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生寺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鈔注體例及書名新證
陳 翀
室生寺舊藏藤原佐世撰《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自江户末期發現以來,現已成爲我們研究宋前書籍最爲重要的文獻之一。然而,筆者在通過對原本調查及使用日本古典保存會1925年縮印本進行模寫時,發現海内外先賢們對於此本的鈔寫時間及體例之認識均存在着重大失誤。簡而言之,此次通過原本調查及相關史料查證,基本可以得出以下兩個新結論:
(1)通過對室生寺本卷末文字的考證,我們可以基本確認,此本非先人所認定的平安鈔本,其鈔寫時間不會早於日本嘉吉文安時期(1441—1448),如按時期來區分的話應重新定性其爲室町時期(1336—1537)鈔本。其原本鈔撰者及該本鈔寫者應該是與明經博士清原家及菅家有着比較密切關係的某位博士或學僧。
(2)通過對室生寺本之鈔寫體例的釐清及日本古代公家日記對“見在書”史料的收集考證,可知此本至少原鈔有《日本國見在書目録》及《本朝見在書目録》兩種漢籍書目,其書名總稱爲《外典書籍目録》。這兩本書目乃是日本古代貴族及公家之勘定年號、命名、及陣定文書時的一部重要的出典書目。
有關第一點之室生寺本鈔寫時間的重新釐定,拙稿《室生寺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鈔寫時間考——以<玉海>東漸爲綫索》一文中已經有了詳考,此處就不再贅言(1)。本文擬集中就第二點之《見在書目》書名、室生寺本之鈔寫體例及公家日記所見相關記録做一些考證,以便釐清至今仍爲懸案之《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本朝見在書目(録)》及“見在書目(録)”三者間的真正關係。
一
有關《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本朝見在書目(録)》及“見在書目(録)”三者之關係,前人研究雖多,但大多自相矛盾,還没有得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觀點。最近,孫猛先生在前人論述的基礎上予以了重新考證,並歸納出以下之三點推論(2):
(1)《日本目》與《本朝目》一脈相承,但兩者不是同書異名的關係。《本朝目》、原本《日本目》、今本三者具有密切的因承關係,然而是各不相同的文本。
(2)上列内證《東觀漢記》條的“今本朝見在”、《後魏書》條的“本朝見在書”等的表述,應當用“名詞解讀法”來理解,這些表述是《本朝目》原有的文字,保留在《日本目》中,它們跟今本尾題相呼應,可以説《日本目》出於《本朝目》,但不能因此而説《日本目》原來的書名應該是《本朝目》,或者以爲書名當以《本朝目》爲“首選”。
(3)改《本朝目》爲《日本目》,乃藤原佐世所爲,不是“後人所改”。
平心而論,相對於此前學者之大多不經詳考便擅下結論,孫猛先生的考證可謂相當嚴謹。然而即使如此,對於其所得出的以上這三個觀點,我們不得不説還是有待商榷,難以贊同。究其緣由,一是孫猛先生没有看破森立之對此書鈔寫年代判定之詐,依舊誤認其爲平安鈔本;二是仍受前輩學者之影響,將“本朝見在書目録”不加檢討就視爲室生寺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之“尾題”。這也就導致最後的結論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了。
