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 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 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