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当初创造另自有人
——请听清朝一些“红学家”怎样说
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
——红学索隐派代表人物王梦阮之语
《红楼梦》的原作者是“石头”,《红楼梦》中写得非常明白,这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但是,这“石头”不是真名实姓,仅是个化名。那么,这位化名“石头”的原作者的真名实姓究竟叫什么呢?
根据《石头记》(古抄本《红楼梦》)书中的情况介绍,根据脂砚斋的一些评注分析,原作者“石头”应该具有以下基本情况:
第一,《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出身地位很是高贵,是个“有些来历”之人,有“上赖天恩,下承祖德”的特殊社会地位;像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一样曾经显赫一时,经历过“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那种“盛席华筵”的优越而豪华的生活,更是做过一番荒唐的“古今一梦”的人。
第二,《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女娲氏于大荒山无稽崖“炼石补天”时是经过“锻炼”的。自经过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为在“补天”时失去了“补天之材”“被弃置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后来,一僧一道远远而来,从这里经过,在“石头”的一再恳求下,那僧对“石头”进行了改头换面的包装,并带着这经过一番精心包装的“石头”,离开了“青埂峰”下的险境,来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安身乐业”。
第三,《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补天”时失去了“补天之材”,因为“补天”不成才“幻形”入世的。他曾以僧人的身份躲避在那郭外“山环水旋,茂林深竹”处一座名叫“智通寺”的破庙里,过着“茆椽蓬窗,瓦灶绳床”的困苦生活,是个曾经“翻(筋斗)过来的”人。“石头”就是在这种穷困而窘迫的情况下,“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才“演出”出了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第四,《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虽然写的是小说,但写的却是自己“半世亲睹亲闻”,写的是真事儿,是“把自己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所以“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真传”。因此,此书的写作虽然用的是“狡猾之笔”,写的虽然是“满纸荒唐言”,但书中的故事并非虚构,是“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流下的那“一把辛酸泪”的真故事。
上述基本情况,是判定谁是《红楼梦》原作者“石头”的基本标准。从脂砚斋的评注不难看出,脂砚斋和曹雪芹二人,都很熟悉《红楼梦》中的内容。因此,他们中哪一位更符合和接近“石头”的这些基本条件,谁就是《红楼梦》中化名“石头”的原作者。他们二位谁是“石头”呢?我们不妨先听一听清朝晚期的一些“红学家”是怎么说的。
早在清朝末年,一些“红学家”对《红楼梦》的原作者的问题就曾经研究过,探讨过,考证过,写过许多这方面研究和考证的专论。他们认为,《红楼梦》一书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应该是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皇帝家里的像“贾宝玉”一样的一位公子哥儿。下面,笔者仅举几例:
清朝嘉庆年间,有一个名叫裕瑞的人(1771~1838),号思元、思元主人,是豫良亲王修龄之次子。他写了一本书,书名叫《枣窗闲笔》,是专门评论《红楼梦》等小说的文集,乃红学史上较早的文学评论专著之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闻旧有《风月宝鉴》(红楼梦的五个书名之——笔者注)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书)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
据裕瑞考证并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另有其人。裕瑞说《红楼梦》“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就是说,《红楼梦》的初稿不知道是谁写的,曹雪芹得到了这部书的初稿。只是“后因”曹雪芹对该书初稿进行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的增删修改,因此他只是此书的编撰者,或叫第二作者。
清朝咸丰年间的李慈铭(1829~1894),著有《越缦堂日记补》一书。在《越缦堂日记补》(庚集下)中,有一段文字写道:
以余观之,盖即所谓贾宝玉者创草此稿,故于私情蜜语,描写独真。曹雪芹殆其家包衣,因为铺叙他事,加以丑语,嗣又有浅人改之,不知经几人手,故前后讹舛,笔墨非一色也。
据李慈铭考证并认为,《红楼梦》里的主人公、化名贾宝玉的人草创了书稿,这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而曹雪芹家只是这个草创此书初稿者家里的“包衣”。“包衣”一词是满语转化的汉语,即汉语所说的“家奴”“奴才”“奴隶”。这就是说,《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清朝皇帝家的人,就是像书中贾宝玉那样地位高贵的人。曹雪芹家是谁家的“家奴”呢?从曹雪芹的家史分析,没有别的人家,应该就是康熙、雍正两朝的皇帝家。因此,《红楼梦》的初稿应该是清朝皇帝家的一个似贾宝玉的公子哥儿撰写的。