如果撇開前人諸學説之先入爲主的影響,就事論事,仔細地確認一下室生寺本的鈔寫形態,就不難判斷出此鈔本原來並非《日本國見在書目録》單本之鈔寫本。按,今存室生寺本爲粘葉裝,現存四十七紙。每紙高九寸三分、寬五寸七分;每頁六行,白綫爲界(3)。首先,如圖1所示,室生寺本第1頁,也就是表紙中書有“外典書籍目録”六個大字,左下角同一筆迹書“室生寺”三字;表紙背面,也就是第2頁留白,由此可知第一張紙乃是此鈔本之封面。從封面所書“外典書籍目録”之書名,可推知此本原當是鈔録了複數外典書籍目録的一部目録集成。這頁表紙的存在,可謂是我們判斷室生寺本之原本書籍形態之最爲重要的綫索。可惜以前在議論這一問題時先哲們大多對此視而不見,一開始就將室生寺本與《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畫上了等號。
圖1
接下來再來確認一下第二紙,也就是第3頁(圖2),其首題“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以下爲《日本國見在書目録》具體書目。第4頁以後紙面紙背皆書本文,直至第47紙之紙背、也就是第94頁。第94頁(圖3-2)鈔完《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書目之後隔一行書“本朝見在書目録”,下小字注“其後渡來數卷”。第95頁(圖3-1),也就是最後一頁第一行頂格書“太宗平王充”一段注文,後再隔一行録“七緯”書目(4)。
圖2
要之,如果單從此鈔本的書寫形態來看,我們不難判斷出室生寺本原來是一部鈔録了至少一部以上的外典書目集成書,第一部鈔寫的是藤原佐世所撰的《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節略本,第二部當是鈔寫了藤原佐世以後新渡來漢籍之目録,也就是此後新編的《本朝見在書目録》。只是遺憾的是室生寺本“七緯”以後部分已經散脱。不過,從“本朝見在書目録”之後所附注文可以看出,此後的書目與前《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所遵《隋書·經籍志》的二十一分類有所不同,採用的乃是唐宋時期之經史子集的四部分類。這也是我們判斷《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與《本朝見在書目録》乃是兩種不同時期之“見在書目録”的一個重要佐證(5)。
二
太田晶二郎先生曾指出,室生寺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書見有“本朝書目”的三則注文,然其卻是採取了一種所謂的“名詞解讀法”來將這些注文用作了“本朝見在書目録”非書名的佐證(6)。此後,孫猛先生在太田學説延伸的基礎上對這三則史料予以了重新的考證,其所舉注文如下:
内證之一:史部正史家著録《東觀漢記》一百四十三卷,注曰:“右《隋書·經籍志》所載數也。而件《漢記》,吉備大臣所將來也。其《目録》注云‘此書凡二本,一本百廿七卷,與《集賢院見在書》(案:指《集賢院見在書目録》)合;一本百四十一卷,與《見書》(案:亦指《集賢院見在書目録》)不合。又得零落四卷,又與兩本目録不合。真備在唐國多處營求,竟不得其具本,故隨寫得如件。’今本朝見在百卅二卷。”(0416)
内證之二:史部正史家著録《後魏書》一百卷,隋著作郎魏彦深撰。注曰:“右《經籍志》(案:指《隋志》)所載數也。而本朝見在書收魏延深相雜纔六十卷也,其餘未知所在。今爲待後來,全載本數。”(0428)
内證之三:經部小學家著録《桂苑珠叢》十卷,注曰:“李思博撰。第一帙。件本一百卷,而《見在》只第一帙,其餘未知在否云云。”(0298)
因本文先已介紹了孫猛先生的結論,有關這三則資料的具體考證,此處就不再詳細轉述。簡而言之,孫猛先生大致認同太田觀點,認爲這三則“附注”均是出自於藤原佐世之手,且指出前“兩條附注既然出藤原佐世之手,他又不可能在自己所編撰的《本朝目》裏提到自己所撰寫的《本朝目》,所以,附注中的‘本朝見在’‘本朝見在書’,只能是一般名詞,‘本朝’指的是地點,‘見在’指的是時間,就是‘本朝現在實存圖書’的意思,均不能打上書名號”。
