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遥感影像几何纠正
8.8.1 遥感图像的几何纠正应包括像素坐标的变换和坐标变换后的像素亮度值重采样。
8.8.2 几何纠正宜以整景影像为单元进行。在地形复杂的区域,可对整景影像分区纠正,但应保证相邻分区有影像重叠范围和公共控制点。
8.8.3 对于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应利用测区DEM对影像进行地形纠正。
8.8.4 平面投影宜采用按3°带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
8.8.5 采用多项式数学模型进行纠正时,应选迭代次数少,收敛快,计算工作量小的数学模型。
8.8.6 控制点应选择标志建筑、规则道路交叉等永久性明显地物点,其坐标值宜利用现有合适比例尺地形数据获得,或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全站仪测量技术实地测定。
8.8.7 控制点的数量应根据采用的纠正模型决定,剔除粗差后应至少保留2个以上多余控制点。
8.8.8 应使用纠正公式对影像逐像元进行纠正,误差不应超过1个像元。
8.8.9 卫星影像镶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影像应有重叠区域;
2 镶嵌前应先进行影像的灰度匹配,保证色调均匀、反差适中;
3 影像镶嵌过程中,应对接缝线临近区域进行辐射均衡处理,消除明显接边线;
4 应采用统一的地理坐标系统;
5 应进行接边纠正处理,达到镶嵌边界平滑过渡;
6 同名地物的像素应大小相同;
7 宜采用简单的矩形镶嵌。
8.8.10 影像融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融合的两景影像的空间分辨率相差不宜超过4倍;
2 融合前,可对全色数据或微波数据进行局部反差增强和降噪处理,对多光谱数据进行色彩增强;
3 应根据影像的灰度动态范围、拟提取信息的特征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算法进行融合;
4 融合过程应保留原始数据的光谱信息和空间信息,融合后的影像应能反映细部特征且无明显光谱失真;
5 各波段影像融合匹配误差不应超过1个像元;
6 图像几何配准的重采样应使融合的图像分辨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