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前 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用水量、水源、城市给水系统、水厂、输配水、应急供水。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和应急供水等内容;2.规范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3.调整了用水量指标;4.调整了水厂和加压泵站用地指标;5.补充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内容;6.补充了城市给水系统布局的内容;7.补充了城市给水系统安全性的内容;8.补充了输配水的内容;9.对其他部分条文作了补充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28号浙江规划大厦,邮政编码:31003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大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周鑫根 徐承华 周胜昔 赵华勤 肖伶群
赵 萍 张宛梅 张 华 张明生 李 军
宋 亮 黄会斐
主要审查人:王静霞 吴兆申 孔彦鸿 李树苑 檀 星
李 红 张晓昕 杨明松 俞斯佳 高 斌
汤海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