然而,《日本國見在書目》的編撰者藤原佐世生於日本承和十四年(847),卒於昌泰元年(898),此時大唐尚在,日本與唐締結有朝貢關係,並且不定期地向唐王朝派出遣唐使。因此,這一時期日本對内對外均稱“日本(國)”,如其國史就相繼被命名爲《日本書紀》《續日本紀》《日本後紀》《續日本後紀》(7)。907年唐王朝滅亡之後,日本還與南方諸國如吴越(吴越對外一般稱大唐吴越,表面上維繫着大唐政權之存在)保持着一定的來往,依舊自稱“日本國”。直到吴越被滅之後,日本才基本上中斷了與大陸政權的外交關係,與之後的北宋王朝一直没有建立國交,甚至拒絶認可北宋政權的正統地位。也就是説,要晚到979年北宋統一大陸之後,日本才正式脱離了東亞朝貢體系,封海鎖國,並衍生出了“本朝”這一政治概念:對國内稱“本朝”,對外國及某些佛教場面内則仍按舊例沿用“日本”。也正因如此,十世紀末以後,也就是平安中後期所編撰的書籍開始不用“日本”而改用“本朝”命名,如藤原明衡(989—1066)晚年所編撰的《本朝文粹》《本朝秀句》,爾後鎌倉時期據傳爲滋野井實冬(1243—1303)編撰的《本朝書目録》等等。另外,大江匡房(1041—1111)在續寫慶滋保胤(933—1002)《日本往生極樂記》時,亦將書名改爲《本朝往生傳》,也正是反映了這一時期因政體變化而導致書籍命名之嬗變的一個典型例子。如此一來,尚在大唐政權朝貢體系下的藤原佐世,是否有先見之明率先使用“本朝”一詞用作書名,顯然有必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8)。
其實,要解決這一問題,還得回到室生寺本之文本及其書寫格式上來。接下來,就讓我們參照本文所附室生寺本這三則注文的原圖來做一些細緻的考證。首先,室生寺本所鈔寫各書目底下的雙行小字夾注,根據與《弘決外典鈔》等書籍的對比,基本可以肯定其爲藤原自注。要之,孫猛先生所舉内證之三《桂苑珠叢》題下小字夾注屬於底本原有的藤原自注。只是非常遺憾的是,孫猛先生的此處考文,並非忠實地根據室生寺本原文,而極有可能是參考了狩谷棭齋或太田晶二郎的臆改,以致在文字判斷上出現了一個重大的誤鈔。按,室生寺本《桂苑珠叢》題下小字夾注原文應如下(圖6,下劃綫及括號内文字爲筆者所加,下同):
圖4
圖4 左圖原鈔寫於室生寺本第30頁第4、5、6行,右圖原鈔寫於室生寺本第31頁第1行。
圖5
圖5 左圖原鈔寫於室生寺本第31頁第6行,右圖原鈔寫於室生寺本第32頁第1行。
圖6
圖6 原鈔於室生寺本第24頁第1行。
李思博撰第一帙件本一百(此處改行)卷而見在吕第一帙其餘未知在否云云。
考狩谷棭齋所據《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並非室生寺原本,而是書工所製的摹寫本,因此,其所用的底本不但在内容上出現了大量的鈔脱,具體到文字上亦出現了很多訛誤。如圖7-1所示,狩谷棭齋所據覆鈔本之“吕”字當時是被鈔寫成了“品”字,文意不通,狩谷棭齋無奈將其擅改成了“只”字,而後太田晶二郎亦將此處臆改成“只”,孫猛先生或是因襲兩人之誤。然而,如圖7-2、7-3所示,此後小長吉惠吉、矢島玄亮均未採用狩谷棭齋考文,而是按室生寺原本依舊將此字録爲“吕”字(9)。而正是這一字之差,導致太田及孫猛先生對此文的闡釋完全乖離了原文之本來意思。
圖7-1
圖7-1 爲狩谷棭齋考文。
7-2
7-2 爲小長谷惠吉考文。
7-3
7-3 爲矢島玄亮考文。
室生寺本的這個“吕”,按照其本字意來解也是不通的。然而,如果對室生寺本鈔寫方法有些了解的話(10),就不難推測出此字應該是“筥”的省筆字。“筥”,也就是平安文人用來裝書用的“書匣”(11)。要之,這則注文的意思應作如下之解:“李思博撰。(今存)第一帙。這個本子(原來)有一百卷。但現在(裝此書的)書匣只有第一帙,其餘不知所在。云云。”文末“云云”二字,則顯示了原注此後應當還有一大段文字,只是鈔寫者認爲其意義不大,便將其省略掉了。由此我們可以再次確認書名下夾注乃鈔寫者所轉録的藤原自注,因此其省略原文時才會按慣例在句末添上“云云”二字。而且,從這則注文還可推知,藤原佐世在撰寫《日本國見在書目》時,確實是有對大學寮所藏漢籍進行過原書之核對,並非紙上談兵,隨意據各種目録匯鈔而成。
如上所考,我們基本可以確定,藤原佐世在撰寫《日本國見在書目》時對各類書籍所作的注解乃是採取了一種書名下小字夾注的書寫格式,而室生寺本鈔寫者在鈔寫時雖屢有節略,但在書寫格式上基本上還是嚴格地遵循了原書的書名下夾注的體例。也就是説,如果前兩則“附注”如前人所判斷,爲藤原佐世自注的話,其也應當按通例採取這種書寫格式。
