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总图运输
5.0.1 原料场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60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相关规定。
5.0.2 原料场宜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风频风向的上风侧,位置与朝向宜考虑夏季盛行风向、日照的影响。
5.0.3 根据场地特点,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设计需要的条件下,应合理紧凑,节省用地。
5.0.4 原料场宜与提供原料的码头、铁路车站等相关联设施就近布置。
5.0.5 原料场宜与使用其原料、燃料的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等用户就近布置。
5.0.6 原料场竖向设计方案宜根据地形、地质、工艺条件,满足物流短捷、投资节省的要求确定。
5.0.7 原料场办公室及生活设施宜布置在原料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靠近主要人流出入的道路。
5.0.8 原料场取样、制样及其检化验设施应靠近原料、燃料入口布置。
5.0.9 原料场主要物料应优先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采用铁路或公路运输的,应避免与钢铁厂内特种运输平面交叉或混行。
5.0.10 原料场出入口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生产规模、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
2 主要人流出入口宜与主要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应位于厂区主要干道通往居住区或城镇的一侧,主要货流出入口应位于主要货流方向,靠近运输繁忙的仓库、堆场,并应与外部运输线路连接方便;
3 铁路出入口应具备良好的瞭望条件。
5.0.11 原料场通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全和施工要求;
2 应有利于功能分区,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 道路走向宜与区内主要建(构)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并宜呈环形布置;
4 原料场转运站、带式输送机通廊应设置运输、检修维护道路,料条两端应设置检修通道与料场外部道路连通;
5 施工道路宜与永久性道路相结合。
5.0.12 原料场道路、铁路设计应满足生产、运输和装卸作业要求,并应符合当地现行设计标准的规定。
5.0.13 料场外围应设环绕道路,每个料条两端宜与道路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