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
第一节 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标准和范围
一、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标准
根据水库调节性能及淹没对象的重要性和其原有防洪标准,峡江水库不同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采用以下标准。
(1)县城城区,按P=5%。
(2)集镇和农村居民点,按P=5%。
(3)耕地和园地,按P=20%。
(4)林地,按正常蓄水位。
(5)专项设施,按P=5%。
二、水库淹没处理范围
1.水库调度运用规则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是一座以防洪、发电、航运为主,兼有灌溉等综合效益的工程。工程的任务依次为防洪、发电、航运、灌溉。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主要的防洪保护对象是赣江下游的赣东大堤保护区和南昌市城区,工程利用坝址上游来水和大坝上下游水流落差进行发电,利用大坝抬高水位渠化坝址上游航道,并需保证下游的航运基流,在闸坝两端的取水口直接从水库中取水灌溉。
峡江水库的运用调度遵循先考虑坝址上下游及大坝本身的防洪安全,再满足发电、航运、灌溉等用水要求的原则进行。按照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开发任务顺序及其取水特点,充分考虑该工程的综合利用功能,拟定其水库调度运用规则为:当坝址流量不大于防洪与兴利运行分界流量时,水库在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间运行,进行径流调节;当坝址流量大于防洪与兴利运行分界流量且不大于防洪控泄起始流量时,水库降低水位运行,减少库区淹没;当坝址流量大于防洪控泄起始流量且库水位低于防洪高水位时,水库下闸拦蓄洪水,控制下泄流量为下游防洪;当库水位达到防洪高水位且洪水继续上涨时,泄洪闸门全部开启,敞泄洪水,以保闸坝安全,但应控制其下泄流量小于本次洪水的洪峰流量。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的泄流(洪)闸底高程为30.00m,几乎与原河床相同,本枢纽工程的泄洪闸的布置有利于排沙。
赣江属少沙河流。赣江流域河流泥沙主要来源于雨洪对表土的侵蚀,其流域内植被良好,水土流失较轻。由于21世纪以来江西各级政府重视水土保持,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土保持意识的增强,且赣江上游又被列入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在流域内正逐步进行水土流失治理,赣江流域中上游的水土流失减轻,加上万安水库运行的拦沙作用,近几年赣江中游断面的输沙量有明显减少的趋势。
经分析计算,峡江坝址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为563.4万t,推移质输沙量为30.8万t,汛期来沙占全年沙量的84.4%。据多年平均排沙比法分析估算,峡江水库运行50年泥沙在库内的淤积量为2.08亿t,若泥沙容重取1.3t/m3,则可得50年泥沙在库内的淤积体积为1.60亿m3。
峡江水库为河道形水库,水库在洪水期采用降低库水位的运行方式,因而水流形态尤其是洪水来沙期较天然情况变化相对较小,而且本河流的泥沙颗粒较细,泥沙不易在水库末端落淤。但峡江水库回水长,运行到坝前的泥沙又因枢纽工程的泄流闸底高程低、有利于排沙而被水流带往坝下。因此,水库末端和坝前泥沙淤积较少。所以,泥沙在峡江水库库内的淤积,对工程的运行影响较小,故水面线计算未考虑泥沙淤积的影响。
2.水库淹没处理范围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的规定和可研阶段设计成果的审查意见,峡江水库淹没处理范围按20年一遇、5年一遇及小流量分别按其尖灭点的位置垂直斩断确定。
由于正常蓄水位持续时间较长,在回水影响不显著的坝前段和受正常蓄水位影响的其他河段,考虑风浪和船行波的影响,人口迁移线取高于正常蓄水位1.00m、土地征用线取高于正常蓄水位0.50m以策安全。
根据上述水库调度原则计算的水面线成果,峡江水库20年一遇人口迁移线在CS11(距坝址24.81km)断面垂直斩断尖灭,高程为47.81m;5年一遇耕地征用线在CS13(距坝址28.91km)断面垂直斩断,高程为46.79m;运行分界流量(5000m3/s)在CS32(距坝址63.91km)断面垂直斩断尖灭,高程为46.77m。
从水面线计算成果可以看出,考虑风浪和浸没影响,人口迁移线沿程高程基本上为47.00m,建库后20年一遇洪水水面线仅在CS10~CS11断面河段高于47.0m;耕地征用线沿程高程基本上为46.50m,建库后5年一遇洪水水面线仅在CS11~CS13断面和CS29~CS32断面河段高于46.50m。综上所述,根据水库调度运行方式,峡江水库淹没处理范围主要受正常蓄水位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