先來看看圖4所録《東觀漢記》的鈔録格式,此處先鈔録書名及卷數之“東觀漢記百卌三卷”,下用小字夾注録藤原佐世自注“起光武訖靈帝長水校尉劉珍等撰”,下空五格,另起行頂格寫雙行小字注“右隋書經籍志所載數也而件漢記吉備大臣所將來也其目録(此處改行)注云此書凡二本一本百廿七卷與集賢院見在書合一本百卌”,再改行頂格單行寫“一卷與見書不合又得零落四卷又與兩本目録不合真”,然後改頁再用雙行小字頂格書寫“備在唐國多處營求竟不得其具本故隨寫得如件今本(此處改行)朝見在百卅二卷”。室生寺本鈔寫者在藤原佐世自注之下故意留五字空白而另改行頂格書“右隋書經籍志”之文,顯然其意無他——正是以示區别,爲了顯示此注非原有書名下藤原自注。
而圖5所録《後魏書》條其實亦是遵循了這一鈔寫格式。此處仍是按原書先録“後魏書百卷”,下用小字夾注鈔藤原佐世自注“隋著作郎魏彦撰”。因此處已到頁尾,故接着改頁,另起第一行頂格寫雙行小字注“右經籍志所載數也而本朝見在書收魏延相雜纔六十卷也其餘(此處改行)未知所在今爲待後來全載本數”。這裏雖然因爲剛好書寫到紙末而没有在藤原自注下留空格,然此後“右經籍志”之“右”字,還是表明了以下文字乃是另起一行之注而非書名下夾注。要之,這一“右”字,與前條一樣,均是室生寺本鈔寫者有意用來區别藤原自注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指標。
通過書寫格式的確認,我們基本可以判定,這兩則另起行頂格書的“附注”,決不可能是藤原自注,與“本朝見在書目録”後録的一大段文字一樣,當是後人所寫的“補注”。而且,通過下文考證可知,這些“補注”,恰恰是因《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與《本朝見在書目録》所録卷數有所不同,才被室生寺本鈔寫者(或是室生寺本所用底本之鈔撰者)有意補入的。
此處讓我們再來對上面的這兩則“補注”之内容做一些具體的考證。首先,《東觀漢記》條,後人之所以要對這一書目進行“補注”,蓋是因爲其後之《本朝見在書目録》所録爲“百卌二卷”,與《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之“百卌三卷”稍有不同。此人先是翻閲了《隋書·經籍志》,確認其與《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所録相吻合,之後又調閲了此書傳來者吉備真備(695—775)所留下的漢籍目録,吉備目録上有注文解釋云其當初傳來有兩本,一本爲“百廿七卷”“與集賢院見在書合”,一本爲“百卌一卷”,與“見書”,也就是前文之“集賢院見在書”不合,另有“零落四卷”,與“兩本目録不合”。按,唐玄宗於開元十三年(725)改集仙殿爲集賢殿,改麗正修書院爲集賢殿書院,以宰相一人兼集賢院學士,並配置直學士、侍讀學士、修撰官等,專職搜校經籍,搜羅圖書。此處《集賢院見在書》當就是指集賢殿書院所存書目録。考吉備真備曾兩次入唐,第一次爲716年,在唐十七年,於733年歸國,734年回到平安京。第二次爲752年,入唐兩年,754年歸京。不過,《續日本紀》録有吉備真備第一次入唐傳來的書目及物品單,其中並没有《東觀漢記》(12),是知此書或是吉備真備第二次入唐時所傳之書。那麽,爲何《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會與後來的《本朝見在書目録》出現一卷之差異呢?通過“補注”所轉録吉備真備目録注所云“又與兩本目録不合”一文或可以推測出,這極有可能是《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所録書還包括了一卷目録,而之後《本朝見在書目録》所録書只是將原有目録散佚了而已。當然,文獻無徵,這也只能算是筆者的一個推測罷了(13)。
