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高空摄影影像预处理
5.2.1 数码摄影影像预处理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1 对数码摄影原始影像数据应进行辐射校正,补偿温度、光圈等其他辐射因素对图像带来的影响;
2 对数码摄影原始影像数据应进行几何校正。消除镜头畸变和倾斜变形,获取完整的中心投影影像;
3 数码影像应影像清晰,层次清楚,颜色饱和,色调均匀,反差适中,不偏色,能辨别出地面上最暗处的影像细节,色斑、大面积坏点不得超过9个像元。必要时应进行匀光匀色处理。
5.2.2 胶片摄影影像晒印处理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1 感光材料的型号和药液配方应根据摄影底片的反差情况正确选取。显影液温度宜为18℃~22℃,定影液与显影液温差不宜超过5℃;
2 晒印时,晒像材料的机械方向应与底片的机械方向垂直;供调绘用的放大片,其邻片间的影像应有适当重叠;
3 定影和水洗的时间应充分,并应防止药膜变软、影像漂移。流动水洗时间宜为30min;
4 晒印片应整片感光均匀,层次丰富;影像蒙翳值应小于0.2,反差应为0.9±0.3;药膜表面不平度应小于0.02mm;影像的框标应清晰、完整、齐全。
5.2.3 胶片摄影影像扫描处理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1 应使用原始底片,正置,药膜面朝下;
2 扫描仪参数的确定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表5.2.3 扫描仪参数要求
3 实际扫描分辨率R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像——影像扫描分辨率,取整数(μm);
Δh——要求达到的高程精度(加密点高程中误差限值)(m);
b——航向平均重叠度的像片基线长度(μm);
H——平均相对航高(m)。
4 扫描分辨率不应小于21μm,扫描仪应定期进行校准检验,检验中误差X和Y方向均不应大于2μm;
5 黑白影像辐射分辨率不应小于8bit,灰度直方图基本呈正态分布,影像反差适中,色调基本一致,纹理清楚,层次丰富;
6 彩色影像辐射分辨率不应小于12bit;色彩信息不失真,无偏色,幅与幅之间色调基本一致;
7 框标应完整、清晰;
8 扫描影像数据宜采用无压缩的TIFF格式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