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概述
3.1.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
在进行中小型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在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勘测的基础上,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和评价。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确定项目建设任务;②确定建设目标和规模,选定项目区,明确重点建设小流域(或片区),对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应明确建设规模;③明确现状水平年和设计水平年,查明并分析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等基本建设条件;水土保持单项工程涉及工程地质问题的,应查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④提出水土保持分区,确定工程总体布局。根据建设规模和分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小流域进行措施设计,并推算措施数量;对单项工程应确定位置,并初步明确工程型式及主要技术指标;⑤估算工程量,基本确定施工组织形式、施工方法和要求、总工期及进度安排;⑥初步确定水土保持监测方案;⑦基本确定技术支持方案;⑧明确管理机构,提出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⑨估算工程投资,提出资金筹措方案;⑩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评价项目的国民经济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利用外资项目,还应提出融资方案并评价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另外,与工程有关的规划、重要文件、中间讨论或审查会议纪要、投资估算报告应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经济评价报告可根据需要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3.1.2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应在调查、勘察、试验、研究,取得可靠基本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注重实效、经济合理的原则,将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小班(地块),设计应有分析计算,图纸应完整清晰。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复核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②查明小流域(或片区)自然、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的基本情况;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应确定工程设计标准及工程布置,做出相应设计,对于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应确定工程的等级;④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应按立地条件类型选定树种、草种并做出典型设计;⑤封育治理等措施应根据立地条件类型和植被类型分别做出典型设计;⑥确定施工布置方案、条件、组织形式和方法,做出进度安排;⑦提出工程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监督管理办法;⑧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明确资金筹措方案;⑨分析工程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初步设计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中涉及水土保持监测和技术支持设计章节(或专门设计)的,应参照《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 449)的规定,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及相关规范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将前期工作的审查意见、重要会议纪要等资料列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