《後魏書》之“補注”亦是出自同一緣由——説明《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所録卷數與《本朝見在書目録》有所不同。《後魏書》藤原佐世録爲百卷,然《本朝見在書目録》録“魏延相雜纔六十卷也,其餘未知所在,今爲待後來全載本數”。通過與《經史歷》的對照可知,平安中期以後大學寮文人乃是改用唐末宋初傳來的百三十卷“唐摺本”《後魏志》爲定本(14)。而之前的唐鈔百卷本《後魏書》或是因爲不常使用,到了編寫《本朝見在書目録》之時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六十卷,餘卷不知道被挪放到什麽地方去了。不過,《本朝見在書目録》爲了標明其原卷形態,仍是並録了其爲“百卷”,又在書名下做了説明,以待以後有機會尋撿配齊。
三
綜上考證,我們基本可以判斷,今存室生寺本《外典書籍目録》,本來是一部鈔寫了《日本國見在書目録》及《本朝見在書目録》(甚至更多)的外典書目録集成。只是非常遺憾的是,今存本脱落了《本朝見在書目録》“七緯”以後的全部文字,以致於後人將本是接續下文的書名之“本朝見在書目録”誤認爲了前一部《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的尾題。
《本朝見在書目録》雖然現已不存,然其所録書目當與之後的《經史歷》所録經史兩部的書目有所重疊。只是《經史歷》所録的是平安後期文人之最常用的書目,因此上兩則補注所提到的平安後期不再常使用的《東觀漢記》及百卷本《後魏書》均不見録,無法對證,此處姑且存疑。不過幸運的是,我們還是可以通過廣橋經光(1213—1274)的日記《民經記》中的相關記録來確認《本朝見在書目録》的存在。兹將《民經記》中“見在書”相關史料轉録於下(15):
①卷八“寬元元年(1243)二月二十六日(改元定記)”條:裏書云(廿六日下)今夜民部卿談云:“文字殊有子細云云。文應モトロクヘシト相讀有訓,被憚此事歟,文身斷髮變身之事也,誠先先有沙汰歟,文字之舊難即是等也。”式部大輔云:“春秋内事用引文之條不審,見在書目録内無之,春秋末文歟,仍内々相尋(清原)賴尚真人之處,件書不知名字云云,太平御覽引文書也,件目六〔按,此字爲“録”之同音略寫字,下同〕端載之也,然未渡之書歟,争可用引文乎。自太平御覽書出之歟,所爲不審,所爲不審。”藤相公云:“此書事不審之間,問答勘者之處,先年見此書之由有答,其上勿論由存之處,誠以不審,不審。”
②卷八“寶治元年(1247)二月二十八日(改元定記)”條:建正,桓子新論(件書在見在書目六内)曰:“考合古今,獲聖代事,建正朔制度,招選後傑。”
③卷九“文永元年(1264)二月二十八日(改元定記)”條:長禄,韓非子,見在書目六之外歟,爲引文無例之由,大夫右幕被命。
史料①記録了因文章博士藤原經範所提出的“文應”之出典勘定文所引發的議論。查藤原經範對“文應”出典提示爲:“春秋内事曰:伏羲氏以木德,推列三光,建分八節,以文應氣。”在當晚的合議中,式部大輔指出《春秋内事》未見載於“見在書目録”,不知是何書,因此私自詢問了與幕府比較接近的清原賴尚(1196—1264),得知此書載於《太平御覽》引書目録,而此引文亦出自《太平御覽》所引《春秋内事》(16)。式部大輔及藤相公均認爲《太平御覽》亦未載入“見在書目録”,是“未渡”之書,怎麽可能採用其中引文作年號出典?因此反復强調此舉不妥,“所爲不審,所爲不審”“誠以不審,不審”。
衆所周知,《太平御覽》是北宋初太平興國年間(976—983)編纂的一部大型敕撰類書,1179年,南宋朝廷將此書之部分刻本贈送給平清盛(1118—1181),平清盛又將此書奉獻給了安德天皇(1180—1185)。而後,此書全本相繼渡來,被幕府武家政權視爲立國之根基大典。筆者曾經撰文指出,由於平家政權被顛覆之後,其所渡來的書籍,尤其是《太平御覽》一直没有能够得到京都朝廷的公卿貴族及博士家的認可。要之,此處所謂的“未渡”,並非没有傳來之意,而是未被博士家勘定納入大學寮可用書目,不被認可爲正式的出典用書(17)。考慮到《太平御覽》所編撰的時間,此處所云的“見在書目録”基本可以排除爲《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的可能性,那也就應該是指後來所編撰的《本朝見在書目録》。再附言一句,《太平御覽》雖然遲遲不爲京都貴族們所接受,但卻爲鎌倉幕府的文化醫學活動之絢爛開花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有趣的是,這次被京都公卿們所否定的“文應”,卻竟然在之後1260年龜山天皇即位改元時被採用爲了正式的年號,由此亦可看出鎌倉時期幕府勢力與京都公卿之間在文化地位上的勢力消長。
