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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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1991年,扶风县工业企业管理机构为扶风县经济委员会。内设秘政股、生产股、企管股、技术股、经营股、矿产办,编制20人,实有20人。

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为扶风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生产股、企管股、技术股、乡镇企业财务审计所、乡镇企业技术培训站。编制19人,实有23人。

1994年5月,扶风县实施县级机构改革,撤销经济委员会成立工业总公司,由政府工作部门改为政府直属机构。工业总公司是管理全县工业企业的政府直属单位,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技安科、生产科、企管科、财审科、医药管理科。编制16人,实有16人。乡镇企业管理局行使管理乡镇企业工作的职能。

2002年8月,撤销工业总公司,扶风县组建经济贸易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并入经济贸易局。保留乡企局牌子。至2010年5月内设办公室、商流股、工业股、行监股、体改股、乡企股、安监办,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40人。

2007年3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在原设在县经贸局的乡镇企业局的基础上,成立扶风县中小企业促进局,是县政府管理全县非公经济(乡镇企业)的职能部门,至2010年5月,内设办公室、发展培训股、信息统计股。事业编制6人,实有10人。

2010年6月,扶风县再次实施县级机构改革,撤销经济贸易局,组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管理全县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建设职能。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加挂扶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扶风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牌子,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工业与信息化股、商务股、经济运行监测股、信访室。人员编制13名,实有13名。

第二节 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县属工业企业经营活动由政府指令调控。80年代后期,各工业主管部门开始向企业放权让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1991年之后,扶风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给企业松绑放权,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3年,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实施细则,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资产处置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厂长(经理)由县委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任命,大胆提拔和启用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国有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集体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承包人,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二)改革企业产权制度。1997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意见》,对县办和集体工业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改制的主要形式有:股份合作制、兼并、租赁、破产、整体出售、分离重组等。县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宏观指导,因企施策,大胆推进企业“双放(即开放经营方式,放活改制形式)”工作。至2000年,全县县办企业改制户数达到总数的18%,先后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8户,整体租赁的6户,破产重组的7户,兼并的3户。2001年,根据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研究制订具体的股份调整和优化方案,在已改制的股份制企业中推行股权集中改制试点,让企业领导管理层持大股,解决以前股权平均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的弊端。做到把企业人事劳动管理权、机构设置权、生产经营计划权和产品销售权下放到企业和厂长,不断完善政企分开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实行政企合一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用指令计划直接调节全县企业活动。企业进一步扩大经营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2010年,全县工业企业走上市场,参与竞争,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