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VIP囚犯
我头痛欲裂,很难集中注意力。昨晚我和三个大学同学西蒙、罗迪和安东尼去了富勒姆一家时髦的酒吧。此时我身处虫木林监狱[1](HMP Wormwood Scrubs),挥之不去的醉意跟周遭的所见所闻格格不入,尤其是这里的气味。
今天一大清早我才回到自己位于汉默史密斯的出租屋,这可以说是自作自受。
我闭上了眼睛。
“不加糖!没错吧?”一个声音大声说道,并把一杯茶放在了我跟前的木桌上。不,在女王陛下的监狱里,我们管它叫“柴油”。
这个把我从昏沉中震醒的人叫埃里克,是C区的一位高级狱警,和我一样,也是格拉斯哥人。出于地理原因及一种莫名的民族情感,他很快认定我需要他的“拯救”,尽管我才是这个监狱新上任的助理主管。简而言之,埃里克决定罩着我。由于这杯茶,更由于他的支持,我对他十分感激。就算你不是犯人,监狱也依然是个十分孤独的地方。
我点点头,微弱地说了声“谢谢”。
虽说是队友,但我知道埃里克跟我搭话不是为了让我好过点,我难受,他正好幸灾乐祸,还毫不掩饰地试图火上浇油。
办公室外,监狱正在渐渐苏醒。一排排的犯人慢慢走到中央的水门“放水”,再慢慢走去一楼领取早饭。“放水”其实是指清空头天夜里塑料便盆里的排泄物。在1983年,这种野蛮又恶心的仪式每天都在各大监狱上演,而我的办公室恰好在水门边上,于是我有幸得以在前排目睹全过程。
我最近刚从剑桥大学毕业,拿了一个关于美国内战哲学起源的博士学位,通过人才直招进入了监狱服务系统。此时的我还在适应牢里的生活。
“第二天要工作的话,头一天就不该喝酒。我跟你说过的吧,是不是?”埃里克斥责道。我呷了口茶。他确实跟我说过好几次,每次都是在他两大杯酒下肚之后,距上班时间几个小时之前,所以这些名言警句实在没什么说服力。
埃里克就是英国文学里所谓的不可靠的叙事者[2]。
“总之你赶紧振作起来,有几个新犯人到了,还有一个是‘贵宾客户’。”
我放下茶杯,理了理我大学时戴的旧领带,抬头望向埃里克,希望得到他对我形象的首肯。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道。
“雅痞得很。”埃里克答道。
我不确定这是在损我还是在夸我。监狱的职员们试图理解我的方法之一,就是认定我是个“年轻的、专业的城里人”——一个雅痞。对我剑桥的同学们来说,这看法也许没错,他们大多去城里工作了,很快就过起了撒切尔式的中产富足生活。但我知道自己志不在此。我想改变这个社会,而不是一味挣钱。我想帮助别人。但我的新同事们需要为我的选择找个自己能理解的理由,所以我也没有反驳他们的错误理论。我多次试图跟他们解释自己的职业选择,我谈起政治、理想、希望、改过自新、救赎,等等,得到的回应却是怜悯、震惊和摇头叹气。所以呢,雅痞就雅痞吧。
其实,是虫木林监狱的前主管约翰·麦卡锡帮助我确定了自己的职业道路。1981年,他写了封信给《泰晤士报》(The Times),表示他对监狱系统人满为患的问题极为失望,并且指出这是内政大臣的不作为导致的结果。然后,他因此而辞职了。在信中,他说自己不想做“刑罚制度的垃圾桶管理员”。
事后,为了进一步解释他辞职的原因,他说自己“无法接受监狱服务的现状及其未来的走向”。约翰真正想说的是,监狱已经沦为储存囚犯的大仓库,而没有真正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我对这个问题十分担忧,因为如果麦卡锡说的是真的,那我真的是入错了行。
约翰写信跟《泰晤士报》抱怨监狱人满为患时,监狱里大约有43000人。如今这个数字几乎翻了一番。虽然政府也新建了一些监狱,但人员过密仍然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我找到约翰的地址并给他写了一封信,说自己对是否要投身监狱服务建设犹豫不决,于是他答应和我见一面。约翰十分友善好客,我们边吃午饭边聊,他给我的建议是,人生的道路应该自己去走,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和理想得出结论。在回剑桥的火车上,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真的相信自己也许能比他在任时做得更多。但约翰的建议我一直都牢记于心,甚至为许多面对自己职业道路犹豫不决的年轻人给出了同样的建议。虽然当时我心中还存有一些疑虑,但我想要给这些处在社会最边缘的人的生活带来改变,这种热情甚至和我的傲慢与幼稚一样强烈。所以思来想去之后,我决定试一试。几个月之后,我就从学习抽象的学术知识转为学习处理实际问题的公共政策,每天面对着一群真真切切的人,而我和其他人的判断和选择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
说实话,我在学校里学到的那些知识在这里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到现在都很惊讶,我一个学习历史与哲学的博士,却走上了和全国最残暴的人打交道的职业道路。
我相信人能改过自新,相信每个人都能变得更好,然而这一信念将在接下来几年里从根本上被动摇。
我试图理解的这些宏大的哲学问题,埃里克和监狱其他工作人员毫不关心,囚犯们也是如此。对他们而言,我只是又一个“穿制服的官僚”——其实主管们都穿自己的便服,并不穿制服。他们认为一切官僚都是来碍事的,都得先明白明白这监狱到底是谁管事。
那么到底是谁管事呢?