要之,平安時期曾先後編纂過《日本國》及《本朝》之兩部《見在書目録》,《本朝見在書目録》是收入了《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之後所新渡來的漢籍,這也就與室生寺本“本朝見在書目録”題下“其後渡來數卷”一語吻合了。而此後的貴族文人則將這兩部書目略稱爲“見在書目録”,並將其作爲勘定姓名年號、奏狀文書漢語的出典書。這也可以從上引《民經記》的另外兩則史料中得到證明。②③亦是轉述改元勘定的記録。史料②轉録的是當時對於“建正”的勘文,引《桓子新論》文作出典。由於《桓子新論》是一部不常使用的書,其旁注“件書在見在書目六(録)内”,也就是特意聲明“此書被收録在見在書目録内”之意。考今存室生寺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二十四儒家》確實録有此書,其文云:“桓子新論十七卷 後漢六安丞桓潭著”,亦由此可證史料②所云“見在書目六(録)”當是《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而史料③之轉録文則顯示當時出現了一個誤會,或是御前陣定會議(公卿們的合議)時出現的一個記憶錯誤——《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確不見載有《韓非子》一書名,然其《二十六法家》載有“韓子十卷”,這兩者是同一書。不過,該文末用了一個“歟”來表示了對自己記憶的懷疑——如果真的是《見在書目録》未載書的話,“這樣的出典引用是没有先例的”,爲了慎重起見,於是命令下屬官僚予以重新確認。查“長禄”這則勘文本是由文章博士菅原長成(1205—1281)所勘定的,其原文云:“長禄,韓非子曰:其建生也長,持禄也久”。衆所周知,此次年號勘定最終選擇了“建長”而非“長禄”。不過,根據當時的執掌此事的關白近衛兼經(1210—1259)的日記《岡屋關白記》卷一“建長元年(1249)三月十八日”條所記,“長禄”這一年號提案最終爲文章博士菅原公良(1195—1260)所否定,不過其理由並非當初之《韓非子》乃“見在書目録”未載書,而是因爲其意太俗,其音又與古人名相諧,其勘定文云:“長禄,非連文,世俗云丈六,又通張禄先生(范叔異名也)。”(18)
考前輩學者之所以對上述書有“見在”的三則注文解釋含混不清,蓋是大家一開始就忽視了室生寺本表紙所書“外典書籍目録”的存在,武斷地將“本朝見在書目録”當成了《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的尾題(19),從而導致了解釋了甲史料卻無法對證乙史料,甚至不得不創造出一種聞所未聞的“名詞解讀法”去曲解原文。其實真相極爲簡單明瞭:《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與《本朝見在書目録》乃是相繼記録平安大學寮所藏由博士家點檢認可過的兩部漢籍總目。此後的文人們又將這兩部目録略稱爲“見在書目録”,即既可指前之《日本國見在書目録》(20),亦可指後之《本朝見在書目録》。
此外,這兩部“見在書目録”,不但對平安以後的文書撰定乃至年號姓名勘文均産生了深遠之影響,甚至還影響到了和文學書目的整理。對於此,藤原清輔(1104—1177)在其所撰《和歌見在書目録》序文中指出:“如斯累代遺文,諸家秘思,不載目録,争知部數。一切經、見在書,各有目録。和歌通我國詩,何無目録。是以隨見隨聞粗記,聊分八家,略收諸部,名曰《和歌現在書目録》。”(21)文中的“見在書”“目録”,當就是本文所考證的《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或《本朝見在書目録》,也有可能是兼指兩者。不過,《本朝見在書目録》究竟編於何時,究竟有没有還原的可能性,這也關係到如何來理清九世紀末到十一世紀之間東亞漢籍傳播史的種種細節,這些問題,都還有待今後作進一步的詳考。
