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设计要求
5.1 额定值
5.1.1 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设计应按规定的额定功率进行,同时还可满足过负荷和降压运行的要求。
5.1.2 对于连续运行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柔性直流输电系统换流站的额定值在下列条件下应得到保证:
1)各端换流站交流母线电压处于稳态运行电压范围之内;
2)各端换流站接入交流系统频率处于稳态频率变化范围之内;
3)换流站所有的环境温度条件下;
4)所有备用设备退出运行。
2 在所有运行方式下,柔性直流输电系统由设备公差和控制误差导致的直流电压偏差不宜超过±2%~±3%。
3 对于两端柔性直流输电系统,系统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直流电压宜定义为送端换流站额定功率和额定直流电压,额定功率的结算点宜为送端换流站交流母线。
4 对于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系统,确定直流侧标称电压后,应通过扫描各种运行工况确定各端换流站的额定直流电压以及直流稳态运行电压范围。
5 对于换流站交流母线电压和接入交流系统频率的变化,柔性直流输电系统的额定值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换流站交流母线极端运行电压范围和接入交流系统故障清除后频率变化范围内,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应能安全地启动并能连续运行;
2)在换流站交流母线稳态运行电压范围和接入交流系统故障清除后频率变化范围内,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输送能力不宜下降;
3)对换流站交流母线电压和接入交流系统频率均超出稳态范围的情况,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输送能力可有所下降;
4)当换流站交流母线电压低于最低稳态运行电压,但不低于最低极端运行电压时,直流双极或单极运行方式下的输送功率标幺值不宜小于交流母线实际运行电压与对应的最低稳态运行电压的比值。
5.1.3 对于过负荷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在环境温度低或投入备用冷却设备条件下,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可具有一定的过负荷能力;
2 按连续运行额定值设计的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在最高环境温度和备用冷却设备投入的条件下,其过负荷能力宜根据系统要求和VSC阀的过负荷能力综合确定,且不明显增加造价。
5.1.4 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可通过减少投入运行的子模块个数、降低子模块工作电压或配置全桥子模块以实现降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