是监狱工作者协会(监协),一旦失去他们的支持,你就完蛋了。监协成立于“一战”以前,是由不同等级、不同岗位的监狱工作人员组成的,它从好几个不同方面管控着监狱。最直接的方法是,它可以并且经常威胁要撤走工作人员,让他们“卷铺盖走人”,只给主管手下留几个人,有时候甚至一个都不留,这样主管就连监狱最基本的运作都难以实现。
他们还掌控着“工作细节”,也就是每天具体什么时间需要多少工作人员。事实就是,监狱里的人手永远不够,所以每间监狱都需要工作人员加班,也就要支付更多的加班费,而主管为图清闲,一般就对这事睁只眼闭只眼。很快,监狱工作人员就靠着加班费旅游、买车、买房,而新上任的主管必须尽快学会不去管这些细节,也不要质疑到底付了多少加班费。
主管们是领固定薪水的,因此从不加班。
20世纪60年代,监协更加明确地表达了他们对刑罚的看法,表示监狱的管理应该更加严苛。但许多主管都不赞成这一观点,他们大多认为监狱应该更自由、更人性化。一般来说,主管与大多数监狱工作人员有着完全不同的社会教育背景。而且主管们一般都换监狱换得很勤,好为升职做准备,如果监协给某个主管投了不信任票,那他的职业发展就将大大受阻。因此,监狱管理层和监协长期处于暗战中。
赢的一般是监协。
我的穿着就是他们权力的一个小小体现。我上任几个月以后,才被允许穿自己的衣服。最开始的八个星期,为了“体验真实的基层工作”,我每天都穿着一套不合身的监狱工作人员制服,这是引入人才直招系统时监协和监狱服务系统达成的协议。其实,要不是监狱里缺人手,这工作人员的制服我恐怕还要再穿一阵儿。
然而此时此刻,我上任已经十个星期了,终于穿上了自己的衣服,要去见我的第一个“贵宾客户”——谁知道“贵宾客户”在这里指的是什么呢。
“‘贵宾客户’?”我问道。
埃里克扔了一份《太阳报》(The Sun)在我桌上,冲着封面上的照片点了点头。
“他!”
我盯着那张照片,又喝了一口茶。每个被收进C区的犯人都需要经过我的讯问,我试图在此之前回想起自己了解的这件案子的情况。现在我负责管理的就是这帮人,我仍然不知道自己对此应该做何感想。
心生厌恶还是对此着迷?也许两者都有?
