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热处理的管料由热轧生产线或冷轧冷拔生产线提供,管料应是无缺陷的合格钢管。
5.3.2 精整生产线的管料可由热轧生产线提供,也可由热处理生产线提供。
5.3.3 管体(接箍)车丝生产线宜采用热轧管或经热处理的钢管做原料,也可采用冷加工或热模锻钢管做原料。
5.3.4 钻铤、钻杆及其工具接头可采用热轧或经热处理的钢管做原料,也可采用热锻件制成管做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