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常规取排水建筑物和水泵房
7.4.1 取水口建筑物和水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岸边水泵房±0.000m层标高,即入口地面设计标高,应为频率1%洪水位或频率1%的高潮位、频率2%浪高和超高0.5m;
对风浪较大的海域岸边水泵房,在采取防浪措施后,可适当降低泵房的±0.000m层标高,必要时,可通过物理模型试验确定;
上述确定的±0.000m层标高不应低于频率0.1%洪水位或频率0.1%的高潮位,否则水泵房应有防洪措施;
当频率1%与频率0.1%洪水位相差很大时,水泵房±0.000m层标高应按照厂址标高提出合理数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2 取水建筑物±0.000m层标高应根据水位历时过程、取水建筑物形式、设备布置和运行操作条件等因素确定,非淹没式取水建筑物±0.000m层标高宜按频率1%洪水位或频率1%的高潮位设计。
3 取水建筑物和岸边水泵房应按保证率为97%的低水位设计,并应按保证率为99%的低水位校核。
4 取水建筑物最低层进水孔底槛高于河床的高度应根据河流水文和泥沙特性及河床稳定等因素确定;侧面进水的进水孔底槛高于设计河床不应小于0.5m,当水深较浅、河床稳定、取水量不大且水质较清时,可采用0.3m。顶部进水的淹没式取水建筑物的进水孔,宜高于河床1.0m~1.5m。在海湾或水库、湖泊中取水时,进水孔底槛标高应根据泥沙淤积及运动情况确定。
5 虹吸式取水建筑物的进水孔在设计最低水位下的淹没深度不应小于1.0m。顶面进水的淹没式取水建筑物的进水孔在设计最低水位下的最小淹没深度应保证0.5m~1.0m,下限适用于取水量较小的取水口;侧面进水时不得小于0.3m。确定取水建筑物的进水孔淹没深度时还应考虑航运、结冰、风浪及热水回流等因素对设计最低水位或潮位的影响。
6 水泵房的平面尺寸应根据下列各项确定:
1)高压电动机基础间的净距宜采用1.2m~1.5m;低压电动机基础间的净距宜采用0.8m~1.0m。当设备外形突出基础时,应以设备外形为准;
2)设备突出部分与墙壁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对大型电动机应考虑轴转子的要求。
3)主要通道和平台净宽宜采用1.2m;
4)楼梯宽宜采用1.0m,倾斜角不宜大于45°;当泵房长度超过30m时,可设置两个楼梯,但设电梯时除外;
5)当管径大于或等于800mm时,不宜小于0.5m;当管径小于800m时,法兰盘与墙壁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3m;
6)水泵房应有检修场地。检修场可布置在±0.000m层或水泵房附近的专用检修间。较浅的水泵房检修场可布置在水泵层。装有立式水泵的圆形水泵房的检修场地宜结合各层特点进行布置。检修场的尺寸应满足检修一套最大设备时周围有不小于0.8m通道的要求;
7)应考虑布置控制盘、电话间、通风采暖或空调设施等的位置;
8)装有大型水泵的水泵房,应设有通到大型水泵轴封的爬梯和平台。装有立式水泵的水泵房,应设有通到立式水泵与电动机各中间轴承、导向轴承、联轴节的爬梯和平台;
9)排水泵及冲洗泵等辅助水泵布置尺寸净距可适当减小,但应保证安装维修方便;
10)水泵房地下部分深度大于25m时,应设置人货两用电梯。
7 水泵房和切换间大门的最小宽度和高度应较最大设备或部件的宽度和高度大0.3m~0.5m。当考虑汽车进入泵房内时,应满足汽车进出宽度和高度的要求。进水间的门应考虑闸板和滤网的搬运条件。
8 水泵房起重机吊钩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钩平面起吊范围的富余度宜为0.3m~0.5m,并不应影响安全运行;
2)在安装好的机组上空或侧面运送设备时,最小净空应保证0.3m~0.5m,并不应影响安全运行;
3)应保证在进入泵房±0.000m层的运输工具上可以起卸设备。
9 为了缩短立式水泵传动轴长度,可适当降低水泵房电动机层的标高,但应考虑水泵检修的条件。
