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相关概念
一、工程项目决策
1.概念
决策(decision)指作出决定或选择,工程项目决策(decision to con
struction project)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工程项目决策是指投资者或经营管理者对项目全生命期,即项目前期、立项、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营等各阶段活动所作的决定或选择;狭义的工程项目决策,仅指工程项目投资决策或立项决策,即指项目投资者或项目发起人就是否投资或开发某一个工程项目而作出的决定或选择。本章主要讨论狭义的工程项目决策问题。
由于工程项目投资具有不可逆性,且投资规模往往较大,一旦失败,损失难以挽回,严重时还会导致项目投资方破产。因此,工程项目决策十分重要。
工程项目决策是一个多属性、多目标的决策问题,其决策过程又是复杂的认识与实践过程。因此,工程项目决策需要多谋而慎断,并不是一蹴而就、一拍即成的事情;往往也需借助“外脑”提供咨询,花费一定的时间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
[案例2-1]巨人大厦荒诞的决策过程
1992年,在事业之巅的史玉柱决定建造巨人大厦。当时巨人集团的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亿元,流动资金约数百万元。最初的计划是盖38层,大部分自用,并没有搞房地产的设想。那年下半年,一位领导来巨人集团视察。当他被引到巨人大厦工地参观的时候,四周一盼顾,便兴致十分高昂地对史玉柱说,这座楼的位置很好,为什么不盖得更高一点?就是这句话,让史玉柱改变了主意。巨人大厦的设计从38层升到了54层,后来又定为70层,将成为全国最高的楼。工程费用预算也从2亿元增加到12亿元,工期从2年增加到6年。当时巨人集团账上只有几百万元流动资金,靠卖楼花筹集一部分资金,其余的靠电脑业的资金回报和抽调生物工程的资金,没用银行的一分钱贷款。
巨人大厦动工后,巨人集团自己投入了6000万元,卖楼花筹集了1.2亿元。70层楼的地基做完,就投入了1亿元,随着工程的不断进行,需要源源不断地注入资金。到了1996年下半年,史玉柱才意识到,仅靠电脑和生物工程的资金来维持大厦建设的正常进行是远远不够的。1996年9月,巨人大厦完成了地下工程,同年11月,首层大堂完工,这时大厦将进入几天一层的快速建设阶段。然而,由于把生产和广告促销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大厦,生物工程一度停产,用于支持大厦建设的资金供应中断了。在国内签订楼花的买卖合同规定,3年内大楼一期工程(盖20层)完工后履约,如果未能如期完工,退定金并给予经济补偿,3年的合同期限是1994年初至1996年底。前期巨人集团国内卖楼花筹集了4000万元,由于施工没有按期完工,债主纷纷上门,巨人集团只退了1000万元,另外3000万元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退赔。此时,国家正在加大宏观调控,紧缩银根,银行贷款已不可能。至此,巨人大厦建设资金枯竭,全部停工。
到了1997年1月12日,数十位债权人和一群闻讯赶来的媒体记者来到巨人集团总部,“巨人集团”在公众和媒体心目中的形象轰然倒塌,从
此万劫不复。(资料来源:http://www.jsonline.net/)
[解析]本案例是一个典型的拍脑袋决策过程,根本谈不上科学性。
[案例2-2]京沪高速铁路的决策论证历程
1990年,修建京沪高速铁路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提上日程。1992年5月,经过将近1年的考察和研究,铁道科学研究院提交1份《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4年底,铁道部联合当时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共同推出《京沪高速铁路重大技术经济问题前期研究报告》称:建设京沪高速铁路从现实发展考虑是迫切需要的,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国力是能够承受的,建设资金是有可能解决的。因此,要把握时机,下决心修建,而且愈早建愈有利。
1997年3月,铁道部向国家计划委员会正式上报了《新建北京至上海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经过1年零2个月的评估,也于1999年12月通过,并且在评估报告里这样下结论:建设京沪高速铁路是必要的,其建设方案是可行的,投资规模是合理的,经济效益是可行的。因此,应把握时机,尽早立项。
1998年提出是否可采用磁悬浮技术问题,从而出现“高速轮轨”和“磁悬浮”之争。
200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京沪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这时,京沪高速铁路项目才正式立项。
[解析]从本案例可见,工程项目决策是一个复杂的、反复论证的过程。2.决策主体
对工程项目决策,基本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决策,即工程项目投资主体拥有自主决策权。具体而言,对私人投资工程项目,私人投资方是决策主体;对于企业投资工程项目,企业是决策主体;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是决策主体。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我国“条块管理体制”下,根据工程项目行业性质和投资规模不同,工程项目决策主体为不同层级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具体为行业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工程项目立项
工程项目投资具有不可逆性以及项目外部性较大,即项目的实施和运行对国民经济、外部环境、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安全影响较大,作为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的维护者,政府有必要针对不同工程项目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对其分类,并采用相应的管理办法。因此,工程项目投资决策仅属投资方的一种行为,工程项目最终能不能上马,即能不能立项,还需要政府部门有个备案、核准或审批的管理过程。
1.企业投资项目立项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例),其立项过程见图2-1。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以水电建设项目为例),其立项过程
见图2-2。
图2-1 实行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过程示意图
由图2-1和图2-2可知,企业投资主体对项目投资决策是一个由浅到深、由粗到细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
