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污水处理构筑物
6.2.1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及支撑系统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受力要求;不得在模板支撑系统上搭设脚手架;
2)模板及支撑系统安装时,应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应准确,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3)圆形构筑物侧壁模板可根据水平施工缝位置分段支设,或采用一次安装到顶分层预留操作窗口的施工方法,且宜先安装内模,后安装外模;
4)预埋件、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5)吊模施工时,吊模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6)安装池壁结构模板及其支撑时,应对混凝土底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7)模板支撑架坐落在土层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对土层进行验算;模板支撑架坐落在混凝土结构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结构进行验算。
2 钢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下料应精确计算;
2)钢筋保护层垫块的强度应满足受力要求,支撑筋的强度和刚度应满足受力要求;
3)钢筋绑扎应牢固,绑扎钢丝不应少于两圈,扎扣及尾端应置于钢筋内侧;
4)底板架立筋和侧壁对拉筋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钢筋的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5)变形缝止水带安装部位、预留孔洞处的钢筋应预先成型,安装应位置准确、尺寸正确、安装牢固。
3 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浇筑施工前,模板、钢筋、止水带、预埋件、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等应全部施工完毕,经检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2)混凝土应以变形缝为单元,分段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宜控制在500mm以内,且不得产生冷缝;浇筑大面积底板混凝土时,可分组连续浇筑;浇筑倒锥壳底板混凝土时,应由低向高,分层交圈连续浇筑;浇筑侧壁混凝土时,应分层交圈连续浇筑;
3)预埋件、预留孔洞、变形缝止水带下部、腋角下部及钢筋密集处的混凝土应充分振捣密实;
4)吊模部位混凝土浇筑时,应先将吊模部位底板混凝土捣实整平,待混凝土沉实后,方可浇筑吊模部位混凝土;
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并应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6)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除符合本款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
4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根据施工和检验情况填写承重模板安装及检验、模板拆除、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沉降和位移观测等记录。
6.2.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出厂检验合格标志;构件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预制构件运输到现场后,应按结构受力要求进行堆放,并应按安装位置进行编号;
3 构筑物预制构件在安装前,应对构筑物的基础和预制构件进行验收;
4 构筑物预制构件在安装时,安装影响范围应设置警戒保护区域,安装中应有专人指挥;
5 构件应按设计要求位置起吊,构件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根据施工和检验情况填写构件吊装与拼装、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沉降和位移观测等记录。
6.2.3 预应力结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筋端头锚垫板和螺旋筋的埋设位置应准确;
2 承压板表面与混凝土表面应平整,预应力筋与锚垫板面应垂直;
3 构筑物同一截面有多个固定端时,应错开布置;
4 张拉端在结构肋部固定时应平稳过渡,且端部的直线段不应小于300mm;
5 预应力筋绕过洞口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曲线平缓过渡;
6 振捣混凝土时,振动棒不得碰撞预应力筋孔道和端部预埋件,张拉端和锚固端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7 预应力缠丝应在装配式结构水池壁板接缝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后进行;
8 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和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环向预应力筋宜采取同一环内的数段预应力筋同时、同步两端张拉;
9 预应力结构应根据施工和检验情况填写预应力张拉、预应力孔道灌浆、缠丝预应力筋水泥砂浆保护层喷浆等记录。
6.2.4 现浇混凝土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壁与底板相接处的施工缝应设置在侧壁,且距底板不宜小于300mm;当底板与侧壁设有腋角时,施工缝应设置在侧壁,且距腋角不宜小于200mm;
2 侧壁与顶板相接处的施工缝应设置在侧壁,且距顶板距离宜为150mm~300mm;当有腋角时,宜设置在腋角下部;
3 侧壁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
4 地面以下构筑物或设计水位以下的结构,施工缝处宜设置高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止水带。
6.2.5 施工缝处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5MPa;
2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干净,然后铺设净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等材料,再铺30mm~50mm厚与混凝土浆液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3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4 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胶)时应与施工缝表面接触紧密;应选用缓胀性能的遇水膨胀止水条(胶),其7d的净膨胀率不宜大于最终膨胀率的60%,最终膨胀率宜大于220%;
5 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或预埋注浆管时,应定位准确、固定牢固;
6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6.2.6 构筑物变形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的中心位置应与伸缩缝中心位置一致,安装应平顺;伸缩缝相邻两侧端面的模板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堵严密;
2 伸缩缝处钢筋网安装定位应设加强措施,施工中钢筋网不得碰触止水带;
3 伸缩缝相邻两侧的混凝土宜先后浇筑施工,后续施工一侧混凝土在浇筑前,应在伸缩缝端面安装并固定填缝板;
4 伸缩缝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且不得碰撞止水带;
5 传力杆变形缝施工时,传力杆安装应固定可靠、位置准确;混凝土浇筑时应先浇筑并振捣密实传力杆下部的混凝土,校正传力杆位置后再浇筑传力杆上部的混凝土。
6.2.7 构筑物设有后浇带时,后浇带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浇带设置位置、构造形式和界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封闭后浇带前,其两侧的混凝土结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缝处应清理干净,且应无积水,新旧混凝土界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有关规定;
3 封闭后浇带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其两侧混凝土结构,且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
4 后浇带的混凝土连续养护不应少于14d。
6.2.8 泵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对其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各类构(建)筑物、管线的基础等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2 应复核泵房及各单体构筑物、进出水流道、管道的位置、坡度和标高;
3 施工顺序应根据泵房的结构形式确定;
4 流道、渐变段等外形复杂的结构、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深基坑或沉井、高大模板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 泵房地下部分采用沉井法施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
6 流道模板安装前宜进行预拼装,曲面、倾斜面层模板底部混凝土应振捣密实;
7 闸槽安装位置应准确,闸槽定位及埋件固定检查合格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
8 泵基础与底板混凝土可分开浇筑,接触面应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9 泵房地上建筑的施工应待地下结构施工完毕后进行,且应做好下部结构的成品保护,泵房地上建筑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0 应采取控制泵房与进、出水构筑物和管道之间的不均匀沉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