(作者單位:日本廣島大學文學部)
(1) 文收劉玉才、潘建國主編《日本古鈔本與五山版漢籍研究論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6月,頁133—145。又,本文屬於JSPS基盤(C)16K02588研究成果之一。
(2) 參見孫猛《<見在目>書名之檢討》,《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詳考》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9月,頁2221—2230。又,下凡是同引此文處不再一一標注。
(3) 對於此本書籍形態之介紹,還可參見古典保存會大正十四年複製本(縮寫本)末附山田孝雄《帝室博物館御藏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解説》,又此複製本雖改成了折本裝,但還是比較忠實地保留了原本形態。
(4) 末頁之紙背不書字,現爲此書之封底。然此封底頁與紙面紙型稍有不同,極有可能是後人所貼補。於此還有待今後作進一步的確認。
(5) 相關考證參見前舉拙文《室生寺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鈔寫時間考——以<玉海>東漸爲綫索》。
(6) 參見太田晶二郎《日本漢籍史札記·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編纂の精神》,《太田晶二郎著作集》第一册,吉川弘文館,1991年8月,頁313—316。
(7) 平安時期的日本國史現在雖然被統稱爲“六國史”,然之後的《文德天皇實録》及《三代實録》僅停留在“實録”階段,還没有被整理成正式的國史。
(8) 對於“本朝”一詞,作者曾對《大日本古文書編年文書》(收録日本大寶二年〔702〕至寶龜十一年〔780〕古文書,主要是正倉院文書)及《平安遺文》(竹内理三編,東京堂出版,1947)做過調查,還未發現唐王朝時期日本古文獻包括漢詩文中有用“本朝”來稱日本政權的用例。唯卷八收《東寺所藏文書》(文書號碼:4327)録大同元年(806)十月二十二日文書見録有“廿四年仲春十一日大使等旋軔本朝,唯空海孑然准敕,留住西明寺”,頁3237。又同卷收《常曉和尚請來目録》(文書號碼:4446)録承和六年(839)九月二日文書云:“廿一日准敕離州,却赴本朝”,然按上下文語義此處本朝應該是指長安,頁3325。又本調查還參考了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網站的奈良時代古文書及平安遺文的檢索。
(9) 狩谷棭齋《日本見在書目證注稿》,收《狩谷棭齋全集》第七册,現代思潮社1978年覆刻《日本古典全集》版,頁78;小長吉惠吉《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解説稿》,小宫山書店,1956年12月,頁98(目録第6);矢島玄亮《日本國見在書目録—集證と研究—》,汲古書院,1984年9月,頁74。又,上舉太田晶二郎論文亦作“只”,其注八云:“‘只’原作‘吕’,以意改之”,頁315。
(10) 於此可參考拙文《<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所見<玉臺新詠集>考》中的相關考證,《國際漢學研究通訊》第6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1月,頁124—128。
(11) 有關平安時期書籍保存形態之考證,可參考拙文《試論鈔刊轉换時期及作品首數誤録之問題——以白氏文集卷十五、卷六十二等爲例》,文録《中國唐代文學學會第十九届年會暨唐代文學國際學術研究會論文集》下册,頁267—282。
