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固定干坞坞底预制区域检验指标应符合表6.4.1的规定。
表6.4.1 固定干坞坞底预制区域检验指标
注:L为施工段长度。
6.4.2 固定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有关规定。
6.4.3 移动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