图2-2 实行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水电建设项目)立项过程示意图
(1)投资机会研究(opportunity study)。投资机会研究是投资人在拟投
资建设项目前的准备性调查研究,是把项目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深入研究。投资机会研究的重点是分析投资环境,鉴别投资方向,选择建设项目。投资机会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对政治经济环境进行分析,寻找投资机会,鉴别投资方向,选定项目,确定预可行性研究范围,确定辅助研究的关键方面。投资机会的识别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对投资环境进行客观分析,预测客观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寻求投资机会。特别是要对市场供需态势进行分析,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反映投资机会状况。
2)对企业经营目标和战略进行分析。不同的企业其发展战略、投资机会的选择也有所不同。
3)对企业内外部资源条件进行分析。主要是企业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力量的分析,企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分析,以及外部建设条件的分析。
通过上述机会研究,初步选定拟建项目,描述选定项目的背景和依据,作出市场与政策分析及预测,作出企业发展战略和内外部条件的分析,并提出投资总体结构以及其他具体建议。机会研究提出的项目意向或投资机会,是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2)项目预或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的初步估计、分析和论证,其主要目的在于判断机会研究所提出的投资方向是否正确。从研究内容上来看,虽然较机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所发展,但主要还是侧重于经济维度的分析论证,通过进一步的市场、环境的调查和预测,分析拟建项目是否有发展前景、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并提出投资建设意向项目所需要的人、财、物等资源条件等。
(3)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顾名思义,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就是在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和系统地分析、论证,在方案比选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内、外部条件等问题给出科学、可信的结论,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由于基础资料占有的程度和研究深度及可靠程度的不同,以上三个阶段的项目决策分析的工作目标、要求和作用,以及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费用各不相同。一般地,机会研究的精确度要求在±30%以内,所需工作时间最短(可能仅需一个月),所需费用约为总投资的0.2%~1.0%;预可行性研究的精确度要求在±20%以内,所需费用约占总投资额的0.25%~1.5%;详细可行性研究的精确度要求在±10%以内,所需时间最长可达1~2年,所需费用占总投资的百分数,对于小型工程项目来说一般为1%~3%,大型工程
项目为0.2%~1.0%。
2.政府投资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以水利建设项目为例)立项过程见图23。由图23可知,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分析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项目建议书(Request For Proposal,RFP)是
由项目发起人或投资人,如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全国性专业公司或新组建图2-3 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立项过程示意图
的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结合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状况等,在调查研究、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提出的一个总体轮廓设想,其着重从客观上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做分析,并初步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发起人或投资人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咨询等中介机构编制。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不同有繁有简,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等。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经过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对建设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选择厂址、坝址和线路,联系协作配合条件,签订意向性协议等各项前期工作的依据。
(2)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中,对拟建项目的市场需求状况、建设条件、生产条件、协作条件、工艺技术、设备、投资、经济效益、环境和社会影响以及风险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选择并推荐优化的建设方案,为项目决策单位或业主提供决策依据。由此可见,项目建议书是围绕项目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围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还需对项目的必要性进一步论证。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不同部委或各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上述两个层次的具体内容可能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