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主辅设备选型宜采用高产、连续化、大卷装、自动化的设备。
5.2.2 各工序的工艺设备配台,应保证连续生产、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前纺产能宜大于后纺的细纱机、转杯纺纱机、喷气涡流纺纱机和喷气纺纱机的产能,织前准备产能宜大于织机产能,但都不宜超过15%。
5.2.3 工艺设备配台数应根据生产要求,综合工艺条件和参数,以及设备运转效率和停台率,通过计算,并应结合生产人员技术水平条件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应根据产品和设备性能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