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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偷”:“偷”到出神入化,草木可以为剑

聪明、积极、冷静、勇敢、乐观、自信、自律。

以上这些特质,哪些是有成就的人应该具备的特质?这些皆属于正面特质,也都有可能是成功者的特质之一,但事实上鲜有人能同时拥有以上所有特质。然而有一种特质和能力,看起来似乎不那么正面,却几乎是所有创新者必备的,那就是“偷”的能力。

什么意思?

有人说,这世界上根本没什么东西是从无到有的。每一个“神创意”,都源自其他人和事物带来的灵感;所以,越是擅长从天地万物中“偷”东西的人,就越有更多的可能与机会,打造属于自己的成就。这里须要说明,“偷”总是不太好的,实际这里所讲的“偷”是指“学”“拿来”的意思。

“神偷”如何“偷”?

迪士尼的童话世界,是全世界的孩子们心中最向往的梦幻国度。事实上,迪士尼的许多作品,从《白雪公主》《睡美人》《灰姑娘》《长发公主》《爱丽丝梦游仙境》《花木兰》《阿拉丁》到《冰雪奇缘》,这些脍炙人口的创作,其实根本就不是迪士尼所原创,而是迪士尼“偷”了别人的故事后,加以改编后呈现出来的。

即使如此,大家谈到这些作品时,都像是迪士尼原创一样。

苹果公司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和微软公司的创始人比尔·盖茨被看作是计算机科技时代最伟大的两位创新者,他们都曾经承认过,奠定Mac和 Windows事业基础的电脑图形界面,都是借鉴他人的。两个系统的整个灵感,都是从别人手上“偷”来的。乔布斯还曾说:“当海盗比加入海军更加有趣。”

过去,汽车制造业效率不高,福特汽车从猪肉屠宰场中获得了灵感,开始采用流水线生产模式,将生产线拆分成几个工序,成功地提升了生产效率。

过去,快递业的效率不高,联邦快递从自行车轮中获得了灵感,开始采用和车轮中央轴类似的概念,即先集货再转送到各据点的方式,成功提升了配送效率。

“偷”东西不一定是直接“偷”,有时候只是“偷”到了一点灵感,就足以大放异彩。

麦当劳、星巴克和可口可乐,是全世界最具价值的三个餐饮品牌,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创始人是品牌的奠基者,而不是最早的“原创人”。他们都是从别人手上“偷来”创意,再加以发扬光大,成就伟大的商业帝国。

麦当劳的创始人雷·克拉克原本只是麦当劳餐厅的一位加盟商,他通过不断扩张和创新的商业模式,以270万美元的代价,取得整个麦当劳的经营权,最终使麦当劳发展成全世界最具价值的餐厅品牌。

星巴克的创始人霍华德·舒尔茨原先只是星巴克咖啡厅的一位员工,他不断精进咖啡厅的经营模式后,以400万美元的代价,取得星巴克的经营权,最终使星巴克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具价值的咖啡品牌。

可口可乐的创始人阿萨·坎德勒更是慧眼独具。他把一个原先被用作治头痛的糖浆药水变成可口的碳酸饮料,仅仅用了2300美元的代价,就拿到了可口可乐的经营权,最终使可口可乐发展成为全世界最具价值的饮料品牌。

“神偷力”决定影响力

发现了吗?历史上所有成功的创业者和创新者,无一不是借鉴他人的灵感,甚至直接从他人手上“偷”来或“抢”来创意,再不断改良、精进,成就更伟大的作品。这最早的基础,往往出自他人之手。

这些懂得发挥“神偷力”的创新者,仅用了很小的代价,就从他人手中得到珍贵的宝物,再拿到自己的王国加工,最后成为传世之宝。

无论是企业家、发明家,还是艺术家,所有有成就者,或多或少都发挥了“偷”的才华,他们早期的作品中可以看出有他人的影子;某些具有创造力的人,一开始都是先模仿他人,从他人身上“偷”东西,在前人创造的基础上,踩着前人的贡献往上爬。而当“偷”到出神入化之时,草木都可为剑。

毕加索曾说:“优秀的艺术家抄袭,伟大的艺术家剽窃。”想有所成就,走出自己的路,与其循规蹈矩、墨守成规,不如去借用他人的创意,打造专属自己的“神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