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液压系统调试
3.3.1 液压油的牌号、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5%抽查,且不得少于1桶。
检验方法:查看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3.2 油箱、管道、液压设备、附属设备清洗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清洗、吹污报告。
3.3.3 充气蓄能器预充的气压和重力蓄能器的配重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
3.3.4 液压系统所有压力控制阀和压力继电器的调整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5%抽查,且不得少于1台。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
3.3.5 执行元件经调试后往复动作3次~5次,其行程、速度和运动的同步性、平稳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30%抽查,且不得少于1台。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
3.3.6 所有联锁装置应准确、灵敏、可靠。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5%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
3.3.7 系统调试完毕,所有设备元件、管道接头均不得有渗、漏油现象,管道不得有异常振动现象。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5%抽查,且不得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8 液压泵(单体)运转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液压泵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声响,泵体密封处无漏油现象,紧固连接部位无松动,轴封的温升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机械密封不应大于5mL/h。普通填料泄漏量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表3.3.8 液压泵(单体)运转时普通填料泄漏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
3.3.9 液压泵的运转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系统连续运转应正常,压力、流量、电机的电流不应出现大幅波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
3.3.10 油箱和蓄能器的液位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液位控制装置定位应准确;当液位变动超过规定高度时,应能立即发出规定的报警信号和规定的联锁动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
3.3.11 系统的启动、运转、停止和制动均应在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下进行检验,并应正确、可靠、无异常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
3.3.12 系统中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能与系统的检测元件、执行机构正常沟通,系统的状态参数能正确显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看调试记录或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