清朝咸丰年间的王梦阮,是我们熟悉的红学索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王梦阮著文说:
此书(《红楼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
据王梦阮考证并认为,《红楼梦》一书的初稿是另外一个人写的,即“当初创造另自有人”,后因曹雪芹增删修改才成书的。
清朝一些“红学家”就是这么考证和认为的。他们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因为曹雪芹的身份和基本条件还不够这样高贵,原作者应该是像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一样地位高贵的人。
在清朝乾隆二十年(1737)左右,《红楼梦》还没有印刷出版。当时,京城的庙市上所卖的《红楼梦》是一水儿用毛笔抄写的本子。所谓“手抄本”,说明还不是印刷品。当时,《红楼梦》的本名叫《石头记》,《石头记》的封面上是没有作者姓名的,只有书名《石头记》,或《脂砚斋评石头记》,或《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也有可能在某个增删修改阶段,曾暂时出现过《风月宝鉴》《情僧录》《金陵十二钗》和《红楼梦》等书名,但是都不曾上过书的封面,这在当时平步青(1832~1896)所著《霞外攈屑》中可以得到印证。他在《霞外攈屑》中写道: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不署作者姓名。
就是说,当时《红楼梦》的原书名是手抄本《石头记》,封面上没署作者的姓名。在高鹗整理补续完后四十回之后,印刷出版时,书名这才正式改为《红楼梦》,封面上才印上了曹雪芹、高鹗这两个作者的姓名。
是谁把《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并把《红楼梦》的书名印在了书的封面上呢?是出版人程伟元。
曹雪芹、高鹗这两个作者的名字是谁加上去的呢?也是程伟元。
那程伟元有什么真凭实据认定《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呢?程伟元讲得明白:没有!
清朝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伟元和高鹗将《石头记》前八十回和由高鹗整理的后四十回合在一起,以木活字排印出来,把书名定为《红楼梦》,通称“程甲本”。这是《红楼梦》脱离抄本体系,独立成为刻本流传之始,是目前通行的所有《红楼梦》出版物之“祖本”。
程伟元在出版序言中写道:
《红楼梦》小说本名、作者相传不一,究未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似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全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漫漶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扬,裁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
程伟元这位书商说得非常明白,说的应该是实话无疑,因为他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说谎话。当时,他在出版《红楼梦》时,想在封面上加上作者的名字,可他找不到此书的原作者究竟是谁,即“究未出自何人”。就是说,当时程伟元的确是研究过了,但没弄清楚这《石头记》的书稿是出自何人之手。
他在《石头记》的封面加上曹雪芹名字的根据是什么呢?序言中讲得明白,就是根据《石头记》“凡例”中的“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这段话。这段话用程伟元在出版序言中的表述就是:“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那么,这《石头记》的原作者究竟是谁呢?程伟元当时没有找到,也没闹清楚,只是说“小说本名作者相传不一,究未出自何人”。这也就是说,《石头记》究竟是谁写的,当时有人说是张三,也有人说是李四,人们相传得很乱,研究了半天也没有研究出个结果,考证了不少日子也没有弄出个明堂;可能也曾四处寻访,差人打听,但就是找不到原作者,因出书在即,实在无奈,就根据书中的这一段文字,认为原作者是曹雪芹,这才署上了曹雪芹的姓名。
但是,《红楼梦》里只是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那么,这“披阅”“增删”是否就是原创呢?应该不是。因为“披阅”只是阅读,“增删”只是修改,实际上曹雪芹所做的工作,属于第二次创作。
有的“红学家”辩解说,不管《红楼梦》成书以前有没有原作者,此书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后定的稿,那著作权就应该是最后增删修改之人。
这种说法过于武断,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即便《红楼梦》的原作者找不到,曹雪芹披阅增删也是属于第二次创作,应该是第二作者,更何况原作者是化名“石头”的人呢。那《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应该是谁呢?书中说得清楚,就是那个失去了“补天之材”“补天”未成而“幻形入世”的“石头”。
结论:一、《红楼梦》的出版人程伟元在出版序言中写道:“《红楼梦》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这说明,程伟元在出版《红楼梦》时没有找到原作者,化名“石头”的人不知道是谁。
二、清朝的一些红学家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当初创造另有其人”,并且认为原作者“石头”是清朝皇室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