丹尼斯·尼尔森的确是个“重要囚犯”。1978—1983年,他在伦敦至少杀害了12个年轻人。媒体给他起了绰号,给他贴上恶魔的标签,说他无法理解自己犯下的罪行到底有多深重,关于他有食人癖和恋尸癖的骇人故事也一直在坊间流传。直到一天之前,尼尔森才在北伦敦因六起谋杀案和两起杀人未遂案被判刑,但时至今日,他到底犯下了多少罪行,我们仍无法确定。一开始,他告诉逮捕他的警察,说自己杀了15个人——12个在梅尔罗斯路,因为那里有个后花园他可以进去,还有三个在克兰利花园,因为他就住在那里的一间顶楼公寓里。
他的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年轻的流浪汉,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同性恋。尼尔森会在当地酒吧和他们搭讪,酒吧快关门时,他会请他们到自己家里来,给他们灌更多的酒,当他们终于昏昏沉沉之时,他就把他们勒死。有时,在他们要失去意识之前,他会把他们救醒,然后才再次下手掐死他们。
尽管他自己矢口否认,但法医取证显示,他有时会在受害者死后和他们尚疲软的尸体发生性行为,然后才将之大卸八块并处理掉。在梅尔罗斯路,处理尸体并不是什么难事,他会在后花园里燃起篝火,用烧车胎的方法来掩盖焚烧人体的焦味。但在克兰利花园,处理尸体就困难多了,他不得不把尸体的碎块冲进下水道里,而正是这一行为导致他最终被捉拿归案。尼尔森并不会处理掉所有的尸体,他有时会留下“战利品”——部分男性受害者的头颅。
除了他令人发指的罪行,对警方和他们查案方式的批评也是媒体关注的重点。
这些批评确实很有道理,因为有好几名年轻人都在尼尔森的袭击中幸存了下来,并且报了警。
道格拉斯·斯图尔特是一名25岁的苏格兰实习厨师,由于尼尔森也是苏格兰人,也有在餐饮业工作的经历,两人在金狮酒吧里聊了起来。接着,尼尔森邀请他回梅尔罗斯路继续喝两杯。到了那儿以后,道格拉斯在扶手椅上睡着了,醒来时已是凌晨时分。房间里非常暗,他想站起来舒展一下手脚,才发现自己的脚踝被绑在了椅子上。他的领带被人解开,绕着喉咙系上并打了个结——尼尔森在勒他的脖子。道格拉斯设法冲着尼尔森的脸上揍了一拳,从椅子上挣脱了。
接着两个人吵了起来。道格拉斯说尼尔森想杀他,尼尔森说如果道格拉斯去报警的话,“警察绝不会相信你。他们会相信我的话。我在酒吧里跟你说过,我是个受人尊敬的公务员”。
道格拉斯离开了尼尔森的公寓,找了一间电话亭。他拨通了999并等着警察到来。他向两名警察展示了自己脖子上红色的勒痕,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其中一名警察去讯问尼尔森,另一名则留下来陪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后来回忆说:“我对警察说的所有事,尼尔森都否认了。他让警察认为我们两个在约会,这一切只不过是同性恋人之间的小打小闹。”道格拉斯说,当提到“同性恋”这个词时,警察立刻对整件事失去了兴趣,直到尼尔森被逮捕之后,他们才再次跟他联系。
尽管“同性恋恐惧症”(恐同)这个词在20世纪60年代就诞生了,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我们才开始真正使用这个词。虽然这个词被用得不多,但“恐同”的现象却不少,因而造就了一种社会大环境,使尼尔森能逍遥法外这么久。但媒体对恐同并不怎么关心,他们对食人癖和恋尸癖更感兴趣。很显然,媒体界的每个人都认为,在杀人犯当中,尼尔森可谓是一棵摇钱树。
然而,在耸人听闻的背后还有这样一个描述:“连环杀人犯”——这个词是由美国FBI和它们的行为科学部门在1974年创造的,极有可能是由行为分析师罗伯特·雷斯勒[3]提出。到了20世纪80年代早期,这个词在美国已经很常用了,并且很快就在美国流行起来。当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我立刻进行了一番研究,尽管如今这听起来很难以置信,但当时的我从没听说过“连环杀人犯”这个词。在研究过程中,我发现一些报纸引用了一个FBI特工的话,说连环杀人是个“新现象”。我知道这种说法是错的,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听说过“开膛手杰克”。
我的初步研究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却没给我什么答案。我找到的关于连环杀人的那一丁点儿资料完全不够有说服力。两名美国学术研究人员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分类法。根据他们在美国监狱里对连环杀人犯进行的采访,他们把这些人分成了四类:幻想型(认为自己接到了某种命令而去杀人)、理想主导型(认为自己在铲除邪恶的人)、享乐型(为得到性方面的愉悦)、权力/控制主导型(通过杀戮来控制并主宰受害者)。
我已经意识到这个分类法存在一些问题,但仍很好奇我们这名新犯人属于什么“类型”。幻想型、理想主导型、享乐型,还是权力/控制主导型呢?报纸上登的他的照片并没有提供什么线索——尼尔森外形上平平无奇。他很高很瘦,戴眼镜,30来岁。大约十个月前,逮捕他的警官说他是“普通先生”,我现在看了登在报纸上的他的照片,的确没说错。普通先生:平凡、正常、乏味。
[1]虫木林监狱:B类男子监狱,英国最著名的监狱之一,关押过许多著名囚犯。
[2]不可靠的叙事者:是指在文学、电影、戏剧等作品中,可信度受到质疑的叙事者。这个名词由韦恩·C.布思在1961年的著作《小说修辞学》中提出。
[3]罗伯特·雷斯勒:Robert K. Ressler, FBI行为科学调查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