10 大型水泵出水管上应有必要的措施保证水泵和阀门的拆装方便。
11 轴流式、混流式及大型立式离心式水泵的进水流道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流道特性资料进行设计,当缺乏进水流道特性资料时应通过物理模型试验确定,并应考虑进水流道的检修和清理泥沙的措施。
12 海水泵进出口采用闸阀时,宜选用明杆楔式闸阀。
13 水泵房内进出口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和阀门应设置必要的支座或支架,防止水管和阀门的重量以及推力或拉力传至水泵;
2)管道是否需装伸缩节以及装何种伸缩节,应根据水泵、阀门等设备的性能、安装维修条件、管道伸缩长短及密封要求等确定。
14 大型卧式水泵房内进出口管道宜敷设在管沟内。沟底至管道和管道至沟壁的净距可视管径而定,但不应小于0.3m。有法兰的地方可局部加大。
15 卧式离心水泵进水间的进水室深度及沿水流方向的长度应满足水流平稳条件和检修的要求,且其长度不应小于2.0m。必要时,大型水泵的进水间尺寸,应通过物理模型试验确定。
16 卧式离心水泵进水间的吸水室尺寸应根据吸水管的大小与形式确定,应采用下列数据:
1)吸水管喇叭口距井壁的净距宜采用0.75D~1.00D,在靠泵房侧的井壁净距可采用0.5D。当管径较大时,可适当减小。D为吸水喇叭管口直径,可取1.3倍~1.5倍的吸水管直径;
2)安装2条以上的吸水管且排列方向与水流方向垂直时管间净距不宜小于1.5D~2.0D;
3)吸水管进口上缘在水室最低水位以下的深度应根据吸水管进口直径和进口流速确定,不应小于0.5m;
4)吸水管喇叭口与底板的净距可采用0.6D~0.8D,不应小于0.5m。
17 当循环水含悬浮物和泥沙较多时,应外接澄清水作为水泵轴封,电动机冷却水宜采用除盐水闭式水系统进行冷却。
18 水泵房中的离心式循环水泵应采用正压进水,并应在吸水管上装设阀门。
19 水泵房内的循环水泵及排水泵应按Ⅰ类负荷供电,排水泵应根据集水坑内的水位高低设置自动启闭装置。
20 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应考虑备用滤网和闸板等的存放场地。
21 根据系统配置要求,也可考虑分组连锁。当水泵有阀时,水泵的电动机应与水泵出口电动阀门采用连锁装置。
22 取水建筑物的进水间应分隔成若干单间,并应有冲洗、清淤、排污等措施。格栅、滤网、闸门等应考虑电动或手动的起吊装置。
23 进水间及滤网间在严寒地区应考虑采暖和防冻措施。
24 切换间或阀门间与水泵房分建或合建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及工艺布置等要求进行比较后确定。切换间内的阀门应有操作平台、起吊设施、检修场地或检修设施。切换间还应有排水措施及照明设施。切换间的形式应根据气象条件、设备大小、维护管理等情况确定,可采用屋内式、封闭式、敞开式或敞开式加顶盖。在寒冷地区,切换间应考虑防冻措施。
25 水泵房内应有隔音、通风、照明设施及电焊插座,必要时考虑事故照明。水泵房控制室内应充分考虑运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寒冷地区应考虑采暖设施,炎热地区应考虑空调设施。
26 在条件适合的工程中可选择循环水泵露天布置,水泵应能在集控室远程监控。
7.4.2 常规供水系统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常规供水设备的选择应按本规范第7.1.21条的规定执行。
2 每台机组配置的循环水泵不应少于两台。凝汽器一壳体内的两供水通道应分别对应不同泵组,避免由一泵供给。可采用立式混凝土蜗壳泵、立式混流(斜流)泵。
3 循环水泵可不设备用泵。
4 不同季节的冷却水量可通过调整循环水泵的运行台数、水泵转速或叶片角度进行调节。
5 循环水泵在额定工况下,水泵应处于高效区。多泵并联运行时,各泵的出流量应力求均匀。
