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宜采用集中式组网。
4.1.2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应包括车站系统、轨旁系统、列车系统、数据汇聚系统和核心系统。
4.1.3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现有客流量、客流增长规律及新线开通规划,估算最大并发用户数。
4.1.4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的信道和信号覆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地通信宜与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和乘客信息系统等采用不同的信道,宜采用5150MHz~5350MHz频段的信道;
2 车站、列车内宜采用2.4GHz和5GHz双频覆盖,在列车司机室门侧、站台安全门侧、站台边缘屏蔽门侧应控制信号到达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和乘客信息等系统无线接收设备的强度,不应影响其正常工作。
4.1.5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服务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目标覆盖区域内90%以上的位置,无线信号接收电平不应小于-75dBm,单用户的平均传输速率不宜小于0.5Mbps;
2 当目标覆盖区域内以64Byte数据包对出口路由器进行ping命令测试时,平均时延不应大于100ms,丢包率不应大于3%。
4.1.6 当列车运行速度在120km/h以下时,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车地通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列车传输带宽不宜小于200Mbps;
2 在不同轨旁接入点(AP)间的切换时延应小于50ms;
3 切换成功率不宜小于98%;
4 丢包率不宜大于2%。
4.1.7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应具有对用户、业务、应用进行分类、标注和优先级设置的服务质量(QoS)控制功能。
4.1.8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安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防止非法用户侵入;
2 应对用户认证信息数据和重要的业务数据进行加密;
3 宜对接入点覆盖下的用户进行逻辑隔离;
4 与互联网接口之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备;
5 应对公众服务和运营管理服务进行隔离;
6 应实现入侵检测、防病毒、可控组播、访问控制列表、虚拟局域网(VLAN)隔离功能。
4.1.9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识别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入点应向外广播其服务公众的服务集标志(SSID),服务公众的服务集标志应全网保持一致;
2 网络设计应规划和分配用户终端及接入点的IP地址,应根据网络规模、建设规划和承载的业务进行地址分配,宜保证网络内部IP地址分配连续,宜按轨道交通线路分配连续的IP地址块。
4.1.10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室内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20,行车区间设备不应小于IP65,车载设备不应小于IP42。
4.1.11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应根据应急状态下快捷断网的要求,制订网络应急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