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政策与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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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线一期工程干线整体可行性研究

一、报告编制过程及成果

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2004年7月,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水调水〔2004〕278号),明确指出:抓紧开展东、中线一期工程整体可行性研究工作,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2004年8月,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水调水〔2004〕311号),长江委负责组织《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编制工作。

2004年12月2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整体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会议纪要》(办调水〔2004〕189号),要求努力做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明确由长江委设计院主编,各省(市)设计院参与编制,并以此为基础,权益共享,责任共担。

长江委设计院以编制完成的初步设计成果初稿为基础,于2005年1月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送审稿)及附件四(《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规划设计报告》第一分册——水源工程)。2005年9月,水利部水规总院对其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长江委设计院于2005年11月上旬提交修改成果,水利部水规总院于11月中旬对修改成果再次核查,根据核查意见,长江委设计院于2005年12月完成《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修订工作。

2006年1月,水利部完成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审查,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修订后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评估及批复

2006年2—3月,中咨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进行了评估,并提出《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咨农水〔2006〕430号)。

2007年4—7月,国家审计署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进行了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为重点的全面审计,提出了《关于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建设管理审计情况的报告》。

为落实评估和审计意见,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于2007年9月21日在北京召开“2007年南水北调工程第二次前期工作会议”,确定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进行修改。根据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长江委设计院于2007年9月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投资估算进行调整。

2008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08〕2973号文批复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总报告》。