6 露天安装的循环水泵电动机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44,应具有F级及以上的绝缘,按B级温升考核,并采取必要的防冻保温措施,确保电动机润滑油系统和冷却、润滑水系统可靠运行。
7 循环水泵配套电动机应采用结构简单、尺寸小的定速或双速鼠笼型三相异步感应电动机,电动机的特性曲线应完全满足循环水泵的要求。
8 在额定转数、额定流量下,在泵组外壳1m处噪声不应大于85dB(A),噪声的测量及评价方法按应现行行业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 8089的规定执行。
9 滨海核电厂循环水泵及电动机外壳与大气接触部分应充分考虑防盐雾腐蚀措施。
10 每一泵组宜对应独立的一套除污净水设施。依据水质状况确定除污机械的配置,采用的配置宜为:粗格栅(150mm~200mm)—细格栅(50mm)—鼓型滤网或旋转滤网(3mm~5mm)。除污机械应带有自动除污设施。
11 滨海核电厂进排水流道上的检修闸门可采用平板钢闸门或叠梁闸门,宜采用正向止水。当闸门的材质为普通碳素钢时,宜采用防腐涂料及牺牲阳极块进行防腐保护;闸槽应采用耐腐蚀材质,并附有其他保护措施,其使用年限应与电站寿期相适应。
12 过格栅的流速应根据水中漂浮物的数量、有无冰絮、取水地点水流的流态与流速、取水量的大小等条件确定。岸边式取水建筑物中过格栅的流速宜采用0.4m/s~1.0m/s,河(海)床式取水建筑物中过格栅的流速宜采用0.2m/s~0.6m/s。
13 平板滤网的过网流速宜采用0.3m/s~0.5m/s。平板滤网的网孔净尺寸宜采用5mm×5mm~10mm×10mm。
14 对于侧向进水的旋转滤网,宜选用外进内出式,过网流速宜采用0.6m/s~1.0m/s。网孔净尺寸宜采用3mm×3mm~7mm×7mm。
15 选用鼓型滤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一泵一网的配置;
2)应保证在设计低水位时通过设计水量;
3)过网流速宜小于0.5m/s;
4)滤网孔径宜为3mm~5mm;
5)轴安装标高宜对应于设计平均水位;
6)冲洗水宜自流外排;
7)条件允许时可室外露天布置。
16 冷却水管道上的阀门应采用电动蝶阀,安装在循环水泵出口的阀门宜采用液压缓闭止回蝶阀,阀门及附件的选择应与管道的试验压力相适应。
17 每套泵组宜单独设置一套冲洗系统。冲洗水泵宜设置两台,其中一台备用。冲洗排水经过滤后可排至滤网前。
18 循环水泵房起重机械的起重量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最大设备重量不超过10t时,起重量宜按最大设备和专用吊具的总重量确定。循环水泵房包含水泵、电机、阀门、钢闸门、清污设备、滤水及冲洗等设备;
2)最大设备重量超过10t时,起重设备应按最大部件和专用吊具的总重量确定,不应小于10t。当最大设备的部件组装工作量较大时,起重设备可按最大设备的起吊总重量确定;
3)钢闸门起重量应按其启门力确定,并需综合考虑其自重、设计工况下水压力,以及泥沙淤积、漂浮物等特殊荷载;
4)水泵房内设备起重量为5t及以上,或起吊高度超过10m时,宜采用电动起重设备。
19 起重机的工作制应采用轻级、慢速,制动器及电气设备的工作制应采用中级。
7.4.3 常规岛供水系统排水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建筑物的布置应结合厂区的总体布置,有利于减小对取水温升影响,符合环保要求,并应通过模型试验验证。在有条件的工程水域应采取向深水域排放;
2 排水建筑物水位设计标准应采用平均低水位设计,重现期33年低水位校核结构安全性;
3 排水建筑物出口可采用明渠出流或孔口淹没式出流。淹没式排水口上沿标高宜低于平均低水(潮)位0.5m。当排水出流对排水口基床或其他设施有冲刷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还应综合考虑对海生物、掺混效果、水面泡沫等的影响;
4 当重要厂用水或厂用水系统排水接入常规岛冷却水排水系统时,应在汽轮机组虹吸井堰后或排水明渠出口前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