(12) 收《新訂增補國史大系》第二卷,原文如下:“入唐留學生從八位下下道朝臣真備獻《唐禮》一百三十卷、《太衍曆經》一卷、《太衍曆立成》十二卷、測影鐵尺一枚、銅律管一部、《鐵如方響寫律管聲》十二條、《樂書要録》十卷、弦纏漆角弓一張、馬上飲水漆角弓一張、露面漆四節角弓一張、射甲箭二十隻、平射箭十隻。”吉川弘文館,1966年,頁137。
(13) 這或與平安中後期博士家所必讀之“三史”由《史記》《漢書》《東觀漢記》改爲了《史記》《漢書》《後漢書》不無關聯。因爲《東觀漢記》不再是常用之書籍,因此才會出現目録之脱落而没有予以補寫的特殊情況。
(14) 於此可參考拙文《三善爲康撰<經史歷>之文獻價值叙略——兼論唐末五代大規模刻書之可能性》所整理的《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經史歷·北宋監本》對照表,文載《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6輯,中華書局,2010年5月,頁321—344。
(15) 《大日本古記録民經記》,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編纂,岩波書店,1975年,第八册,頁210—211、350,第九册,頁144。
(16) 此引文見《太平御覧》卷七十八。
(17) 於此可參考拙文《平清盛の開國と<太平御覽>の渡來―東アジア漢籍交流史に関する一考察》,《嚴島研究》第九號,2013年3月,頁8—15;後收入拙著《日宋漢籍交流史の諸相一文選と史記、そして白氏文集》,大樟樹出版社合同會社,2019年6月,頁25—48。
(18) 《大日本古記録岡屋關白記》,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編,岩波書店,1988年,頁172、175。不過,這個年號於1457年後花園天皇改元時也被足利幕府採用爲了正式年號。
(19) 造成這一誤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明治時期在大量製作《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摹寫本時所導致的,因爲鈔寫者的不注意,有一部分《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摹寫本的表紙被貼上了“本朝見在書目録”的題簽。這就直接導致使用這一摹寫本的學者誤認爲“本朝見在書目録”就是《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的“尾題”。對於今存《日本國見在書目録》摹寫本的研究,可參考中安真理《傳鈔本<日本國見在書目録>の系統について》,《日本中國學會報》第58期,2006年,頁277—291。又中安真理、孫猛《有關室生寺本流傳的資料及傳鈔本、刊本序跋、題識》,收《日本國見在書目録詳考》下册,頁2324—2343。
(20) 平安末鎌倉初期文人之所以將《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略稱爲“見在書目(録)”,還極有可能是爲了避免在國内使用“日本國”這一詞語,諸如鎌倉初期藤原孝範編《明文鈔》卷五神道部云:“唐書曰(此處改行)初隋嘉則殿書卅七萬卷唐武德初八萬卷(此處改行)開元著録五萬三千九百十五卷(此處改行)本朝(此處改行)見在書目一萬八千六百十八卷(此處改行)正五位下行陸奥守藤原朝臣佐世奉(此處改行)敕撰。”這裏的“本朝”,正如前舉太田論文所指出的一樣,是針對前面的“唐”,而“見在書目”,則是《日本國見在書目録》的略稱。爲了避免將“本朝”與後“見在書目”連接被誤解爲書名,原文“本朝”單鈔一行,後文改行鈔入下文。參見《續群書類從》第三十輯下,續群書類從完成會,1989年訂正三版,頁189。
(21) 見《續群書類從》第十七輯上,續群書類從完成會,1924年,頁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