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衬塑钢管及衬胶钢管
5.5.1 衬塑钢管、衬胶钢管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螺纹连接,不得采用焊接。
5.5.2 管材在搬运过程中,可采用非金属绳带捆扎或金属带加软保护捆扎、吊装,不得抛掷、拖拽,不得与硬物或利器撞击,不得与火焰或高温物体接触。
5.5.3 法兰连接的管材与管件的两端及密封槽应有保护措施,且安装前不得拆除。
5.5.4 管道及管件宜堆放在阴凉处,避免日光曝晒及雨水淋蚀,并应远离热源。
5.5.5 高空敷设的管道应逐根吊装,不得连接后吊装。
5.5.6 气温降至-5℃以下时,管材应储存在室内,并应做好防冻措施。
Ⅰ 主控项目
5.5.7 管材、管件等各部尺寸应符合设计及定制规格参数。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查方法:核查施工记录、定制规格参数表,尺量检查。
5.5.8 管道内表面应做电火花试验检查,无火花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要求核对、观察检查,内衬质量应采用3kV/mm电火花检测仪检查。
5.5.9 管道应进行打诊检查,无异常声音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打诊棒检查,无异常声音为合格。
5.5.10 无压排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5.5.10的规定。
表5.5.10 衬塑钢管及衬胶钢管排水管道坡度
5.5.11 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压力试验或满水试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介质应为自来水,不得使用空气或压缩气体;
2 有压排水管道,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压力试验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稳压30min,压力不降为合格;
3 无压排水管道应做满水试验,24h水位不降为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试验记录以及仪器仪表,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5.5.12 衬层厚度应满足设计及制作要求,当无规定时,内衬厚度宜符合表5.5.12的规定。衬层应光滑、无伤痕、无针孔和无沾附异物。
表5.5.12 内衬厚度标准
5.5.13 管道法兰连接用垫片材质应与输送介质的性质相匹配,且应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查方法:检查材质证明文件,耐腐蚀试验。
5.5.14 法兰堵板应采用与管道同材质内衬堵板或全封闭垫片堵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材质证明文件。
5.5.15 管道支吊架安装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查方法:测量,检查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