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资源
全县土地总面积1525平方千米。2016年年末,耕地总资源28万亩,林地189.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6万亩。水资源总量20.742亿立方米(不含汉江),水力理论蕴藏量61.3万千瓦,技术可开发利用量49.04万千瓦,已开发利用43.48万千瓦。境内有种子植物137科591属1178种,主要林木树种51科87属134种。各类中药材107科166属382种,其中244种收录国家《药典》,属中国四大药带之一。兽类有2目9科1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兽有羚牛、云豹、斑羚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兽15种,陕西省重点保护野兽4种。鸟类分布13目24科8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金雕、朱鹮2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1种。两栖动物4目7科12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有大鲵、水獭子。鱼类资源丰富,以汉江河鱼类为主。境内自然、人文、民俗旅游资源交融,可开发旅游资源有148个,其中优良级自然景观24个、人文景观31个;已开发燕翔洞、中坝大峡谷、后柳水乡等景区。
第一节 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一)第一次土地详查
《陕西地图册》载:石泉县版图面积1525平方千米。1992年全国土地详查,全县总面积1517.3平方千米。详查数据及国土面积的基础共分8大类,二级分类52项,是全县版图到镇村地块最详细的原始记录。
1996—1998年,连续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资源分类明显变化,增减突出的是耕地减少林地增多。仅长防林工程占用耕地3.25万亩,其他地类略有增减。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如退耕还林、发展桑茶园地、安石二级路、喜河水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1999—2006年,坡耕地逐年减少,耕地存量降为30.6万亩,8年减少20.89万亩。其中林地占用13.67万亩,桑茶果园占用5.75万亩,工矿交通等建设用地占用1.11万亩,3项分别占比65.4%、27.5%和0.5%。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
2007年,全国土地二次调查,石泉县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信等技术,再次充实和完善土地利用数据库。2008年10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和国家验收。
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1516.4平方千米。其中耕地29.8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3.11%;园地1.89万亩,占0.83%;林地181.42万亩,占79.76%;草地1.59万亩,占0.69%;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2万亩,占1.33%;交通运输用地1.72万亩,占0.7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6万亩,占2.02%;其他土地3.41万亩,占1.49%。
凤凰山云海
全县8大类土地资源结构总体趋于平稳,总面积中林地占首位,生态俱佳,林业发展与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位居第二,人均占有量约1.63亩。但优等田、旱涝保收好地不多。
土地坡度分段面积,3°以下23.9平方千米,3°—8°为57平方千米, 8°—15°为142.4平方千米,15°—25°为453.1平方千米,25°以上840平方千米。
石泉县2007—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西部大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
2000年2月,开展西部开发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2002年4月通过验收。成果显示,截至2000年12月30日,耕地总面积47.03万亩,划定基本农田25.40万亩。坡耕地41.6万亩,其中15°—25°坡耕地12.39万亩, 25°以上坡耕地29.2万亩。已退耕坡耕地9.12万亩。
(四)中部河谷川道丘陵土地资源
处石泉汉江以北池河、饶峰河中下游两岸平坝、谷地、丘陵地带,辖城关镇、池河镇、银龙乡、中池乡64个行政村,平均海拔400—800米,总面积64.14万亩。其中耕地11.41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38.3%;园地1.09万亩,占全县园地总面积57.3%;林地45.99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25.4%;牧草地0.69万亩,占全县牧草地43.3%;居民工矿用地1.72万亩,占全县居民工矿用地57.6%;交通用地0.78万亩,占全县交通用地总面积45.3%;水域1.28万亩,占全县水域总面积27.8%;未利用地1.19万亩,占全县未利用地34.9%。总人口8.95万人,平均每平方千米209人,光、热、水、交通、耕地条件良好,土地集约利用化程度相对高,是粮、油、桑和建设用地占用比率较高区域。尤其耕地资源占全县面积三成以上,小于25°耕地5.74万亩,占全县耕地53%,大于25°以上坡耕地5.09万亩。全县旱涝保收田基本在本区域,是基本农田保护重要责任区。
2016年全县土地资源现状为:农业用地面积为1450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7%。其中耕地19905.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40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2138.1公顷,包括建制镇671.9公顷,农村居民点1376.8公顷,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89.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894.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1.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25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其中,水域面积为1577.0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931.7公顷。
二、土地开发整理
1992年,在两河乡金盆村开发荒山120亩,昔日荒山变为良田。
2002年“6·9”、2003年“8·29”洪灾,全县3万多亩基本农田被毁。2004年,完成《石泉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划期2004—2020年。
2004年,银桥大坝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建设规模3299.1亩,新增耕地1932.3亩,总投资1042.25万元。工程涉及修建溢流坝1座,跨河渠道1条3885米,修建临河堤坎4800米。2007年7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竣工验收,评为优良工程。恢复大坝河流域大部分灾毁耕地,喜河电站建设“占补平衡”难题也得以解决。
2005年,两河镇灾毁耕地复垦和梧桐寺灾毁项目,总投资210万元,恢复耕地2330.6亩。
2006年,喜河老街土地复垦、新华砖厂土地复垦,新增耕地173.5亩。通过新增耕地指标收购置换,争取资金60余万元,为石泉县耕地置换首例。
2008年,熨斗镇土地开发整理等8个项目,总投资989.85万元,新增耕地1715.8亩。
2009年,两河镇中心村土地开发等6个项目,总投资1049.13万元,修建临河堤坎5064米,新增耕地1499.7亩。
2011年,市局下达《石泉县2010年度轻(重度)灾毁耕地复垦项目》, 2012年年底全面竣工。修建临河堤坎8612.3米,修建溢流坝7座、渠道4769.1米,修建田间道路和生产道路1646米,完成重度灾毁耕地复垦2490亩,轻度灾毁耕地复垦4269.4亩。项目总投资1007.4万元。
2016年,从林地图斑举证确认面积1.24万亩,通过审核可满足石泉县“十三五”期间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需求。通过建设用增减挂钩,遗弃工矿用地复垦,争取专项资金1500万元,组织实施了《后柳长安村、磨石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中池镇等4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池河镇等5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650亩。按照“田、水、路、林”综合整治要求,投资1176万元,建设规模0.98万亩,开工建设了《石泉县云雾山11个村高标准基建项目》;投资955万元,规模0.8万亩,实建了《石泉县两河镇10个村基建项目》,可补充耕地1239亩。县与镇、镇与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9.7万亩耕地保护,2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量化到镇村和责任主体,实行年度检查考核。全县在11个镇对1287户旧宅房实施拆除、复垦平整面积1018亩。
三、硒资源
石泉是中国少有的富硒区之一。经陕西省硒资源检测中心检测,全县193个行政村中有190个村土壤达到富硒标准,占全县国土面积96%,地表泉水、溪水全部含硒。采集农副产品样品85个,达硒含量标准45个。
(一)水资源硒含量
2009年,县富硒办公室在全县采集水样166个(泉水样本82个,溪水样本84个)送检,全部含硒。其中中坝乡长兴村一组罗家湾龙洞、曾溪乡联盟村六组、池河镇柏安村一组、后柳镇永红村八组骆家院子4处水样硒含量达安康市富硒食品含量标准。
(二)土壤硒含量
采集土壤样本454个,送检全部含硒元素。平均硒含量0.531毫克/千克,最高硒含量6.632毫克/千克,96%国土面积属富硒土壤。
(三)农副产品硒含量
2009年,采集农副产品样本29个,达到富硒食品硒含量标准有11个。2010年,采集农副产品标本56个,达到富硒食品硒含量标准有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