好地开展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服务新时代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在办学理念上,突出“大统战”“大文化”双重视角下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共识的教育培训理念;在教学布局上,提出“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在班次学制上,赋予学院灵活办学的政策空间,并就落实联合办学、开放办学提出了明确要求。

《条例》着眼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新使命,提出建设统一战线智库,明确中华文化学院的设立以及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对外交流三项职能。《条例》提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具备条件的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可以建立统一战线智库,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统一战线智库、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特别是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提供了政策依据。

《条例》在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交流,以及统战理论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主义学院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必将为社会主义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

三、春华秋实再谱新篇。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回望当初,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应运而生。此后60余年,社会主义学院在艰苦奋斗中创业,在努力进取中发展,时至今日已逐步成为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着“主阵地”作用。

近年来,致公党中央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不断推进联合办学,深化合作,每年依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培训班、进修班、骨干班等,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教育、统战理论政策教育和统一战线优良传统教育,引导致公党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五种能力”,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的高素质骨干党员。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拥有的丰富教学科研资源、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别是以“大统战”“大文化”为理念的近一轮教学改革,也赢得了历期致公党学员的广泛赞誉。

当前,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共识的艰巨性前所未有。致公党作为以归侨侨眷和海外留学人员为主体组成的参政党,面临着如何有效发挥政治作用、如何形成和维护思想政治共识、党派成员如何更好履职尽责画出团结合作最大同心圆、如何继承多党合作历史传统促进政治交接等多方面课题。致公党将与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继续深化合作,建立交流机制,共同探索新时代强化政治共识和文化认同的教育规律,围绕统一战线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共同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起新的更大的力量。

此次《条例》的颁布,在明确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新方位新使命的同时,也更加拓宽了民主党派与社会主义学院合作发展的空间。在今后的合作中,要切实发挥“院务咨询委员会”的独特作用,共同就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思考谋划;积极拓展教育培训的对象和范围,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深化合作交流,除联合办学外,探索联合编写教材、联合办班办会、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联合科研和课题合作,加强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等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和加强自身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积极发挥致公党“侨”“海”特色,拓展与中华文化学院的联系合作,共同做好海外文化交流工作,促进海外侨心凝聚、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面向未来,中国致公党将一如既往与社会主义学院精诚合作,共同努力,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续写新的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