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高铁覆盖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高铁覆盖工程设计应满足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容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4.1.2 工程设计应选择适宜的移动通信技术制式,并充分考虑与既有无线通信系统的协同,应注意局站址资源共用、网间互操作、业务负荷分担及干扰协调等。
4.1.3 工程设计应具有前瞻性,应关注网络质量和稳定性,并应避免后期工程对移动通信系统的大幅度调整。
4.1.4 工程设计应考虑电信基础设施在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间的共建共享,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YD 519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钢塔架》YD/T 2164.1、《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2部分:基站设施》YD/T 2164.2、《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3部分:传输线路》YD/T 2164.3、《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4部分:室内分布系统》YD/T 2164.4的有关规定。
4.1.5 工程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宜选取节能环保型设备。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YD 5039的有关规定。
4.1.6 本标准中未作特别说明的公众移动通信的中继接口要求、编号方式、网管要求和同步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900/1800MHz TDMA工程设计规范》YD/T 5104、《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TD-SCDMA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2、《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WCDMA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1、《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CDMA2000工程设计规范》YD/T 511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TD-LTE无线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 5213、《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LTE FDD无线网工程设计规范》YD/T 522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